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思考私費民主稅制,讓窮人不再替富人買單《民主的價碼》選摘(5)

2021-06-20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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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當最高所得階級的捐款額遠高於最底層階級,政府將回應少數有錢階級的政治偏好,勝過傾聽底層階級的政治心聲。(圖/photoAC)

作者指出,當最高所得階級的捐款額遠高於最底層階級,政府將回應少數有錢階級的政治偏好,勝過傾聽底層階級的政治心聲。(圖/photoAC)

在我看來,若要找回民主的真義,當務之急就是擺脫法國、加拿大、義大利、西班牙和德國等地施行的政治獻金減稅優惠。我們已經見到,減稅優惠只對有繳所得稅的人有利,而且課稅所得愈高,優惠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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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認為應該直接廢除減稅優惠,主張私人資助民主政治運作沒有理由換得財務上的好處。政治獻金減稅並非舉世皆然,譬如美國早就不這樣做了。而老實說,我認為直接廢除似乎是最有前途的做法,尤其省下相關財政支出之後,政府就更有資源推行更具企圖心的公共補助計畫。以法國為例,政府平均每年都要負擔六千四百萬歐元的減稅優惠,相當於每人一點二三歐元,回報富人捐錢給政黨和競選活動。那還不如將這筆錢發給每位法國人,讓他們每年有一歐元捐給自己屬意的政治團體。我稍後會再詳細說明這個建議。

讓我們先從保守一點的做法講起,也就是部分保留給予政黨和競選活動資助者的減稅優惠。但這馬上會引來問題:我們要如何杜絕現有稅制那站不住腳的累退性?這不僅包括資助民主政治運作,還包括對基金會的各種金援。目前有兩種做法,第一個比較簡單,就是用(對所有人有利,不論其所得的)抵稅優惠取代(只對有繳所得稅的人有利的)減稅,讓所有公民站在平等的金錢基礎上表達個人的政治偏好。第二個比較直接,不是「延後」到隔年才退稅,而是政府當下就進行比照補助。

用抵稅取代減稅,以促成政治偏好的平等表達

總統先生、首相女士,政府每年花錢資助有錢人的政治偏好遠多於窮人的偏好,你們真的認為這樣比較好嗎?沒有嗎?那我有個非常簡單的解決方案,我想你們眼皮不眨就會贊成這項改革,讓資助政治運作變得更民主。

這項改革就是用抵稅取代減稅。前者適用於所有人,不論是否需要繳稅,後者只限於經濟狀況好到得繳所得稅的人。對要繳所得稅(或抵稅額大於應納稅額)的人來說,抵稅優惠將使他從國稅局拿到退稅。以法國為例,年課稅所得九萬歐元的人如果捐助六百歐元給政黨,目前實際只需要支付兩百四十歐元;年課稅所得是他十分之一的人同樣捐助六百歐元,實際卻要支付六百歐元。但根據我的改革方案,不論所得最高或最低者,實際都只需要支付兩百零四歐元。前者會得到三百九十六歐元的稅額減免,後者會從國稅局領到一張三百九十六歐元的支票。這就是所謂的財稅正義──注意,我這裡只談平等,還沒提到累進呢。

這樣的財稅措施似乎改動最小,但不代表這樣做就夠了。因為抵稅和減稅一樣,還是和捐款多少成正比,而捐款通常又和捐款者的所得成比例。目前法國的政黨政治獻金上限為七千五百歐元,即便實際支付額「只有」兩千五百歐元,但一個領取最低薪資的人就算對政治再有熱情,怎麼可能拿出年收入的五分之一資助民主運作?對年收入數萬歐元的公民來說,兩千五百歐元更可能是「非必要」支出。因此,我認為在民眾以金錢參與民主政治這件事上,政府對頂富階級更「大方」是站不住腳的。

用比照補助取代延後式減稅:兼顧透明與簡單

這樣說來,上面提到的第二種改革方案也有相同問題:富人捐的比窮人多,因為他們手頭更寬裕。不過,比起抵稅,它有一個明顯的好處。這種改革的構想是用類似英國「捐贈援助」(Gift Aid)的方法取代減稅,因此不是個別金主(通常要一年後才)獲得稅額減免,而是政府直接撥放和減稅額相等的補助款給政黨、政治組織或團體。

讓我們再次以六百歐元的政治獻金為例。按照目前的規定,捐給政黨可以減稅百分之六十六,因此最有錢的捐款者可以減稅三百九十六歐元,最窮的捐款者一毛錢也無法減稅。若改用前面提到的抵稅制,則最有錢的捐款者可以減稅三百九十六歐元,最窮的捐款者可以從國稅局領到三百九十六歐元支票。但若採用比照補助制,捐款者本身不會直接受影響,而接受捐款的政黨則會另外從國稅局領到三百九十六歐元。就稅務機關而言,這樣做依然能維持稅收中和,但對捐款者來說簡單許多,不用進行複雜的財務計算,捐款後必須等一段時間才能拿到退稅。

