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政院版房地合一稅精進方案曝光!房產持有2年內出售擬課45%稅率

2021-03-08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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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由財政部、內政部向民進黨團說明房地合一課稅精進方案。(資料照,柯承惠攝)

8日由財政部、內政部向民進黨團說明房地合一課稅精進方案。(資料照,柯承惠攝)

政府研擬打房措施,據了解,包括內政部、財政部等行政部門8日也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開會研議相關措施,會中初步達成共識,包括將現行持有期間1年內課45%重稅,調整為持有2年內課45%稅率。行政部門預計針對囤屋稅、房地合一稅都會提出,同時搭配內政部的相關補貼方案,預計最快本周四就會通過行政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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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8日的會議主要是由財政部、內政部向民進黨團說明房地合一課稅精進方案,預計就《所得稅法》、《房屋稅條例》提出修正,包括內政、財政2委員會召委及政策小組召集人都有出席。有參與者形容,相關修法在會中討論熱烈,不少立委都有發表意見,像是稅率適不適用法人也有被討論,而民進黨團也預計在本周四召開政策小組討論此事。

一與會者轉述,相關修法版本尚未最後定案,不過,依照目前財政部的規劃,囤屋稅、房地合一稅都會有相關版本,而財政部現在規劃的房地合一課稅精進方案中有幾個要點,包括將現行持有期間1年內課45%重稅,調整為持有2年內課45%稅率。稅率35%適用對象暫時分為2個版本,包括從現行的持有超過1年、未逾2年者,擬調整為超過2年、未逾4年或是5年。

上述與會者表示,原稅率20%適用對象,現行為持有超過2年、未逾10年者,可望調整為持有超過4年或5年、未逾10年,而持有超過10年者,稅率則維持15%,此目的就是要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

「避免投資公司炒房,境內營利事業將與個人適用同稅率」

有一與會者提到,同時為了避免投資公司炒房,境內營利事業將與個人適用相同稅率,可防止個人藉稅率差,經由設立營利事業短期買賣房地來規避稅負。因此,比照個人延長短期持有期間,從現行最高稅率也由現行20%均改為級距與個人相同,同時也分為2個方案,等到正式公告前才會做最後決定。

據悉,同時依照目前規劃,財政部將修正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規定,主要是防止自行申報高於公告土地現值的土地移轉現值,想要藉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制的稅率差異進而規避稅負。修法方向大致為若公告土地現值減除前次移轉現值所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為限,若是有超過的部分,將不得減除。

「擴大房地交易適用範圍,防有心人士避稅」

同時,依照財政部的方向,也將擴大房地交易適用範圍,防止有心人士藉由不同型態炒作房地產規避稅負。大致修法方向為,交易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營利事業的股份或出資額,且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的價值50%是境內房地構成者,排除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的股票交易,2者均視為房地交易,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

最後,針對修正規定的實施日期,財政部建議以交易日劃分,同樣是分成2個版本,分別是「回溯條款」到2016年後取得的房地,以及2022年後取得的房地,2者之間也有不同的思考,但是還未定案。

據與會人士指出,2版本確實會達成不同的效果,短期內應會造成買賣上的差異,民進黨內也有一定的思考,但是還沒有做最後定論。

「自然人房屋稅免稅以全國3戶為限」

同時,針對相關規定,財政部日前也已經預告修正《房屋稅條例》,住家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課房屋稅,將排除法人適用,因此法人無法再以分割房產方式避稅。自然人的部分,房屋稅免稅以全國3戶為限。據悉,此為短期方案,未來財政部的中長期方案也將持續研議調整房屋稅稅率。

另據悉,內政部也向會中立委再一次說明,日前提出的《住宅法》第23條修正草案,提高租金減徵所得稅額度及租賃契約不作為租賃所得查核依據。主要是要鼓勵住宅所有權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提高將持有的房屋透過專業經營者代為管理,或出租予專業經營者後轉租並代為管理意願,減輕經營負擔及獲得穩定收益,並活絡租賃住宅市場,增加住宅所有權人出租誘因。

內政部認為,現階段興建的社會住宅資源,尚難滿足民眾租屋需求階段性困難,短期仍藉由包租代管政策引導,透過提高房東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度及增列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租賃所得查核依據等租稅優惠,增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房東誘因,逐步提升租賃住宅供給,達到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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