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股息140億成外界攻擊箭靶」他認為長庚的問題出在太有錢

2017-12-04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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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醫療法修法,財團法人醫院首當其衝。(資料照片,盧逸峰攝)

衛福部醫療法修法,財團法人醫院首當其衝。(資料照片,盧逸峰攝)

長庚醫院7月爆發急診室事件,讓審議中的《醫療法》愈修愈嚴,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秘書長吳明彥,今天在「醫療財團法人修法論壇」上大吐苦水,強調財團法人過去40年對台灣醫療貢獻不可抹滅,行政院版的《醫療法》修法「走得太快」,恐扼殺台灣醫療競爭力,他說,私立大學附屬醫院,係屬《私校法》管轄,並不在本次《醫療法》修法規範範圍,另外,公益回饋提撥範圍,從原本醫療收入,擴大為全部結餘,公立醫療財團法人也不在適用範圍,非醫療收入主要收入來源為停車場與美食街收入,所有醫院中台大收入最高,私立醫院都認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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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用國民生產毛額6.5% 台灣醫療全球第2」吳明彥認財團法人功不可沒

「我今天是戴鋼盔來的參加論壇的」,吳明彥表示, 台灣在70年代為鼓勵私人企業投資醫療機構,提供「免營所稅」誘因,當時台塑集團率先響應,隨後遠東與國泰集團陸續跟進,過去40年來,財團法人醫院帶動醫療環境改善,對台灣醫療貢獻卓著,包括對全球商務人士所做經商環境調查,台灣醫療體系就醫的便利性與價格,排名居全球第2,讓台灣政府在國際上可以走路有風,

吳明彥表示,台灣醫療體系公立與私立機構的佔比,70年代為6:4,現在則是3:7,目前的比例可以說是全球醫療體系的「黃金比例」,私立醫院不僅彼此競爭,同時還帶動台大榮總等公立醫院的競爭,台灣用國民生產毛額6.5%的金額,提供全民健保服務,更是舉世稱羨,全民健保服務量,更有5成來自於財團法人醫院。

「長庚從急診跌倒,應從急診站起來」

「長庚40年創造活體肝臟移植等2個全球醫學中心,就連美國最好醫生都是來台受訓,相較於部分公立醫院成立超過百年,長庚成立不到40年時間,就創造了這樣的成績,我的同學王明鉅(前台大醫院副院長)多次批評長庚,但他也承認長庚是世界級醫院,可以跟美國最好的醫院,每年辦一場整型外科研討會,每年提撥20億元做教學研究,『台灣哪個醫院可以做到?』」

20170714-長庚醫院急診部外觀。(盧逸峰攝)
長庚醫院急診部外觀。(盧逸峰攝)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吳明彥說,長庚的問題就是太有錢,一年股息140億元,讓他成為外界攻擊箭靶,他曾經建議前長庚醫院副院長張昭雄,「從急診跌倒,就從急診站起來,花10億元投資在人工智慧急診服務。」

對於本次《醫療法》修法,吳明彥認為,衛福部修法太快太急,吳表示,全台有74家財團法人醫院,其中有教會醫院、私立大學依據《私校法》設立附屬醫院與私人醫院改制財團法人醫院。「我不喜歡拖人下水,但我們協會會員認為,本次修法並沒有管到公私立大學附設醫院,這樣的管制並不公平。」

吳明彥:醫療法修法,竟漏掉台大醫院

吳明彥表示,「醫療法這次除了修理到醫療財團法人,也修理到醫療社團法人」,草案有一條醫療社團法人章程必須報衛福部同意,未經同意者,衛福部得停止門診住院,「很多醫療社團法人,本來是私人醫院,為了讓醫院傳承子女永續,改制成社團法人,怎麼現在變成社團法人,反而變得更嚴格,私人醫院改制醫療社團法人,是2000年修法後實施的,「如果是這樣,那我們要不要改回私立醫院?」

吳明彥說,早期公立醫院庫存變成家裡的庫存,醫療用品拿回家用,財團法人醫院很重視企業管理,現在為了提高醫療財團法人教研與社會救濟法定提撥,修改《醫療法》,卻把全台經營最好的公立醫院台大給漏掉,該法第46條修正案,要求法定提撥部分從醫療收入結餘,改成收入結餘,私立醫院方面認為,把停車場、美食街收入納入,就已經很多錢的,「這些公立醫院都不用做,非醫療收入11億元都沒被修理到。」

私立醫院對於《醫療法》公益監察人與勞工董事部分,也有不同意見,吳明彥表示,公益監察人制度目前《私校法》已有訂定,但如果這項制度這麼好,為何公立醫院不優先適用,吳表示,「公益監察人好歹要懂醫療,不能隨便派阿貓、阿狗說要來監督,衛福部至少也該比照公共工程委員會,弄一個公益監察人適任名單資料庫,否則日後規定倉促上路,衛福部一定會面臨立委關說,因為這是由衛福部指派的。」

「醫療財團法人股票投資上限從20%降為5%」吳明彥:擺明修理長庚

吳明彥表示,《醫療法》第35條修法,訂定醫療財團法人股票投資上限,從20%降為5%,這樣規定美日等國都沒有訂定,「長庚買股票穩定台灣經濟有何不好?這一條還是《醫療法》政黨協商,立委還提案加碼的,擺明就是要修理長庚嘛!」

另外,對於股票債券等投資強制信託,私立醫院也認為不妥,吳明彥表示,股票信託信託手續費3%,相關規定原本是希望醫療財團法人盈餘分配給員工,強制信託規定通過以後,醫院100億股票,每年3億給銀行,「拿來員工分,或社會公益不是更好?」

對於勞工董事產生方式,吳明彥方面也反對衛福部的「直接選舉」提案,吳表示,先前衛福部為了確保勞工董事,反映基層醫護人員心聲,還主張勞工董事不得具主管職,「那不是連護理長以上都不行,變成只有資遣的醫護人員可以擔任?」後來在醫療院所反映後,衛福部才讓步為「董事會通過的主管,不得擔任勞工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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