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山專欄:臺灣轉型正義轉型共產主義國家

2017-12-13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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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條例通過,臺灣轉型將成為共產主義國家?(蘇仲泓攝)

促轉條例通過,臺灣轉型將成為共產主義國家?(蘇仲泓攝)

蔡英文轉型正義的不正義轉型,固然震盪了整個臺灣社會,但是藉故轉型正義把臺灣全盤性轉型成為極端的共產主義國家,成為一黨獨大民進黨禁臠的黨私,則大大驚駭了國際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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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僅是「政治道德闕如」的獨裁統治問題

這次破天荒把臺灣轉型正義轉型成絕對不正義,或許有人以為祇是執政黨衝破政治道德律最敏感防線的極之貪婪邪惡過錯,倘若整個社會僅以「政治道德闕如」口耳責備敷衍,就逕予姑息矇混了事,則不免忽略了蔡英文竟祇以一個極端狂傲凌越憲法的治國行政法律,以轉型正義邪痞手段,將臺灣徹底轉型共產主義國家,竟讓國產、公產、私有財產都一個個成就為民進黨獨一黨私禁臠。而此中最為可惡又無恥可恨的是,今天所能看到蔡英文轉型正義所強力推動的每項「公共化」、「公益化」及「社會化」案件的終極現實,都不是為了公,也不是要成就了公,而是令人髮指的全面「民進黨人化」!

其所因此帶來整個社會翻轉、國家倒懸,讓整個臺灣從原先高成長繁榮富裕,立即頹退淪陷而將成為一個新典型均貧社會,如此惡質的禍心包藏「制度顛覆」,乃至對全體國民福祉利益的更實質重傷害,更叫人孰其能忍?

成了有法可依的新版文化大革命

今天《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完成三讀通過,成為正當性的中華民國法律一部分,讓蔡英文政府可以放手大膽恣意妄為「依法更惡劣橫行霸道」,在臺灣島嶼之上,得以隨心所欲完美風暴地做出至少八個構面「轉型革命」(臺灣版文化大革命)。

第一是「社會價值觀大轉型革命」。讓臺灣的知識學識廉價祇有體力勞力尊貴、舊文化卑劣糟粕祇有媚日文化高尚珍寶、財富繁榮歪邪罪惡唯貧窮弱勢良善無敵、勤儉奮進是錯誤唯好逸惡勞可以上位、自由市場最黑心不義吃人吃錢唯萬能政府正義公平救人不貪財。可謂全面徹底翻轉了過去七十年奇蹟臺灣成功價值典範。

第二是「轉型治國意識型態革命」。將從無到有到富足繁榮肇致臺灣奇蹟的自由民主開放競爭市場主義,極短時間扭轉成大鍋飯平等分食共產主義唯一主張。

一黨之私「絕對獨裁專斷」政體的擅法擴權膨脹

第三是「轉型政治體制革命」。將臺灣五權分立功能職權分治的民主制衡政體,改由執政黨派擅以一己之私自我凌駕憲法擴權膨脹為「獨裁專斷」政體。

第四是「轉型國家經理體制革命」。完全不顧「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及「行政院組織法」機關組織設置要件限制,打破既定專業技術官僚治國架構體制,在違憲違法的睜眼作瞎情況下,橫柴入灶地濫肆增置機關組織、濫肆擴張職權,自我賦加逾憲逾法的職權與司法警察權,並悉數予以大扭轉大聚斂成為民進黨人獨裁政治分贓的「黨私啃吃國稅」、「五鬼大搬運國庫」之明目張膽敗國體制。

第五是「轉型既有律則秩序體系革命」。全面深化採用黨私導向的「因人設事」、「為事置人」、「依一黨之私立新法訂新制凌駕並潛在廢棄舊法舊制」,將臺灣的社會遊戲規制及秩序紀律維繫規範,與予全面翻轉。尤其全面綠化司法體系成為一黨之私統治工具,完美置入民進黨人到大法官會議,全面掌控「國家釋憲權」;更加上全方位箝制言論自由,徹底框束各類型媒體,完美扼殺摧毀「第四權」,讓整個臺灣社會籠罩「綠色恐怖」統治,而變成為全面失卻制衡、抗衡能力國家。

「否定私有財產制」的新共產主義社會

第六是「轉型國家經濟體制革命」。使一個長期以強大開放自主民間部門做為發展成長主體的奇蹟臺灣經濟體制,一時間轉變改以公營公有公共機構組織為主,亦即,要使臺灣「私經濟為主體」的全球化經濟體,變成為「唯一公經濟為主體」,純粹閉鎖性區域化且「與世界市場不再接軌」的國際邊陲經濟體。