英國的捐贈援助方案雖然1990年就有了,但直到2000年廢除最低額度(原本定為六百英鎊)才大受歡迎。按照目前的規定,慈善機構每拿到參與捐贈援助方案的捐款者一英鎊,就能另外從政府拿到二十五便士,也就是一點二五英鎊的百分之二十,相當於所得稅的基本稅率。換句話說,政府的補助額就等於捐款者原本會拿到的退稅金額。這套制度看來頗為成功,因為英國的慈善捐款總額僅次美國,列居全球第二。

實際上呢?首先,慈善機構必須向稅務機關(英國稅務海關總署)遞交捐款人名冊和捐款金額,才能申請捐贈援助,之後會在四五週內領到補助。雖然細節不同,但英國的捐贈援助方案和德國的政黨比照補助制相當類似,因為如同本書先前介紹的,德國政黨拿到的政府補助款不僅取決於上次選舉的得票數,還取決於自然人的捐款總額。政黨每拿到一歐元捐款(上限為三千三百歐元),就會另外拿到零點四五歐元的政府補助。

注意,我的構想是以英國的捐贈援助方案為靈感,但不是完全複製。因為我認為英國這套制度有不少缺點,首先是政黨在英國不算慈善機構,因此無法從中獲益。其次,捐贈援助方案除了剛才提到的比照補助之外還有另一個面向,必須去除才能更加確保財稅正義。這個面向就是有錢納稅人的邊際稅率較高,因此捐款還能拿到所得稅最高稅率(百分之四十或四十五)減去基本稅率(百分之二十)的減稅額,也就是稅率為百分之四十的納稅人每捐出一英鎊,除了政府會再多捐二十五便士給慈善機構,捐款者自己還能減稅二十五便士。捐贈援助方案的不平等還不止於此。捐款者繳納的稅款必須高過一定金額,他的捐款才能讓慈善機構申請比照補助。因此,就算捐款者捐了八十便士給慈善機構,唯有當他的應納稅額高於二十便士,該機構才拿得到政府另外撥放的那二十便士。

反觀我提議的制度,捐款者只要捐出八十便士給慈善機構,不論他繳多少稅,該機構都能拿到政府的二十便士比照補助,而比較有錢的捐款者也不會拿到減稅優惠。比起減稅或抵稅,這樣的制度有幾個好處。首先是更便利,慈善機構只需要等個幾週就能拿到補助,而減稅或抵稅之類的財政措施常會拖上一年。其次,這套制度能遏制報稅詐欺,因為納稅人不再有動機謊報捐款。的確,基金會或政黨可能會想詐欺,靠虛報捐款來騙取政府補助。但根據經濟學家夏爾夫(Kimberley Scharf)和史密斯(Sarah Smith)的研究,至少在英國,慈善機構其實更常低報捐款,主要原因在於現有制度太繁瑣,慈善機構必須逐筆填寫捐款者姓名和金額,就算數目再小也是。不過,繁瑣並非無法避免。都二十一世紀了,再麻煩的手續只要系統完全數位化就能以極低的成本完成。

儘管如此,比照補助還是面臨我所提過的一個侷限。雖然捐款成本對所有捐款者而言都相等(抵稅制也是如此),但種種跡象都顯示課稅所得偏低的人捐款很難超出幾十歐元,比較有錢的人則是可以一次又一次捐個幾千歐元。換句話說,雖然這兩種改革方案都能遏止現有制度的累退性,但平均而言,最高所得階級的捐款額仍然會遠高於最底層階級,進而讓保守黨獲得更多選舉資源。為什麼會這樣?因為最高所得階級的手頭更寬裕。這就表示政府將繼續每年花更多錢回應少數有錢階級的政治偏好,勝過傾聽大多數人的政治心聲,除非富豪的愛心完全跟繳稅有關,一旦捐款不再有財務上的好處,他們就會一毛不拔。

基於以上這些理由,我認為我們必須更進一步,採用新的做法,一套能真正確保所有公民平等表達政治偏好的公共補助制。

*本文選自時報出版《民主的價碼》一書,作者茱莉亞‧卡熱(Julica Cagé)為 法國經濟學家,從事發展經濟學、政治經濟學以及經濟史研究。現為巴黎政治學院(Sciences Po Paris)經濟學助理教授,公共政策科際整合評鑑實驗室(LIEPP)「評鑑民主」軸心計畫共同負責人。著有《媒體的未來:數字時代的困境與重生(暫譯)》(Sauver les médias. Capitalisme, financement participatif et démocratie)、《資訊不計血本(暫譯)》(L’Information à tout pr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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