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法官是殺死黃暐瀚媽媽的共犯!」葉毓蘭提酒駕鞭刑、先關15天

2021-05-07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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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議題再度引發社會討論,國民黨立委葉毓蘭7日於立法院針對該議題提出意見。(資料照,顏麟宇攝)

酒駕議題再度引發社會討論,國民黨立委葉毓蘭7日於立法院針對該議題提出意見。(資料照,顏麟宇攝)

近日台中一起疑酒駕肇事事故,讓媒體人黃暐翰70多歲媽媽喪命,更讓酒駕議題再度受到關注,政界許多人都發聲譴責。立委葉毓蘭今(7)日在立法院提到,許多法官對酒駕多予以輕判,因此除加重刑責,也應仿效中國先關15天、或學新加坡引進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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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凌晨3時許,台中市方姓男子駕駛賓士車行經南區時,撞上黃暐瀚母親,更拖行近百公尺才停車;方男犯後還到超商買啤酒,車內更搜出疑似裝有毒咖啡的寶特瓶,經測酒精濃度每公升0.40毫克,全案被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偵辦。事實上,該男4日凌晨才因酒駕被請回警局,未料隔日竟再度酒駕,引發社會撻伐。

20210505-台中市南區今(5)日凌晨發生酒駕撞死人事故,死者經證實為資深媒體人黃暐瀚70多歲的母親,引發關注。(取自POP撞新聞Youtube影片)
台中市南區5日凌晨發生酒駕撞死人事故,死者經證實為資深媒體人黃暐瀚70多歲的母親。黃隔日仍打起精神主持廣播節目。(資料照,取自POP撞新聞《YoTube》影片)

葉毓蘭:肇事後喝酒避責非首例

葉毓蘭6日在臉書指出,方男酒駕肇事後,第一時間喝啤酒逃避罪責,事實上近年不少案件確實因此成功脫罪;她直言,若法官在面對這些被警方攔查、肇事後的駕駛,以再喝一瓶混淆時間的明顯卸責之舉,還能判處無罪或免罰,「那你們都是殺死黃媽媽的共犯!」

葉毓蘭表示,現行酒駕殺人的公共危險罪是在是2年前修訂的,「酒後或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於5年內再犯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刑責並非不重,但法官常給予輕判。

葉毓蘭今出席立法院國是論壇發言指出,經統計,2020年酒駕致死相關判決20件,刑度僅在1年半至6年半間,甚至還有緩刑不必坐牢的。她認為,酒駕零容忍是全民共識,不少人希望應仿效中國,酒駕者一律先關15天;而酒駕致死在日本幾乎是終身吊照;在新加坡則是坐牢前要先接受6次鞭刑,絕對會把肇事者打到皮開肉。

葉毓蘭認為,酒駕仍是進行式,不外乎因人心存僥倖、漠視法規等,政府應思考採行禁戒處分等手段;除加重刑罰外,還要增加酒癮戒治的保安處分後再執行刑期,甚至要研究引進鞭刑,才能使酒駕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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