魏樊遠觀點:高市府強制醫護注射新冠疫苗,恐已踩人權紅線

2021-06-1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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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公文中被列為強制施打的人員,「醫院及衛生局所有人員」,範圍之廣,更超出世界衛生組織 (WHO) 所提出的疫苗優先施打指引。該指引中,應於第一階段施打的人員僅包含第一線醫療人員。其餘感染風險為中低度之醫療人員,在指引中,則在第三階段方會得到接種。其中的巨大落差,原本應可以給予社會中最高風險的長者優先接種,以達到減少死亡與疾病負擔的國際倫理共識,但因此一紙規定,長者們的疫苗更是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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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衛生組織亦已於今年四月發布新冠疫苗強制接種政策的指引與建議。該組織建議各政府在推行強制接種前,應先仔細評估政策的必要性與比例原則、疫苗的安全性與保護效果,以及目標族群與政府間的互信程度。其中更強調此類政策需經過官方完整的倫理評估,只能做為不得已的最後手段。

疫苗為重要的防疫工具,但並無法帶來全面的保護,絕對並非終結疫情的唯一解方,防護裝備與衛生習慣仍然有其重要影響力。高雄乃至台灣的疫情現況,並未緊急至有強制施打疫苗的必要。即便疫情升溫,也可將不願施打疫苗的醫療人員派任至其他感染風險較低的單位,或給予短期留職停薪的假期,降低其染疫風險。在強制施打新冠疫苗前,政府也應先充足溝通、給予醫療人員足夠的疫苗相關實證資訊、提出符合需求的不良反應救濟措施,並召開相關倫理審查會議以確保正當性。目前所發出的公告實過於草率,應有正式函文撤回,以避免增加一線人員的負擔。

大疫撲境,政府權力隨而擴張,個人權利因而限縮,我們如今生在這個動態的過程裡。身為民主社會一員,洗手消毒買口罩之餘,應時時思索每條假防疫之名而加的限制是否合理,牢牢掌握人權的底線,方能在這個急遽變化的世界中,繼續安穩的生活下去。

*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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