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出現在NDAA的台灣
1995:以不具強制力的「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要求行政部門不得拒給台赴美高層官員簽證。
1999:要求美國防部就海峽兩岸軍力、變化及台灣安全提報告;並針對協助台日韓等美亞太盟邦部署戰區飛彈防衛體系(TMD)提研究報告。
2000:直到2021年,美國防部須每年向國會提交分析中國及兩岸軍力的評估報告。
2003:美國總統須向國會報告台美軍聯合作戰訓練,並實現台美將級及高階軍事官員互訪的可行性。
2013:以國會意見要求行政部門據《台灣關係法》考量對台出售F16C/D戰機。
2015:要求國防部長 就台自衛能力提評估報告,包括中國對台作戰能力;以國會意見表示,應予台灣機會參與太平洋天使行動及環太平洋軍演。
2016:美參眾兩院通過友台提案多,包括邀台參加美軍紅旗演習、環太平洋軍演,並允許台美高階軍官及軍事官員互訪等;最終通過授權美國防部可將台灣納入「南海倡議」的援助與訓練。
2017:以國會意見要求美防長擬定計畫,促進台美將級軍官及助理國防部長以上職級文官互訪。
2018:參院先通過允許美軍艦「例行性停靠台港口」;眾院通過行政部門應就美台軍艦互停「提出報告」;最後兩院協商版本以國會意見要求,行政部門考慮美台軍艦互停可行性。但國會要求美國防部長與國務卿協商,針對台提出軍資協助的需求,提交報告給國會相關委員會。
資料來源:歷年美國國防授權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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