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性仁觀點:BNO爭議帶出外國勢力與大陸就香港問題的永恆角力

2021-02-0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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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左)與中國總理趙紫陽(右)簽署《中英聯合聲明》(AP)
1984年,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左)與中國總理趙紫陽(右)簽署《中英聯合聲明》。(資料照,AP)

我們可以看出大陸對於主權與治權問題的堅持與立場強硬,運用各種法律及各種形式來確保與制裁入侵者的行為,大陸認定的標準就是回歸後,不管所有在香港的中國同胞,無論是否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是中國公民,若要維持英國保護,那就必須放棄中國,只能2選1,這是一種忠誠,也是一種選擇,沒有任何的灰色地帶,也必須符合《中國國籍法》的規範,但因香港問題複雜化後,中英關係緊張,自然港人也就受到這樣氛圍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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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只是旅行證件,並非主權國家意義上的居留權和公民權之相關證件,自然無法用於敏感的政治問題中;備受爭議的異議份子的領事保護權利,不及於中國主權範圍管轄之地,而僅僅在第3國行使有效,因此在港各種抗爭並不能得到英國的庇護;英國並未對香港居民無論是一般人士或是菁英放棄管理,大陸也絲毫不敢大意,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國籍法解釋」便是對此的回應。   

想想台灣,大陸當局發給在大陸工作的台商台生台配等的居住證,也不是出入境合法證件,而是便利台胞在大陸生活的有效證件,進出大陸的是台胞證,不是居住證,在香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不能作為香港出入境合法證件,也不能作為任何形式的合法身分證明;更不能成為違法行為後的政治庇護理由。   

借鑒香港 避免情緒性報復

另外,就陸港關係來論,解決香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問題是外交事務處理,必須由北京當局出面,必須透過中英雙方冷靜理性對話談判,不是情緒也非相互報復,香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廢止對許多香港民眾確實帶來不便,但必須要正確理解它的屬性,本質就是中英談判下的法定權利,而非英國延伸主權之基本權利,這也再一次驗證大陸當局對於一國兩制落實的決心與意志,絕無妥協的空間,不計代價都要維護主權的完整與民族的尊嚴。   

從香港的例子想想台灣,兩岸需要的是理性的對話,而非情緒性的報復,當外力介入與干涉台灣問題越深時,大陸當局必然會採取相對應的動作,靠的是中國大陸現今的實力與力量,反映出大國實力的消長。   

可以預見,中英間的法律戰仍會繼續,單方措施仍會繼續下去,這場沒有休止的法律戰,關鍵在於外國勢力對於香港介入的深淺;只要英國一日不放棄對於香港主權與治權的企圖,大陸也不會放鬆對於香港情勢的掌控,中國外交部充滿中國語言學問的談話「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這進一步又是甚麼?取決於英國的作為。香港一連串的抗爭引起大陸深刻的反省,包括法律的因應及歷史和法律問題的一併解決,一國兩制治理中的落實及掌控,就在外力介入下,經一事、長一智,影響的是香港的未來,決定的是中國夢的實現。或許從這一連串的動作,外界能夠得到更多的啟發。

*作者為文化大學國發大陸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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