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媒驚爆女王昔日「干政」秘辛!伊麗莎白二世疑施壓國會修法,讓王室免於公開名下財產

2021-02-08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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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雷不斷重申,其客戶(女王)反對該法案將揭露她對上市公司的私人投資內容及價值,提議增加君主豁免的條款,更強調相關訊息公開不只將造成風險與爭議,更會「令人難為情」,施壓公務員向上級尋求解決之道。這些女王律師與政府官員的談話內容,當時全都被公務員德魯克(CM Drukker)與羅伯茨(CW Roberts)詳細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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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下來的一個月,時任貿易大臣侯艾(Geoffrey Howe)想出了一個巧妙解方—他提議政府在草案新增條款,允許涵蓋「國家元首、政府、央行、投資委員會、政府組成的國際機構」等類別投資者,得以透過空殼公司持有股份,而無須公開持股者身分,外界也難以猜測公司的哪部分持股屬於王室。侯艾並表示,其部門已與女王的法律顧問討論了這項「保密條款」,對方也承認這是解決當前問題的完美方案。

這項法案1976年在首相威爾遜(Harold Wilson)政府獲通過,據稱女王的持股在1977年轉移至新成立的「英格蘭銀行提名人有限公司」(Bank of England Nominees Limited)名下。由於該公司已於2017年停止營運,女王持股的下落則不得而知。

牛津大學憲法專家亞當斯(Thomas Adams)指出,這些備忘錄揭示王室對於改變立法的實質影響力,而且是「遊說者只能夢寐以求的那種影響力」;曼徹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Manchester)憲法學教授布拉澤爾(Rodney Brazier)質疑,為何君主有權超然眾人,獨掌批准擬議中法律的權利:「為什麼君主擁有這種特權,甚至上有能力在初期扼殺立法?」

對於《衛報》報導,白金漢宮(Buckingham Palace)發言人則反駁,「女王同意」完全是形式上的程序,是否須經由女王同意,完全取決於國會認定;但凡政府要求,女王皆會予以同意,「任何關於君主阻擋立法的主張都完全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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