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性仁觀點:BNO爭議帶出外國勢力與大陸就香港問題的永恆角力

2021-02-0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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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1月3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也不能在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3地用於出入境之用。示意圖。(資料照,AP)

自今年1月3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也不能在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3地用於出入境之用。示意圖。(資料照,AP)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passport,BNO)在1987年7月1日起簽發給香港的英國屬地公民,凡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者之國籍皆為英國國籍,享有英國領事保護權。在港之領有者多半可以有恃無恐,在香港可以從事各項社會與政治抗爭,但自港區《國安法》出台後,情況有了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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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日,英國政府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實施港區《國安法》嚴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中方已明顯違背在《中英聯合聲明》條文中,保障香港自由、自治及維持司法獨立的承諾,因此宣布由2021年1月起,凡符合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人及其家屬,將可在英國居住、讀書或工作5年,之後可申請無限期居留,再居住12個月後可登記成英國公民。此規範一開,逼使中方反制報復,自今年1月3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也不能在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3地用於出入境之用,這場看似中英間的法律戰,將持續影響香港的未來發展。   

事實上,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由英國簽發,自然屬於英國國籍,在英國境內不被認定為外國人,但如同時為中國公民,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有效控制地區則不得請求英國領事保護。大陸當局認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侵犯中國主權,因此不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為有效旅遊證件及身份證明文件;而英國外交部表示歡迎所有希望在英國定居的人士。這場看似外國勢力介入香港與中國大陸和港府所進行一場政治權力與主權保衛戰角力,恐怕影響最大的還是香港發展。   

英國所冒的風險是,不但有損中英雙方關係,中方的態度堅決,廣開接受港民大門後的英國,無疑替異議份子及反華人士提供良好的溫床與庇護;但這些大量湧入英國的港人身分及背景複雜,如何有效管理?恐怕也需要費一些功夫。同時大批人員的往來流動,也替防疫增添難度,相互移動難保不會成為防疫的死角。   

憂國安法持續侵蝕香港自治,大批港人在快遞公司外排隊寄交申請BNO的文件。(美聯社)
憂國安法持續侵蝕香港自治,大批港人在快遞公司外排隊寄交申請BNO的文件。(資料照,AP)

中國立場強硬

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極有可能將失去香港永久居民身分,使參選條件受到剝奪,對於港府維穩來說並不見得是壞事;喪失香港永久居民資格、投票權和福利之領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港民,恐怕將會面臨重大的選擇,中英兩強擠壓的結果,民眾也只能做出選擇。但單純持有BNO護照而不使用,或是持有其他國籍的香港人,現有的身分和權利自然也不會受到影響。

對此,首先中方和港府有權進行規範,而英方也有權利進行單方法律行為,雙方都有意願及能力進行規範,但缺乏有效的溝通及調和,回歸到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初始法律爭議一「中英聯合聲明英方備忘錄」,「中英聯合聲明英方備忘錄」是《中英聯合聲明》的一部分,主要係透過2國協議解決香港英國屬地公民在香港的國籍問題。而中方認為《中英聯合聲明》並無任何條款讓英方在香港回歸中國後承擔任何權責,同樣英國無權再根據《聯合聲明》對香港提出新的權利和義務的主張。因此香港回歸後就是主權與治權都屬於中國,英國無主權,亦無治權。   

1984年,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左)與中國總理趙紫陽(右)簽署《中英聯合聲明》(AP)
1984年,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左)與中國總理趙紫陽(右)簽署《中英聯合聲明》。(資料照,AP)

我們可以看出大陸對於主權與治權問題的堅持與立場強硬,運用各種法律及各種形式來確保與制裁入侵者的行為,大陸認定的標準就是回歸後,不管所有在香港的中國同胞,無論是否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是中國公民,若要維持英國保護,那就必須放棄中國,只能2選1,這是一種忠誠,也是一種選擇,沒有任何的灰色地帶,也必須符合《中國國籍法》的規範,但因香港問題複雜化後,中英關係緊張,自然港人也就受到這樣氛圍的影響。   

香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只是旅行證件,並非主權國家意義上的居留權和公民權之相關證件,自然無法用於敏感的政治問題中;備受爭議的異議份子的領事保護權利,不及於中國主權範圍管轄之地,而僅僅在第3國行使有效,因此在港各種抗爭並不能得到英國的庇護;英國並未對香港居民無論是一般人士或是菁英放棄管理,大陸也絲毫不敢大意,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國籍法解釋」便是對此的回應。   

想想台灣,大陸當局發給在大陸工作的台商台生台配等的居住證,也不是出入境合法證件,而是便利台胞在大陸生活的有效證件,進出大陸的是台胞證,不是居住證,在香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不能作為香港出入境合法證件,也不能作為任何形式的合法身分證明;更不能成為違法行為後的政治庇護理由。   

借鑒香港 避免情緒性報復

另外,就陸港關係來論,解決香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問題是外交事務處理,必須由北京當局出面,必須透過中英雙方冷靜理性對話談判,不是情緒也非相互報復,香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廢止對許多香港民眾確實帶來不便,但必須要正確理解它的屬性,本質就是中英談判下的法定權利,而非英國延伸主權之基本權利,這也再一次驗證大陸當局對於一國兩制落實的決心與意志,絕無妥協的空間,不計代價都要維護主權的完整與民族的尊嚴。   

從香港的例子想想台灣,兩岸需要的是理性的對話,而非情緒性的報復,當外力介入與干涉台灣問題越深時,大陸當局必然會採取相對應的動作,靠的是中國大陸現今的實力與力量,反映出大國實力的消長。   

可以預見,中英間的法律戰仍會繼續,單方措施仍會繼續下去,這場沒有休止的法律戰,關鍵在於外國勢力對於香港介入的深淺;只要英國一日不放棄對於香港主權與治權的企圖,大陸也不會放鬆對於香港情勢的掌控,中國外交部充滿中國語言學問的談話「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這進一步又是甚麼?取決於英國的作為。香港一連串的抗爭引起大陸深刻的反省,包括法律的因應及歷史和法律問題的一併解決,一國兩制治理中的落實及掌控,就在外力介入下,經一事、長一智,影響的是香港的未來,決定的是中國夢的實現。或許從這一連串的動作,外界能夠得到更多的啟發。

*作者為文化大學國發大陸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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