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南專欄:促轉條例是鬥爭?還是終結威權統治?

2017-12-09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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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我必須藉此提示,於二○○一年在紐約所成立的「國際轉型正義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對「轉型正義」一詞的詳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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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是對過去的制度性或大規模的人權侵害的回應。它的目的是讓受害者獲得肯認,同時也提升和平、和解與民主的可能性。轉型正義並非特殊形態的正義,而是以歷經普遍性人權侵害的轉型社會為對象的調適性正義。」

此外也要引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四年「法治與衝突中及衝突後社會的轉型正義」報告中,對「轉型正義」的定義界定:「轉型正義」之理念乃是一個社會處理大規模濫權的遺緒,所進行和建立的所有程序和機制,其目標在確立責任、服膺正義並成就和解。

所以,「尋求真相」乃是「轉型正義」工程的第一要務。真相不明就永遠無所謂正義。在每一個人權侵害事件的真相中,既有受害者,就必然有加害者。但我們過去的處理模式如上世紀90年代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與《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主政者都是以為透過金錢補償就能撫平受難者的悲怨,就能輕易解決歷史記憶的難題!也因此而完全略置了真相的探索與還原。對加害者的故意隱匿,則受難者悲怨之氣就必然無以化解。

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

那些迄今還是收不到受難者遺書的家屬們,我們該如何給他們一個交代?當那麼多受害者還沒有墳墓的時候,我們如何能草草埋葬過去?那些監牢裡望不見生命希望的幾千幾萬個日子,我們忍心讓他們都含冤而去嗎?當獄中生下的小孩面對母親被拖出去槍決而哭訴著說:「我媽媽不是壞人」時,我們怎麼對這女孩的終身記憶填補空白?

這次《促轉條例》既已正式立法,則促轉工程就可以名正言順的開始啟動。誠如受難者協會蔡寬裕理事長所勉勵的:「未來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我們不會停下腳步。」歷史記憶絕不應容許被輕易遺忘的!

*作者為《六都春秋電子報》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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