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縱容議員 民進黨對酒駕的態度居然是?

2017-11-30 05:40

? 人氣

「除了郭正亮的勞動3天、沒收其車,如此可笑的解決方案,適度的連坐法、加重酒駕後的強制教育、提高再犯者的刑度、立法給予警察適度的職權行使範圍,避免酒駕者時常因行政裁量瑕疵而免受其罰」圖為民進黨立委郭正亮2016年於立法院宣誓就職,當時有民團曾抗議,要求曾酒駕的郭正亮辭職。(顏麟宇攝)

「除了郭正亮的勞動3天、沒收其車,如此可笑的解決方案,適度的連坐法、加重酒駕後的強制教育、提高再犯者的刑度、立法給予警察適度的職權行使範圍,避免酒駕者時常因行政裁量瑕疵而免受其罰」圖為民進黨立委郭正亮2016年於立法院宣誓就職,當時有民團曾抗議,要求曾酒駕的郭正亮辭職。(顏麟宇攝)

本月14日凌晨,台中顏姓女子酒後駕駛賓士車高速擅闖紅燈,撞死正騎機車去購買器材的32歲烘焙師。肇事後,顏女試圖與車內二人串供,欺騙警方當時並非顏女開車,警方到場後,除揭穿顏女謊言,更在車內查獲毒品。而根據同車友人所供,事前曾勸阻顏女不要開車,不過顏女堅持要開,因此才釀成悲劇。這,已經是顏女第三次酒駕。事後,顏女母親對媒體說「我女兒命也不好,我們沒錢賠償,只能被關」。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對比於顏女,受害者過去曾在電機公司工作,由於興趣使然,因此毅然辭職投入烘焙職涯,從夜市擺攤賣起,直到2015年時才終於開成屬於自己的烘焙坊,並在網路闖出名聲,看似即將擁有屬於自己的一片天。

類似這樣痛心疾首的社會新聞,屢見不鮮,從未止絕,然而更令人心若旁懸的是,悲劇發生後的群情激憤,卻往往石沉大海。我們都知道問題在哪,我們也為此憤慨,然而悲劇卻仍一再上演,那,事情真的無法解決嗎?

調高刑度能制止酒駕嗎?

事實上,晚至民國88年,我國政府才終於把酒駕納入刑法公共危險罪章,並於96和100年兩度提高罰金和刑度,然而在96年時,因酒駕死亡的人數仍高達576人;不過到了102年5月時,由於當時台大醫生遭人酒駕撞死,引起社會公憤,因此6月時政府便通過將酒測值從0.25mg/L下降到0.15mg/L,並提高刑度。

不過,如同每當社會因酒駕悲劇而興起加重刑度的討論時,就會有另一種聲音表示時代要進步,不能用亂世用重典的過時想法來處理酒駕問題,或是用各種理由來反對重懲酒駕。舉例來說,前述102年馬政府欲圖趨嚴酒測標準時,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就痛批民粹立法,認為酒駕致死的刑度太高,嚴重違反罪刑衡平;以重視「人權」知名的立委尤美女亦用案件量來質疑不應將酒測值下修為0.25的趨嚴標準。

然而從下表我們可以很明確地看到,自102年修法後,與修法前的101年相比,106年在取締件數下降16%、在肇事件數下降44%、在受傷人數下降43%、在死亡人數下降73%,也就是說,在所有數據上都有顯著的下降。從降幅來看,更可發現用「重典」對制止因酒駕發生的重大事故有更明顯的效果;此外,由於法令趨嚴,因酒駕移送法辦的人數也增長近30%,取締後移送法辦率亦從35.3%增加到60.1%。所以說,用「重典」對制止酒駕沒有效果的論述,與真實數據是相悖的。

20171128-近十年酒駕相關統計。(作者整理提供,資料來源:警政署)
近十年酒駕相關統計。(作者整理提供,資料來源:警政署)

有鑑於「重典」對酒駕的效果,因此在近年,每當發生重大酒駕事故後,社會就曾有聲音是否要如同美、日,採取連坐法,規範同車或是酒館老闆必須積極制止酒醉者酒駕,未積極制止者甚至須負一定刑責。從此來看,如果同車亦有刑責,那顏女的同事還敢讓她開嗎?是否就能避免如此悲劇。雖然連坐法未必就能解決問題,不過對於減少酒駕,應還是有一定的正面效果,因此在立法院中,目前就有不少立委,如李鴻鈞、蔣萬安、林德福、陳曼麗等人,雖未以刑責,但支持以罰鍰處罰之。

酒駕立委推動反酒駕修法?

