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台火藥味漸濃!中國《海警法》上路,界定模糊升高緊張情勢

2021-03-03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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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軍的定州艦(舷號603)、牡丹江艦(舷號604)正在巡弋南海。(中國軍網)
中國海軍的定州艦(舷號603)、牡丹江艦(舷號604)正在巡弋南海。(中國軍網)

在正式推出的法律條文中,這部法律的適用範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及其上空」,但未列明何為「管轄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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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2020年11月公布的《海警法(草案)》中曾提出,所謂「管轄海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海、 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但在最終版本中,這一概念被刪除。

日本同志社大學國際法教授阪元茂樹認為,這部新法明確顯示,中國將會在原本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本無法行使管轄權的海域進行執法。

「中國拒絶就這一立場進行讓步的影響可能是巨大的,」他撰文表示。他還指出,如此下去,中國在南海與越南和菲律賓的衝突「似乎是無法避免的」,且中國還聲稱可以在東海與日本存在爭議的海域行使管轄權。

袁敬東表示,在規定上留有「灰色地帶」可以製造一種不確定感,因此可以成為一種威懾或恐嚇的手段,以阻止其他方在尚未有明確界定但主權有爭議的區域內進行活動。

與此同時,他還指出,這樣的模糊處理還可以使得中國在日後採取具體行動時具有「合理的可否認性和靈活性」,而這些行動很難在法律內容上提前確定。

針對一些國家的質疑,中國方面屢次表示,制定《海警法》是中國正常的立法活動,符合國際慣例和各國實踐。

袁敬東認為,雖然就法律術語和文本形式而言,這部法律的確可能遵循國際公約,但「問題在於這部法律適用的範圍和海上領土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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