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團體上凱道 取回祖先流傳的土地名字

2014-10-24 17:45

? 人氣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24日到凱達格蘭大道,要求原住民鄉可以正名,恢復祖先的名字。(取自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24日到凱達格蘭大道,要求原住民鄉可以正名,恢復祖先的名字。(取自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19日遭「馬太攻守聯盟」成員噴漆,寫上「光復鄉沒有光復」、「誰的光復」等字,訴求將行政區名稱回歸阿美族人的部落名。「台灣原住民部落行動聯盟」今(24日)聲援「馬太攻守聯盟」的行動,走上凱道,發起「你光復了沒?自己的土地自己光復!」要求取回祖先流傳的土地名字。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馬太攻守聯盟」成員日前在光復鄉公所外噴漆,訴求將光復鄉正名為阿美族部落名馬太鞍和太巴塱,各取首字合稱的「馬太鄉」。但此事,卻有外界傳聞該2部落是「世仇」,對正名一事未有共識。對此,「馬太攻守聯盟」的Nakao Eki Pacidal於19日表示,馬太鞍與太巴塱2大部落,早對更改鄉名一事達共識,至今仍未正名的原因,「是光復鄉鄉代會漢人鄉代阻撓的結果」。

正名運動30年 土地名字仍被遺忘

從「番仔」、「山胞」到「原住民族」,原住民族的正名運動,至今已超過30年。「台灣原住民部落行動聯盟」表示,現在我們可以驕傲地說「我是原住民!」,也能選擇是否要更換自己在身分證上的名字,但是「還有一種正名,我們好像漸漸遺忘。」

「台灣原住民部落行動聯盟」指出,在過去原運風起的80年代,長輩們曾奮力拉倒嘉義火車站前的吳鳳銅像,去除了「吳鳳鄉」這個污辱鄒族人的名稱;2002年,中華民國政府與12族代表簽署的《新夥伴關係再肯認協定》,也承認政府有義務回復傳統地名;2005年,《原住民族基本法》通過,第11條更明文規定「政府於原住民族地區,應依原住民族意願,回復原住民族部落及山川傳統名稱」。但迄今多年的努力,目前仍只有高雄縣的三民鄉被正名為「那瑪夏鄉」。

奇怪的地名 剝奪了乘載部落的歷史

「台灣原住民部落行動聯盟」的Yapasuyongu Akuyana說,目前仍有不少原住民鄉鎮的地名是「復興鄉、信義鄉、仁愛鄉、光復鄉」,如果不把這些「奇怪的地名」回復,形同繼續承認被壓迫的狀態。

而現今全台各地的「中正路」、「中山路」等,「台灣原住民部落行動聯盟」也表示,這些都是在黨國殖民下,便於彰顯統治權威而設立的。但原住民鄉鎮的花蓮縣光復鄉、桃園縣復興鄉,「究竟是光復了誰、復興了誰呢?」現行的行政區劃分與命名,幾乎完全剝奪了原住民對土地的記憶。

「用族語稱呼的名字,承載著原住民跟自然之間、跟祖先與後代之間的關係,承載著部落的歷史,或是住在這裡的不同人群彼此之間的互動關係。」「台灣原住民部落行動聯盟」說,在10月25日這個被中華民國政府紀念的「節日(台灣光復日)」前,需要更多的族人和部落,自主地用原來的方式稱呼自己的土地,「取回祖先流傳的名字,才是真正『光復』的開始!」

喜歡這篇文章嗎?

周怡孜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