然而有趣的是,在這些關於酒駕修法的版本中,也有一份來自於近來最知名的酒駕政治人物-郭正亮的草案。郭在2016年2月酒駕後,曾於同年9月宣誓時表明要推動反酒駕立法,以此贖罪,似乎相當誠懇。然而在郭的這份草案中,郭卻只有兩項小幅修改,僅將五年內再犯酒駕者,從原來的罰鍰9萬,增加強制從事社會勞動3天及沒入其汽車兩項罰則;拒絕酒測者,增加沒入其汽車一項罰則。也就是說,郭正亮所謂的反酒駕,就是用勞動3天和沒收車子來「嚇阻」。從此來看,郭正亮當初所謂反酒駕的決心,不僅雷聲大雨點小,甚至有欺騙社會大眾之嫌。因為從郭的法案可以很明顯看出,當初的宣誓只是敷衍社會大眾,以酒駕改革者的形象來緩解社會對於其酒駕犯行的批評。

民進黨縱容酒駕議員?

更令人氣絕的是,在今年6月,酒駕後辱罵執勤員警,而被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的民進黨新竹縣議員林昭錡,被民進黨新竹縣黨部停權1年後,居然以深具悔意為由,由民進黨中央縮短為停權3月。做出決議的民進黨中評會主委邱議瑩對此表示,因為他有悔意,我們不宜做出比法院判決還重的懲處。不過跟邱的講法完全相反的是,林昭錡在事後於記者訪問時,居然表示當天是碰到藍營立場的員警才會被抓,這就是民進黨所謂的「悔意」。事實上,據媒體報導,民進黨之所以縮短懲處的原因,居然是由於政治考量,因為少了林昭錡,民進黨就無法在新竹縣議會組成黨團。

完全執政本應完全負責-民進黨對酒駕的立場

如今已完全執政的民進黨對酒駕的立場,我們即可從民進黨仍讓酒駕的郭正亮擔任立委,讓酒駕的江春男擔任中央社董事、中華文化總會副會長和總統府國策顧問,為選舉考量而輕放林昭錡,以及前述柯建銘與尤美女對調嚴酒駕法則的反對立場,而得知。如此種種,使得民進黨在社會印象中,似乎始終與酒駕脫不了關聯。

不過為科學求證,筆者從中時和聯合的新聞資料庫,輔以其他媒體來源,和司法院的判決查詢系統,搜索2004年至2017年民進黨涉及酒駕爭議的資訊製表如下。在此期間,民進黨見報於新聞者,涉及酒駕爭議達22次,酒駕人數18人,涉及關說10次,絕大多數僅被判易科罰金、緩刑、緩起訴,少有因此入獄者。而從此份資料的整理中,更可以發現,民進黨不僅涉及酒駕者眾,甚至時有為酒駕者關說警方的醜聞。

總結來說,雖然當前社會具有相當聲浪,冀望以提高刑度來制止酒駕,避免悲劇不斷發生。然而掌握行政和立法權的民進黨,對此的態度卻與社會期許有所不同,無論是自身涉及酒駕,或是關說,甚至因選舉考量而袒護酒駕者,其論點更常以加害者的人權來反對提高酒駕刑度。然而必須反思的是,當社會逐步保障加害者人權的同時,能因此罔顧受害者及其親屬的權益?難道我們的制度應繼續容忍這些酒駕肇事者輕率、不負責任,致使無辜者人生因此葬送的行為,而僅給予輕罰,並處處為這些酒駕者著想,最終成為這批人再犯的幫兇?

政府和法律永遠無法杜絕酒駕,不過承如前述,數據早已告訴我們,提高酒駕的刑度和規範,有助於減緩酒駕行為和危害程度。而除了郭正亮的勞動3天、沒收其車,如此可笑的解決方案,適度的連坐法、加重酒駕後的強制教育、提高再犯者的刑度、立法給予警察適度的職權行使範圍,避免酒駕者時常因行政裁量瑕疵而免受其罰,諸如此類,社會上早已討論出許多解決方向。因此,敬請掌握國會多數的民進黨能別再推出要求強制蒐集人民虹膜資料、官派農田水利會長及鄉鎮市長,或是壓榨勞工的勞基法,而重視對於酒駕的防治。

20171128-近年民進黨涉及酒駕爭議一覽表。(作者提供)
近年民進黨涉及酒駕爭議一覽表。(作者提供)

*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助理研究員

喜歡這篇文章嗎?

陳冠安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