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下降,為何還有人殉職」消防員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我們早就在「做功德」了!

2017-12-01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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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中央承諾莫成空,基層要蜂蛇業務具體回歸」記者會。(甘岱民攝)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中央承諾莫成空,基層要蜂蛇業務具體回歸」記者會。(甘岱民攝)

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功德說」談話仍在發酵,民進黨立委江永昌、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等單位也在今(1)日針對消防員權益召開公聽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在會中痛批,「捕蜂捉蛇導致的傷亡,應該算進賴院長說的『功德』嗎?」,他們表示,應回歸法定的消防業務,也表示消防業務多、人力少、「消防員早就在『做功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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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目前已14個縣市將捕蜂捉蛇工作移轉給農政單位

對此,農委會官員表示,目前已有14個縣市將捕蜂捉蛇工作移轉給農政單位,而勞動部官員則說,會盡速提出關於警消爭議權的《工會法》修法草案。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藍毓傑指出,現行法規上明定的消防員業務主要有預防火災、災害搶救、緊急救護這三任務,此外還有一些協助市府的業務,例如登革熱或傳染病的防治工作、以及獨居長者的關懷等,而捕蜂捉蛇的業務,從來就不在消防工作專業和範圍內。藍毓傑也提出數據表示,消防員從2007至2016年間,救護出勤次數是以每年5%的比率逐年攀升,平均每30秒全台就會出動一輛消防車,然而消防員的人力並沒有等同成長。藍毓傑質問,「火災下降,為什麼我們還會有殉職?」藍毓傑指出,不外乎就是很多非本職的業務加入,這不但壓縮消防員的訓練、同時也擠壓了休息時間,「捕蜂捉蛇導致的傷亡,應該算進賴院長說的『功德』嗎?」

20171201-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中央承諾莫成空,基層要蜂蛇業務具體回歸」記者會,行政院代表回應消促會。(甘岱民攝)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中央承諾莫成空,基層要蜂蛇業務具體回歸」記者會,行政院代表回應消促會。(甘岱民攝)

消防員權益促進會監事:目前是用1萬4的人在做2萬8的人力的事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監事張雅鈞則表示,目前全台有超過5成的消防隊,上班時間時隊上人力低於6個人,且其中1位是指揮官,2位是救護員,實際救援的只有3位,再加上還有其他非本職業務加入,如何有效進行救災?張雅鈞指出,現在國內消防人員缺額為1萬4千名、實際人力也是1萬4,換句話說,目前是用1萬4的人力在做2萬8的人力應該做的事,「現在救護量成長1.6倍,但人力始終沒有相對應的增加」,張雅鈞質問,「這樣的工作條件對消防員來說到底是不是安全?」並指出,人力嚴重不足,現階段解決的辦法就是先把額外的、不屬於本職的業務先排除。

 

長期過勞 制度又無法有效改善 消促會:「組織工會才可以爭取權益」

而關於工時方面,張雅鈞指出,消防員的月工時為480小時(24小時*20日),比一般公務員多出近三倍;此外,由於現在針對補休並沒有一個完整的法源依據,導致各地方政府自己「說了算」,張雅鈞也說,消防員長期人力不足、工時過長,導致消防員過勞或殉職引起國賠,最後仍是由全民買單,加上有可能因此招不到新血投入,是一個惡性循環。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楊適瑋則指出,「長時的過勞不是消防員個人的問題,是國家和社會應該重視的、嚴重的勞動議題」,楊適瑋說,消防員每天都是「超時、過勞、加班」,並針對賴清德不斷提出的「功德說」回應表示,「其實消防員早就在『做功德』了!」。過去勤務量不如現在多,可能還有喘息的空間,但現在大家已經無法負荷了。

20171201-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中央承諾莫成空,基層要蜂蛇業務具體回歸」記者會,理事長楊適瑋。(甘岱民攝)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中央承諾莫成空,基層要蜂蛇業務具體回歸」記者會,理事長楊適瑋。(甘岱民攝)

楊適瑋舉加班費與組織工會為例,痛批政府機關僅硬性依附著法律行事,幾乎無改革的決心,「但我們處處都講法,有法的地發就把它當最低標準,就像《勞基法》我們把它當最低標準,但有規定不能優於《勞基法》嗎?為什麼今天有一個法源依據反而會變成是箝制它的東西?而沒有法源依據就沒辦法辦理,這是非常奇怪的邏輯!」楊適瑋直言,不讓消防員組織工會,讓消防員在權益爭取上非常難前進,並痛批,「我們的國家並沒有如大家想像中的、真的這麼重視勞動權益,因為公部門底下就有這些事情在發生!我們就是一群沒有勞動權的受雇者」,楊適瑋最後說,政府應該要帶頭重視和落實勞權,要不然如何期待民間企業去做。

勞動部:會盡速提出《工會法》的修法草案,討論警消組織工會的問題

而與會的農委會官員則回應表示,目前在捕蜂捉蛇的移轉業務的補助經費,已從三成爭取上升至五成,且也和地方農政單位開過多此會議,在經費、工作上皆有協調,而從目前資料所知,如新北市、桃園市等14個縣市政府都已從消防單位移轉,改由農政部門接手。

勞動部代表官員則說,《工會法》在2011年5月1日已進行大幅度修正,當時開放了教師組織職業和產業工會,但公務人員的部分基於司法院的解釋,其與政府的關係與一般勞工不同,不過公務人員的結社是採另一種方式保障,以《公務人員協會法》為主。而關於警消或公務人籌組工會的問題,勞動部今年有針對此議題進行研議,並提出四大修正方向: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正《工會法》、仿效韓國另訂新法、維持現行法規但加強相關權益,不過目前還沒定案。代表官員也指出,勞動部目前會盡速提出《工會法》的修法草案,討論警消組織工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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