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蜀專欄:公民的政治,還是暴民的政治?

2017-10-15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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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使人腐敗,革命使人墮落」,是時人馮勝平的一句名言。「革命使人墮落」這點上,早年陳獨秀和他的戰友們算是典型。亦如今世學者已經指出的:「遊行群眾是高呼著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自由的口號,來到宣武門大街燒掉《晨報》館的。事實上是,朱家驊們此刻正享有集會結社的自由,也享有出版言論的自由。怪異在於,這班新人物自己在享有自由的同時,卻不准別人自由。在那熊熊的大火面前,《晨報》的自由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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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論,此時他們確已喪失了起碼的理智,被自己心中的戾氣和大時代的洪流徹底裹挾。而他們並不自知,還以為這是追求理想,是高尚,沉醉其中不能自拔。這讓胡適忍無可忍。尤其對老朋友陳獨秀的墮落,他是再也看不下去。所以他不顧自己處境的尷尬,最終站了出來,對老朋友猛擊一掌。這也不只是他對老朋友的態度,也代表了他對那個大時代的態度,代表了他對那個大時代的痛心疾首。換句話說,這實際上是他對那個大時代的宣言書。

中國家書博物館展出陳獨秀與胡適往來信函。
中國家書博物館展出陳獨秀與胡適往來信函。

這就有了1925年12月初,胡適致陳獨秀的一封信,載諸《胡適文集》第7卷。今天重溫這封信,其當代性顯而易見,值得細細品味。好在這封信篇幅不長,不妨全文照錄如下:

獨秀兄:

前幾天我們談到北京群眾燒毀《晨報》館的事,我對你表示我的意見,你問我說:「你以為《晨報》不該燒嗎?」

五六天以來,這一句話常常來往於我腦中。我們做了十年的朋友,同做過不少的事,而見解主張上常有不同的地方。但最大的不同莫過於這一點了。我忍不住要對你說幾句話。

幾十個暴動分子圍燒一個報館,這並不奇怪。這你是一個政黨的負責領袖,對於此事不以為非,而以為「該」,這是使我很詫怪的態度。

你我不是曾同發表過一個「爭自由」的宣言嗎?(注:《爭自由的宣言》,1920年8月)那天北京的群眾不是宣言「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自由」嗎?《晨報》近年的主張,無論在你我眼裡為是為非,絕沒有「該」被自命爭自由的民眾燒毀的罪狀;因為爭自由唯一的原理是:「異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眾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眾人之所非未必真非。」爭自由的唯一理由,換句話說,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異己的意見與信仰。凡不承認異己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爭自由,就不配談自由。

我也知道你們主張——階級專制的人已不信仰自由這個字了。我也知道我今天向你討論自由,也許為你所笑。但我要你知道,這一點在我要算一個根本的信仰。我們兩個老朋友,政治主張上儘管不同,事業上儘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為老朋友者,正因為你我腦子背後多少總還同有一點容忍異己的態度。至少我可以說,我的根本信仰是承認別人有嘗試的自由。如果連這一點最低限度的相同點都掃除了,我們不但不能做朋友,簡直要做仇敵了。你說是嗎?

我記得民國八年你被拘在員警廳的時候,署名營救你的人中有桐城派古文家馬通伯與姚叔節。我記得那晚在桃李園請客的時候,我心中感覺一種高興,我覺得在這個黑暗社會裡還有一線光明:在那個反對白話文學最激烈的空氣裡,居然有幾個古文老輩肯出名保你,這個社會還勉強夠得上一個「人的社會」,還有一點人味兒。

但這幾年以來,卻很不同了。不容忍的空氣充滿了國中。並不是舊實力的不容忍,他們早已沒有摧殘異己的能力了。最不容忍的乃是一班自命為最新人物的人。我個人這幾年就身受了不少的攻擊與污蔑。我這回出京兩個多月,一路上飽讀你的同黨少年醜詆我的言論,真開了不少眼界。我是不會懼怕這種詆罵的,但我實在有點悲觀。我怕的是這種不容忍的風氣造成之後,這個社會要變成一個更殘忍更殘酷的社會,我們愛自由爭自由的人怕沒有立足容身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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