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權時期」不是大家都選擇服從嗎?─對徐世榮台灣農村土改論述的批判總綱(1)

2018-01-09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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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本文則以書評形式,就《土地正義》的上篇〈土地改革的真相,你不知道的黑歷史〉為主軸,但評論不以這半本書內容為限,將同時參酌徐相關論述,呈現其對農村土改歷史書寫與分析評價的誤解與矛盾,提出對徐世榮農村土改論述的整體檢視、批判與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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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耕者有其田案的博弈過程:政權運作、地主菁英與基層人民的政治參與

本節限於篇幅,僅簡述徐世榮對推動土改背後政權治理的基本理解,透過我的研究,並配合表一對耕者有其田案研議過程的斡旋過程,對徐就方案研議過程和政權治理運作的誤解,提出簡要批評與回應,對農村土改推動過程的敘述與分析,可參考我的論文,與2018年將出版的專書(廖彥豪,2013:9-111;廖彥豪、瞿宛文,2015:99-122)。

徐從推動土改的案例,提出對國民黨戰後政權治理和運作的基本觀點,可簡要定義成:以黨治國的黨國體制(徐世榮,2014:44-46;徐世榮,2016:55-74),對當時由誰來決定和領導土改時,徐指出國民黨是主要的幕後推動者,而這重大政治決定和指示,是由蔣中正親自下令。當時在政務系統由地政單位來負責,扮演主導角色是省府地政局,而擁有美援支持的農復會土地組則僅提供經費與技術,行政與立法系統大都配合蔣中正的政治決定,使國民黨政府能順利在1953年正式推動土改。

而徐認為土改涉及對本省地主菁英財產權的衝擊影響,以地主菁英為主的省議會理應參與這個過程,藉此表達不同看法和建議,但受二二八事件後續效應影響,地主菁英當時備受打擊和壓制,在推動土改期間,不敢作出積極衝撞和抵抗,同時在國府政務系統缺乏本省地主菁英代言人參與,因此地主菁英相當程度被排除在土改的政治斡旋過程裡,也未能對方案內容產生影響。

表一:行政院會審查階段五個方案的主要原則對照表。(廖彥豪製表)
表一:行政院會審查階段五個方案的主要原則對照表。(廖彥豪製表)

根據對國民黨、行政院、省政府與省議會檔案的利用與研究,我的研究已明確指出,蔣中正與國民黨在推動土改過程角色有限,蔣與黨是在行政部門內部意見分歧(行政院與省政府之爭),或行政和議會部門間產生衝突時(省議會提供建議案的程序問題和立法院對部分條文的爭論),扮演對程序問題和次要條文爭論的協調角色,徐顯然誤解蔣與黨在本案的角色。而推動農村土改幕後的主導者,無疑是當時的行政院長陳誠,他直接領導農復會土地組和省府地政局積極推動土改方案,而省府在1952年6月提出的省府草案(參考表一),是由土地組與地政局耗費一年多的時間,根據地籍總歸戶成果與參考過去農村調查研擬而成。相對於徐認定農復會僅屬於配合角色的看法,在實際政治運作和政策籌畫過程裡,農復會土地組扮演真正主導決策方案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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