第七是「轉型社會體制革命」。將原本是多元族群和諧融合協作的臺灣社會,強力撕裂變成為今天一個族群階層離析全面對抗仇讎相向的分化崩解社會。

第八是「轉型民間百姓私有財產制為公產制/共產制大革命」。這是最讓整國家社會性變質變大翻轉的「人本大政變」,蔡英文高度運動極左激越的「仇富反商」民粹,用以「壓迫」行政機關濫用公權力,全面施壓變革民間社團法人格、私經濟部門所有財團法人格,都予以「公共化」(民間所有與營運中的中華航空公司、國語日報、水利會等收納歸為行政機關作業單位)、「公益化」(私有醫療機構、私立學校)以及「社會化」(全體民營公司企業董事會的脅迫重整改組),做到全方位變性變型變奏地步,根本徹底摧毀臺灣自由市場經濟唯一基石的「私有財產制」,使自由寶島臺灣在全面落實《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並予以認真徹底執行後,即將變成為「否定私有財產」、「沒有私有財產」或「根本不容許私有財產化」的類似金小胖北韓一般純度特高的共產主義社會。

根本是「不流血大革命」或「非軍事政變」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是蔡英文掌政一年六個月之後,於2017年12月5日經立法院完成三讀通過,成為歷史上獨一無二公然踰越中華民國憲法的「行政律法」,可以公然理不直卻氣勢極其壯盛囂張地轉型治國意識形態、轉型國家經理體制、轉型政治體制、轉型經濟體制、轉型社會體制,甚至轉型私經濟領域的大大小小民間百姓私有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

更有甚者是,《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完成立法程序之前一年多時間,蔡政府透過行政院會的「惡質作法」與「行政干預巧手」早已先發制人地用蠶食鯨吞方式,領先半年到一年時間,具體實施了若干《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實質內容項目了,今天在立法院的三讀通過,祇不過是「先上車後補票」的偽假遮羞布馬後炮罷了。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強行通過與霸道施行,對中華民國,乃至對臺灣社會,都已不止是「行政革新」或「機構變遷」,根本就是「大革命」或「非軍事政變」。

恰似老共產黨或金小胖北韓堂皇班師到臺灣

從制度經濟學觀點來看,蔡英文首發力推的「臺灣轉型正義」,在政治上體現的是「轉型實質臺灣獨立」,在經濟上則體現「轉型共產主義國家社會」。

綜括《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兩面性有「公然面轉型正義」與「隱匿面轉型正義」。公然面轉型正義幾乎就祇能看到聽到文青式夸夸空心的大話(Big Words這可是美國在臺久駐官員的真心評論語),以及充滿虛情假意的粉彩迷幻糖衣毒藥辭語;而隱匿面的轉型正義才是真正的其終極意圖;在隱匿面轉型正義的真正背後,大致上應該可以用八個構面來予以深刻認知和有效解讀。但是,無論是從哪一個構面所能夠看得到的轉型,有真正做到「原本不正義轉型正義的」其實很少很少,迄所確切看到都是「原本正義轉型不正義」或「原本絕對正義轉型絕對不正義」,竟占居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之絕對大多數的預擬作為行動項目。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轉型,直面對於臺灣前景未來產生衝擊影響最深遠的,恐怕還是把整個臺灣社會,從一個自由開放市場經濟型態國家,藉一紙法律通過就大翻轉變成為一個極端左派箝制閉鎖(鐵幕式)共產主義經濟社會。

尤其當海峽對岸中國已全然擺脫歷經60年的僵硬自鎖極端左派共產主義社會,並已大步邁進到連今天歐盟都不得不公開承認已是真正自由開放市場經濟社會,乃至今天聲稱最純粹共產主義國家北韓鐵幕政經體制正備受國際疵議批判時刻,絕然小國寡民的臺灣,竟倏忽要把自己從高度對外依存的自由開放市場經濟體,扭頭180度向後迴轉,一頓腳一大跨步就要疾遽退回到「中國大陸60年的從前」或者幻變成金正恩小胖剛猛權謀的「純正北韓第二典型頑固老式共產主義國家」,自閉自鎖脫軌國際的作法,的確令人錯愕驚詫,也令人全然費解更難以置信。

*作者為財團法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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