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無預警倒閉、老闆跑路,拿不到非自願離職證明,仍可請領失業給付!勞動部一招教你申請

2021-03-31 10:06

? 人氣

公司無預警關廠、歇業或雇主行蹤不明等而無法取得離職證明文件時,勞工可向地方勞工局提出申請,經查證屬實後,就會協助勞工開立離職證明文件(示意圖/取自pakutaso)

公司無預警關廠、歇業或雇主行蹤不明等而無法取得離職證明文件時,勞工可向地方勞工局提出申請,經查證屬實後,就會協助勞工開立離職證明文件(示意圖/取自pakutaso)

部分勞工與雇主發生勞資爭議,或是公司無預警倒閉時,可能無法立刻取得離職證明而無法請領失業給付,勞動部提醒,勞工可直接向地方勞政機關尋求協助、開立離職證明。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勞動部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陳文宗表示,當勞工遭遇非自願離職時,就業保險法有提供失業給付,因此當勞工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等原因離職等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時,可檢附公司開立的離職證明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拿不到非自願離職證明,該怎麼辦?

不過,陳文宗表示,在實務經驗中,可能有勞工因公司無預警關廠、歇業或雇主行蹤不明等而無法取得離職證明文件,遇到此情況,勞工可向地方勞工局提出申請,經查證屬實後,就會協助勞工開立離職證明文件

此外,當勞工與雇主對於離職原因產生歧見而衍生勞資爭議時,陳文宗說,若雇主拒絕開立離職證明,經向地方局(處)申請調解後,勞工就可依就業保險法規定,檢附調解受理文件,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失業給付申請,不須等待爭議結果確定

根據勞保局統計,去年有899名勞工因此獲得及時協助,而從就業保險開辦至今,已協助1萬1000多名勞工。

陳文宗提醒,就業保險是勞工、雇主及政府共同分攤保費成立的社會保險,勞工因勞資爭議請領失業給付,是為避免勞工因爭議影響給付權益,先行提供給付保障,因此在爭議結果確定後15日內,應將調解紀錄或判決等資料送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勞工保險局,如果確認未符合失業給付請領規定者,仍應返還已領的失業給付。

責任編輯/陳怡蓁

喜歡這篇文章嗎?

作者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