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從共享經濟及企業社會責任談原住民分享文化的產業策略意涵

2017-10-25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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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的『共享』,跟原住民的『分享』,以英文表示同樣都是『share』,但實質想法、做法卻完全不同。」圖為共享單車o-bike(取自obike網站)

「『共享經濟』的『共享』,跟原住民的『分享』,以英文表示同樣都是『share』,但實質想法、做法卻完全不同。」圖為共享單車o-bike(取自obike網站)

報載八八風災後成立的嘉義縣阿里山茶山雜糧產銷班,七年來採友善耕作,成功種植了許多傳統雜糧並打響名號,今年獲得全國十大產銷班殊榮。其間,他們還把營收(並非營利)的十分之一捐作公益,購買其他友善有機農園的農產品,依原住民傳統文化分享給阿里山部落的老人學童,也藉此感恩回報社會對他們風災後的大力協助,無私無我的做法,令人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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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是「共享」還是「分享」?

「共享經濟」的「共享」,跟原住民的「分享」,以英文表示同樣都是「share」,但實質想法、做法卻完全不同。現今國際間最夯的「共享經濟」,指的是將自己或週邊所有的剩餘的物質,包含設備,有名者如車輛――U-ber、空間,有名者如房間――Airbnb ,以及其他在國外也很有名的如陌生人家吃飯(Feastly),讓陌生人用我們的車(Getaround)以及使用我們的工具及其他物品(Zilok)……等等,各式各樣的共享,其雖以共享之名,實則藉以充分利用擁有資源的閒置期間,創造最大使用效率,以使自己能從中得利,可以說是創造其最大獨享價值,把經濟學所提到的「資源切割理論」,發揮得淋漓盡致。

同時,有時因為要極用其剩餘價值,而不顧如此共享的行為對他人或社會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並設法在法律容許的極限或模糊空間下,思考讓自己如何能從中得到最高利益。例如o-bike 的所謂無樁共享設計,不顧影響他人而任意亂停放,設計對照U-bike 整潔有序但侷限固定地點的「方便」性,吸引更多使用者,創造自身最大利益。如此只考慮如何極大化使用率,以圖創造擁有者的最大化利潤,似乎產生了另一種與「share」概念完全背離的副作用。當然,不可否認的是,以產業經濟學來探討,「共享經濟」確實是一種創新的商業模式,改變許多舊有的獲利模式,是值得模仿跟進的。

20170621-無樁共享單車oBike,不同於YouBike,標榜隨租隨停。(呂紹煒攝)
無樁共享單車oBike,不同於YouBike,標榜隨租隨停。(呂紹煒攝)

相對的,原住民的「分享文化」,則似乎比較屬於社會學或是社會企業的探討領域。與產業經濟講究的競爭力或策略似乎無關。

社會企業責任(CSR)的另一面真相

接著,我們可能會看到許多因共享經濟而賺了錢的大企業以及其他大企業,有者思考在股東權益損失最小,有者以之當作行銷廣告費,更有者為了改善及扭轉大眾對他們的負面印象,以「企業社會責任(CSR)」之名,來舉資舉辦各種社會公益活動,乃至直接採用捐贈「善行」。

其中我們看到非常多的大企業,指定捐贈給某些盛名的宗教團體(聽說捐贈者可換得來世重生的積點,捐越多越早投胎重生),同時還斥鉅資舉行公開盛大捐贈儀式,深怕普羅大眾有人不知。尤有甚者,借宗教傳播仁愛慈祥恩典之名,透過政要信徒影響法規,捐款宗教團體用以大興土木於山坡地、集水區,明顯是違章但卻合法的廟宇建築物,再以恢弘氣勢的建築震攝來訪者,影響及鼓惑其持續捐款。

新近則看到大師級人物開豪華跑車,行情較差者出門亦至少開乘進口高級轎車,高鐵商務艙裡不只坐著商務人士,亦常見滿座的宗教大師,把原來應該用於社會或慈善工作的大量資源金錢,轉用于宗教教義嚴禁的富麗堂皇及奢靡無度之享受上,令人嘆為觀止。

吾等雖不能一概而論,但企業進行CSR最主要的誘因及目的,無非是因為可以節稅吧!如此以國稅損失來換得名聲, 一舉數得。果然連CSR的捐贈行為以及捐贈對象,都充滿商業心機。

