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暴你是因為把你當女生」日本修法擴大性犯罪受害適用對象 LGBT受害者仍感受警方歧視

2021-03-31 08:10

? 人氣

日本近年LGBT運動興盛,但社會理解及企業應對措施仍有許多改善空間。(翻攝東京彩虹遊行官網)

日本近年LGBT運動興盛,但社會理解及企業應對措施仍有許多改善空間。(翻攝東京彩虹遊行官網)

日本自2017年通過《刑法》性犯罪相關修正案,將受害者適用範圍從「女性」擴大至「不論性別」至今將滿4年,但近年的性少數族群受害調查結果卻不甚樂觀,有多達近4成民眾曾遭遇性暴力或性騷擾,性暴力支援團體、警方的應對也讓性少數族群心灰意冷,懷疑近年興起的平權運動是否僅是假象。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近4成LGBT族群曾遭性暴力、性騷擾

2017年,日本政府時隔110年修改《刑法》性犯罪相關條例,將「強姦罪」改為「強制性交罪」,並將受害者適用範圍從「女性」擴大至「不論性別」在附帶決議中明定,受害者接受諮詢、搜查、審判的各種過程中,相關人員不可因受害者是男性或性少數族群而產生偏見,進而採取不當應對,同時要求各單位嚴格加強訓練。

但據日本生命保險公司「LifeNet」委託寶塚大學社會流行病學教授日高庸晴,於2019年9月至12月進行的調查顯示,日本全國47個都道府縣的10769名LGBT族群中,有多達38%的人曾經遭受性暴力。其中跨性別女性、女同性戀、跨性別男性皆有超過5成民眾有受害經歷。受害類型以「碰觸性徵」、「言語性騷擾」、「強吻」等最多。

「會發生這種事,都是因為我是跨性別者」

現年31歲的淺沼智表示,他在出生時原本生理性別是女性,現在因接受賀爾蒙療法,而改以男兒身生活。淺沼以跨性別男同志的身份,於2018年的冬天透過網路論壇結識一名男性,見面約會後以為對方是溫柔又有情調的人,安心之下與對方一同前往旅館,沒想到對方卻要求淺沼做一些違反他意願的行為,還在他拒絕後勒住他的脖子,淺沼因害怕而無法動彈,只能在絕望中等待暴行過去。

「發生那件事(遭到性暴力)後我想說,會發生這種事都是我的錯,因為我是『跨性別者』。雖然我最後還是鼓起勇氣,打給性暴力受害者支援團體求助,但因為接受賀爾蒙療法,所以對方一聽到我的聲音就判定我是『男生』,就算我表明自己『原本』是女生,還是遭到對方婉拒。」

向性暴力受害者支援團體求助失敗後,淺沼不放棄地前往警局報案,但卻再次遭到羞辱。警方不但要求他反覆敘述事發當時的生理反應等對受害者來說極為敏感、隱私的內容,還出言污辱男同志的性交方式。

最後儘管淺沼已給警方看自己脖子被勒傷的痕跡,但警方仍以兩人是在雙方都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去了旅館,且跨性別受害案例極為稀有為由,不受理報案。《每日新聞》實際採訪警察廳後,僅得到「警方不會因人的性別等因素,而改變受理報案的形式」,及「警察大學有開設性少數族群議題課程加強訓練」等官方說詞。

這樣的結果讓淺沼十分喪氣,開始懷疑近年發展蓬勃的LGBT運動是否根本只是浮雲,自己是否真的有資格活在這世上,甚至一度起了自殺的念頭。同時他也想起過去身邊曾有跨性別的朋友遭到性暴力,卻因害怕與支援團體、警方談論性別認同會受到二度傷害,而放棄求助。為了替自己和朋友發聲,鼓勵更多性少數族群受害者出面,淺沼於2019年的性暴力抗議活動「Flower Demo」(フラワーデモ)發表演說,並接受日媒採訪。

「強暴你是因為把你當女生,不好嗎?」

另一名原本生理性別為男性,現以女性身份生活的40多歲的跨性別女性田中翠(化名),也在12歲時遭受過性暴力。田中表示,事發當時她正在公立圖書館的書架找書,突然就遭到一名年輕的男性強行拉進電梯中,男性把刀子架在她背後要她乖乖就範,她害怕得發不出聲音,也無法動彈,最後只能任憑對方宰割。

「我從小時候就覺得自己是女生,但因為當時周邊的人都把我當成男生,我覺得就算說出來也不會有人覺得『男生』會遭到性暴力,所以我一直沒把這件事告訴別人,我在快25歲前曾有長達4年都因為這件事而頭痛欲裂,每天只能躺在床上。」田中表示,當時的她雖曾向精神科求助,但都因為跨性別的身份而被拒之門外,加上當時的《刑法》強姦罪受害者只限於女性,她除了默默吞下去外別無選擇。

田中表示,她在那之後學習了不少與性少數族群、多元性別相關的知識,慢慢能與周遭朋友敞開心房談論自身的性別認同,及前述提到的受害經驗,並從30多歲開始以女性的身份生活。田中還以自身和朋友的經歷,舉出跨性別女性常會遇到的性騷擾,像是在餐廳用餐時,坐附近的陌生人再聽到她是跨性別女性時,會故意碰撞她的胸部等等。

有些人在聽到跨性別女性遭到性侵後會不以為然,表示「跨性別不會懷孕所以沒差」、「對方會強暴你是因為把你當女生,不好嗎?」。

LGBT支援團體:社會整體還在原地踏步

致力改善性少數族群性暴力受害問題的團體「Broken Rainbow - japan」(BRJ)理事岡田實穗,除認為警方不願受理淺沼的報案,僅重視男性加害於女性的性暴力或性侵害案件非常不合理外,同時也感嘆地表示,日本《刑法》性犯罪相關條例自2017年修正以來將滿4年,但性暴力受害者支援團體卻仍原地踏步,認為只有「女性」會受害,甚至有不少諮詢機構只開放「女性」受害者洽詢。

喜歡這篇文章嗎?

詹如玉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