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統雄、彭百顯觀點:唐鳳、全彩、臉書與網路言論自由

2021-04-07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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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日本挨了2顆原子彈,廣大未直接參戰的平民深受慘害,其元凶就是日本軍閥的壓制言論自由與資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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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已敗象明確,獨裁軍閥卻禁止討論和平可能性的言論。

美國在投彈前,已先投下千萬傳單,呼籲平民撤離戰略地區,但軍閥卻封鎖資訊,造成人民在幾無警覺中被殺害。

舉重以明輕,若放任少數個人或組織,可以控制言論自由、資訊流通,對人民是莫大的危機。

平臺安全

平臺安全的範圍包括很廣,但政府的關注與人民的爭議,主要在「假訊息」這部分。

附圖為「當言言遇到加加:唐鳳與全彩對話」的活動海報,以視覺明確指出:各人民團體認知到在言論市場上,無可避免的會存在假訊息媒體,而正派媒體並不願意被假訊息傳染,也期待淘汰假訊息。

在這個立場上,各人民團體和政府、臉書與各查核機構的立場是一致的。唯若不注意,臉書…等已發生多次誤食善良言論的事實,必須存在嚴謹的保護言論自由之劍,避免網路與科技,反而成為監控人民的老大哥。

這場會談為何要請「國展會」來主持?因為「國展會」成員大部分是「老黨外」與民進黨創黨元老,因為民進黨的質變而離開者。

這些人士是真正曾以具體犧牲,爭取到臺灣解嚴後的言論自由,也因為克服過阻礙、理解阻礙的成因,期待不必重蹈覆轍,而改為建議:「分裂與抗爭.如何再次迴轉為互助與合作?」

全彩對談。(作者提供)
全彩對談。(作者提供)

自律優先

假訊息並不是個新問題,在百年以上的新聞史上已經討論過無數次。天下沒有完全解決問題的主張,但有相對略好的主張,就是:以自律優先的媒體社會責任論。

媒體和法院的差異在於:媒體為主動守望,法院為被動不告不理。媒體沒有調查審判權,所述只能提供參考與警告,法院所述必須完全依據事實。法院是去「律他」,而媒體應該「律己」。

媒體應該作到事前查證,但在當前資訊過量的生態下,又沒有調查權,是有可能無意而誤發出不實訊息,這時,媒體就應該負起「社會責任」,當發現有出入之處,應立即作「更正」處理,在網路時代還可以刪除錯誤訊息。

「全彩」論壇正是一個自媒體自律、公民文化素養的實驗區,所有社團內檢舉案,全部都經過公開評議,採行現代法治準則,包括:無罪推定、罪刑法定、嚴格證據法則…,所有檢舉案與評議報告以私訊送達兩造,並透明公布網路上,論壇規則只有3條:不可作假與鼓吹違法行為、不可漫罵非公共人物之壇友、不可洗版。

檢舉案之「初評議」如果成立,先請被檢舉人在通知期限內,完成自律:刪除、或更正,否則將送「再評議」;再評議才有處分,亦保障「九勸三振」程序後才有最高被停權的處分。兩造若能提出具體證據,均可檢據提出申訴。並以判例制,實現「司法可預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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