而這跟本文所述原住民產銷班無私無我、不以節稅為目的地,單純奉獻大比例營收給部落,也完全無法比較。

原住民分享文化――真正願意「share」及承擔企業社會責任 

原住民的分享文化,是完全出自真心而無其他異想,原住民即使自己這麼做得不到利益,在思考他人可以因此過得較好之下,也願意單純從利他觀點出發,在完全不影響他人之下,樂於將手上擁有的分享予他人。原住民分享文化的思考內涵,與商業社會共享經濟或企業社會責任的思考似乎完全不同。

筆者身為原住民,自小住在原住民部落的記憶裡,前述談及的各種「共享」行為,例如有多的食物、有多的空間、有多的器具,都是誠心拿出來,無求回報地供給陌生來者,原住民總覺得分享是一種快樂,不分享反而是一種罪惡。同時,面對部落社會集體的工作,如部落祭儀、集體獵捕、社區清掃、乃至私人的婚喪喜慶等等,大家也無不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來一起完成,一起分工,一起分享。

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在他的著作裡,特別提到企業組織最重要的使命,就是要對社會有所貢獻。很多企業認為做了CSR 即能達成這樣一個使命,然而,CSR似乎只成了台灣企業節稅的工具。同樣的,「共享經濟」美名為共享,實則極其所能推行獨享。兩種作為,都是純然以商業利益的權謀思考,既不是真正的企業自願想承擔社會責任,更不願與他人共享,果然是「經濟學」開宗明義所說的,「資源有限,慾望無窮」,所以要積極競奪,否則即非「經濟」。

阿里山茶山部落雜糧產銷班,乃秉持原住民傳統「分享文化」,並以所得回饋部落社區的「企業社會責任」的一種無私作為,似乎怎麼也構不上「產業經濟」策略。

原住民分享文化的產業策略意涵

然而,我們應該回過頭省思,產業經濟的發展策略,是否只能以「競奪」一途為之。

茶山部落原住民的分享文化,讓我們看到了台灣以真善美思考的人性依然存在,讓大家感覺台灣人情還蠻溫馨的。報導中,茶山部落用營收的十分之一買了其他友善農場的產品分享給部落人,供需的兩方都是一樣善待土地、熱愛他人的族群,因而茶山部落並沒有考慮買其他以價格或地理取勝者的產品。雙方透過彼此對相同文化的認同而做成這樣一件生意,因而,在分享的文化場域裡,因為彼此認同雙方共同的「價值」,創造了不必競爭的「產業空間」。

相似的,筆者前陣子前往拜訪紐西蘭毛利族人探討合作方案時,同為南島民族在談及商業合作時,無不希望先以雙方在文化上分享及無私為前提出發,強調在無相互信任感之溫暖前提下,不會進一步談論冰冷的合作。

在理論上,哈佛學者葛馬萬(Pankaj Ghemawat)在2007年出版的《1/10與4之間:半球化時代」(Redefining Global Strategy)書中提出CAGE距離架構,CAGE是指文化(cultural)、政府(administrative)、地理(geographic)、經濟(economic)等跨國距離因素,造成全球各國跨國企業與在地國超乎想像的差異及隔閡。其中所提的第一個要克服的跨國距離,就是文化。

上述種種,都剛好應驗了筆者在茶山部落雜糧產銷班發現的重要策略因子――文化。文化的相似及共識性,絕對是企業間及跨國發展能合作關係的重要因子。反之,比如現下對岸挾大量資金推動的一帶一路戰略計畫,這幾年在許多地區發生問題,其最大的問題原因,就是文化差距的問題。而且隨著投入資源越多,因文化差距造成的嫌隙,恐怕會越來越大,而終至深陷籠子(CAGE)裡。台灣原住民與南島民族相同的分享文化、共同的利他思維,才是解決新南向南島國家跨國投資問題的基本要素。

淺談新南向政策出發點的謬誤

剛剛舉辦過的「玉山論壇」――新南向政策幾個產業主題及潛在議題對話,很遺憾地皆未談及文化合作這一塊,這種一切以利為誘因,以錢為首的的賽局策略裡,與對岸推動的一帶一路並無差別,然而,以台灣的外匯存底、產業能量、市場胃納、外交空間、軍事力量……等等資源能耐,根本無法與對岸相比,若對岸來個紅海賽局策略,台灣失敗的機率不低。

因此,執政者聰明的話,似乎應該要重新思考如何以南島文化認同為出發點,來發展出另一套策略論述及執行計畫,才是上上之策。

*作者為中正大學企管系博士生,賽夏族原住民,工程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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