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南專欄:中國低端人民不是「人」!中共還能撐多久?

2017-12-02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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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般人民進行侵害已成普遍現象

在中國,舉凡教育事業都定然是受到政府所壟斷和嚴格控制。幼兒園行業自不例外。這就又牽扯出一個人權普世價值的大哉問了:侵害人民權利事件在中國,絕不僅僅是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有沒有?司法系統有沒有?軍隊中有沒有?每個系統每條線都存在相似的或者不同類型的對「一般人民」進行侵害的現象。這事件放在幼兒園不是個案,放在中國正在崩潰的大環境中也不是個案,而是一個「互害社會」持續運轉的必然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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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鄉民們在網上留言說: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規律:任何事情查到紅二代、太子黨處,立馬戛然而止。紅黃藍事件背後就是如此,若沒有這等背景,哪個官員、軍官膽敢玩弄幼童?」

只是,這在中國,經由網路言論控管手段,任何不利紅黃藍幼兒園以及質疑警方調查果的任何言論,一律遭到即時性刪除,所以這起喪盡天良的「群體猥褻幼童」案,很快就會被鎮壓平息,權貴們依然逍遙過其「高端日子」。

於是,我又不自禁要自問道:這件事若是發生在台灣,你我會不會憤怒?群眾會不會上街頭?台灣政府會不會倒台?

中共拿《人權宣言》當糞土

當我們在為李明哲被羅致為「顛覆國家政權罪」妄加判刑而憤怒譴責之際,在中國境內也一樣同時正在發生「反人權」的惡劣事蹟。

中國有沒有憲法?有的。中國憲法有沒有人權保障的章節?有的。但,只要依據「共產黨是中國唯一執政黨」被硬生生寫進憲法裡,則如何維護共產黨政權將永遠被列為超級第一優先考量。而,所謂依法施政,彼等所要「依」的「法」當然也是恆持「共產黨是中國唯一執政黨」的最大作為。這不是台灣人或美國人所能理解的人類世界,甚至更不是中國人所能認知的悲慘世界。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政府判刑5年,妻子李凈瑜11月29日返抵台灣(謝孟穎攝)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政府判刑5年,妻子李凈瑜11月29日返抵台灣(謝孟穎攝)

《世界人權宣言》,宣示了:沒有任何人應受到國家強權的壓迫,甚至希冀能為世人努力創造一個平凡但卻頗難實現的願景:「一個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並免於恐懼和匱乏的世界的來臨,已被宣布為普通人民的最高願望。」

然而,面對中共政權的貪婪和欺壓,所謂的「人權」根本是非常貧血而挫敗的!李明哲的「人權」其實就是十幾億中國人中簡直看不見的一小小支點,但誠如李淨瑜發表的聲明所說的:

「追求理想必須支付代價。為弱勢者爭人權是推動人類文明提升的必要奉獻行為,李明哲明知山有虎, 早就覺悟必須為此承受『被認罪』,『被囚禁』的折磨。我們不心存幻想,如今只是坦然面對,我們沒有權利抱怨。作為李明哲的妻子,我再次表達,我以李明哲的奉獻為榮為傲。」

還記得郭台銘在2014年質問過台灣人民的名言金句「民主能當飯吃嗎?」很像是中國共產黨的腔調吧?現在這位名列首富之榜的成功商人是不是又可以站出來再質疑台灣人說「人權能當飯吃嗎?」

我只是很奇怪,宣稱自己是中國人的「國民黨」們,對於那些中國同胞正被中共權貴政權摧殘的諸多苦情,都不必承擔一些道德責任嗎?或是說,中國是中國,台灣是台灣?共產黨的任何罪惡本來就都跟國民黨毫無干係?

*作者為《六都春秋電子報》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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