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性仁觀點:民進黨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嚴重挑戰美中現狀底線

2017-12-07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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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進黨諸立委共同連署提案,針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提案內容刪除「國家統一前」字眼。(資料照,陳明仁攝)

日前民進黨諸立委共同連署提案,針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提案內容刪除「國家統一前」字眼。(資料照,陳明仁攝)

繼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之前提案修改憲法增修條文,朝向兩國論修法引起爭議,但該案子目前仍未排入委員會審查。但不久前蘇巧慧再度與新系立委吳思瑤、黃國書、鍾佳濱等人提出《行政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法草案,將陸委會改為中國事務委員會並裁撤僑委會。但該修法提案在院會一讀時,被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退回程序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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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進黨諸立委共同連署提案,針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條、第9條之2及第10條條文修正草案。提案內容刪除「國家統一前」字眼,以符民主憲政之基本精神,民進黨此舉作法,看似對於大陸當局近來對台行為的一個抗議動作與報復舉動,但殊不知此舉已經嚴重挑戰中國大陸對台底限及美國所欲維持的兩岸現狀,極有可能使大陸當局開始思考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進而啟動一系列的因應措施,使兩岸關係陷入重大的危機與矛盾當中。

20171027-民進黨立委蘇巧慧27日於立院質詢。(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等人提案修憲、修行政院組織法。民進黨立委還要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顏麟宇攝)

民進黨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持理由有三:

其一是有鑑於目前中共對台態度極不友善,為防止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或恐策動台籍促統人士進行統戰,從事妨害台灣內部安全或利益之活動,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條、第9條之2及第10條條文修正草案,問題在於大陸當局一向對於法理台獨極度看重及高度反對和警惕,民進黨若要採取報復,不應當從法理台獨的角度切入,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明顯就是追求法理台獨,改變法律現狀,已非口頭台獨般,而是非常明確判定這是法理台獨行為,大陸當局自會採取明確的反制,兩岸選擇在過年前爆發此衝突,實在是沒必要。

其二是民進黨認為目前中共與我仍處於敵對狀態,為避免中共統戰,防止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從事妨害台灣內部安全或利益之活動。民進黨顯見到今日對於大陸的見解及大陸惠台措施,仍秉持一貫意識形態從對抗及衝突和統戰的角度來思考兩岸問題;而非積極創造台灣活動空間及謀求台灣經濟發展的角度,從替台灣年輕人找出路及替台商創造更好條件的角度下思考兩岸問題,民進黨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非但無法達成嚇阻大陸的效果,也無法抵擋兩岸交流的速度廣度與深度,看不出能達成民進黨政府所欲達成的目的。

其三是國家認同係受憲法保障之自由權利,法律條文應秉持中性,如果統一不是中性,那麼獨立是否也不是中性?民進黨本身為何要保留台獨這不中性的字眼?足見統一與獨立不是中性與否的問題‧而是對於未來目標的期待,是一種自由意志下狀況描述,民進黨的理由有一些牽強;那麼民進黨應當將維持現狀寫入黨章中而廢掉台獨;民進黨反對預設立場,但自己往往自設台獨立場,很多前後矛盾,民進黨若要符合民主憲政就應當服從多數並尊重少數,台灣有統一及獨立的聲音,都應當得到同樣的言論尊重,但事實上卻不是如此。

說穿了,民進黨所提出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三項說明都無法使人信服,其實民進黨就只是想找些方式來報復大陸當局,但方法卻是完全找錯了方向,反而會造成更嚴重的後果;民進黨想要搶回兩岸關係的主導權,但絕非是透過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方式,反而會使台灣處於更被動、麻煩的挑釁者及現狀的破壞者3項極為嚴重的指控罪名,既顯不出智慧,也看不出能達成讓大陸畏懼的理由,而只會加速台灣問題在大陸兩個一百年前提前解決,民進黨應當放下情緒,拾回理性務實,要破壞兩岸關係朝夕可做,但要維繫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卻是必須花費心力,蔡政府口口聲聲說對大陸展現善意,難道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前言就是善意的表現嗎?前後矛盾莫此為甚。

總之,民進黨掌握立院多數,想要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當然不是一件難事,但恐怕不能是民進黨單方面主觀意願思考,必須經過更審慎更全面的評估,民進黨先前已有正式裁撤蒙藏委員會,把相關業務移撥至文化部與陸委會等被認定是朝向去中國化的舉動。但如今公然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更是赤裸裸地推動去中國化及朝向法理台獨方向邁進,期盼民進黨真能想清楚,統一及獨立問題的解決要解決其實是很快的,端視民進黨的一念之間。

*作者為文化大學國發大陸所副教授 國政基金會內政法制組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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