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歐美制裁的法律新武器 中國《反外國制裁法》4大重點

2021-06-1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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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王江雨博士介紹,至今世界上許多國家包括英國在內都有類似的反制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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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反制裁法的實際用處

2021年3月18日,中美在阿拉斯加會談
中美2021年3月在阿拉斯加的高層對話,是美國拜登政府上台以來的首次。

目前有關中國反制裁法的具體內容外界尚不知曉,但從今年1月中國商務部出台的行政措施來推測,應該會包括賦予中國政府、企業、個人以及法庭主動反擊權。

王江雨博士認為,在中國政府層面,如果認定外國的制裁措施侵害了自身的主權、本國企業和個人的利益,中國政府機構可以針對外國的政界人士或政府官員主動啟動反制裁。

對於中國的企業而言,如果認為受到外國制裁的傷害,一方面可以要求本國政府採取救濟措施,另一方面可以游說本就國政府制裁外國企業,甚至可以去法院上訴、索賠,而中國的法院依法可以做出判決。

一旦中國法庭作出賠償的裁決,這對外國參與制裁的企業和個人來說,將構成一項對中國企業所欠的債務。

王江雨博士總結認為,反制裁法的對外作用有二:一是反擊報復;二是展現政治意願發揮威懾作用。

至於如何反擊,如何構成威懾,他認為要看兩個因素:一是國家經濟實力,用市場說話;二是敢不敢運用這樣的實力。

「如果外國企業和個人參與制裁的話,你會進行反制裁,那麼,外國企業和個人就會面臨著失去中國市場、或者在中國市場上利益減受損的局面。那他就必須加以考慮了。」

4. 中美競爭「又一佐證」?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中國醞釀主要針對美國的反外國制裁法的同時,美國參議院6月8日通過了《美國創新與競爭法》(American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veness Act),希望通過加大對科技領域的投資來贏得與中國的競爭。

川普政府時期,中美關係降溫至「脫鉤」局面。新總統拜登就任以來,先有3月美國國務卿布林肯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楊潔篪在外交層面的面對面對話,後有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美全面經濟對話中方牽頭人劉鶴與美國貿易代表戴琪的通話,但是,中美之間的競爭並沒有在實質層面有任何緩和。

在很多觀察人士看來,中、美各自針鋒相對的立法程序,不過是這一競爭關係的又一個佐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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