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忠謀條款」拍板通過 未分配盈餘稅率減半 真能帶動企業投資?

2017-10-1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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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稅改訂定了「張忠謀條款」,即未分配盈餘營所稅從10%降為5%,不過此次稅改真的能帶動企業、中小企業投資?圖為台積電位於新竹科學園區的晶圓五廠。(取自Peellden@Wikipedia/CC-BY-SA-3.0)

本次稅改訂定了「張忠謀條款」,即未分配盈餘營所稅從10%降為5%,不過此次稅改真的能帶動企業、中小企業投資?圖為台積電位於新竹科學園區的晶圓五廠。(取自Peellden@Wikipedia/CC-BY-SA-3.0)

稅改方案5日正式拍板定案,除了股利所得最高邊際稅率,從45%大幅降為26%外,本次稅改還訂定了「張忠謀條款」,即未分配盈餘營所稅從10%降為5%,這個被張忠謀批評為「反成長稅」的制度,每年為政府帶來656億元左右稅收,換言之,台灣87萬申報營所稅營利事業,每年未分配盈餘金額高達6560億元,保留盈餘的稅率減半,真的能夠帶動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投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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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企業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7%,與個人繳納的綜合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45%,二者之間存在了不小的稅差,大股東過去為了規避最高45%的股利所得稅,選擇將企業盈餘「留中不發」,尤其是不少企業集團,都是以家族投資公司控股,不少企業獲利均保留在家族投資公司,政府想要課到大股東的股利所得稅,其實難度頗高,也因此,未分配盈餘課徵10%營所稅,成為政府「退而求其次」的稅收來源。

20171007-歷年營利事業應納未分配盈餘稅額統計表
 

根據財政部統計,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家數約87萬家,營收1億元以上企業雖然只佔整體申報家數的4%,但應納稅額卻占整體營所稅的85%,其中,營收100億元以上大型企業,營所稅應納稅額佔整體營所稅比率約在4-5成左右,某種程度上,大企業對政府稅收的貢獻,的確比小企業高。

稅改後實質稅率降為24% 「反成長稅」有望獲改善

根據財政部長許虞哲的說法,本次稅改方案在營所稅部分,雖然將營所稅稅率從17%調高為20%,但未分配盈餘課徵營所稅稅率,則從10%降為5%,因此,企業如果將當年度獲利,全部轉為保留盈餘,作為日後投資之用,在稅改以前的實質稅率為25.3%(17%+8.3%),稅改後實質稅率降為24%(20%+4%)。換言之,企業選擇再投資所面臨的稅負懲罰降低,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所批評的「反成長稅」現象,可望在本次稅改獲得改善。

事實上,包括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在內,也不斷宣揚本次稅改方案,保留盈餘稅率從10%降為5%,將有助於成長型中小企業再投資。

然而,根據主計總處統計,台灣去年度國民儲蓄毛額為6兆元,規模為歷年之最,扣除掉國內投資毛額3.57兆元以後,台灣去年度的超額儲蓄金額高達2.43兆元,其中,公司企業的儲蓄淨額就佔了1.89兆元,佔了當年度超額儲蓄的3/4,觀察近年公司企業的儲蓄淨額可以發現,台灣公司企業的儲蓄淨額逐年走高,從民國97年的5268億元,一路竄升到去年1.89兆元的規模,足足成長了3倍之多。這些超額儲蓄都跑進了銀行體系,成為所謂的「爛頭寸」。

20171007-近年台灣國民儲蓄淨額統計 (單位:億元)
 

營所稅98年降為17% 未帶動過去8年民間投資

未分配盈餘營所稅稅率減半,真的有助於解決台灣投資不振的問題嗎?民國98年的稅改方案,或許可以作為借鏡。當時全球金融海嘯,導致民間投資停滯,為了提振民間投資,財政部當時一口氣將營所稅從25%降為17%,政府營所稅規模因此頓減近2000億元,然而,營所稅的調降,並未帶動過去8年的民間投資。

中國科大財稅系教授曾巨威表示,政府自民國87年起,之所以針對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主要係因營所稅與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存在很大的稅差,大股東因此將企業盈餘保留在公司,政府對未分配盈餘課徵10%營所稅,雖然可以降低企業保留盈餘的動機,但也讓一些真正想透過自有資金再投資的企業(例如台積電),因此受到懲罰。

20160322-立法院.「遺贈稅法制改革」公聽會.政大榮譽教授曾巨威(陳明仁攝)
中國科大財稅系教授曾巨威表示,股利所得稅率從45%降到26%,大股東透過盈餘保留避稅的問題,可望獲得改善。(資料照,陳明仁攝)

企業盈餘保留最關鍵因素 曾巨威:景氣不確定性

「保留盈餘課稅,其實是兩難的政策」,曾巨威認為,未分配盈餘課稅的制度,無非是希望減少大股東避稅,但在此同時,又得兼顧部分企業透過公司自有資金再投資需求,因此在存廢之間很難取捨,不過,財政部稅改方案將股利所得稅率,從45%一口氣降到26%,和營所稅的稅率差距,從原本28%大幅縮小為6%,大股東透過盈餘保留避稅的問題,可望獲得改善。財政部也順勢將未分配盈餘課稅的稅率,從10%降為5%。

曾巨威表示,保留盈餘課稅這項制度的存在,無非是希望企業將獲利回饋給股東,保留盈餘稅率減半,或許有助於企業再投資,但企業將盈餘保留的背後動機,其實非常複雜,營所稅與綜所稅之間的稅差,只是考量因素之一,面對景氣的不確定性,或許才是企業保留盈餘,最重要關鍵因素。

企業界不是真的缺資金!「提振投資關鍵在投資環境改善」

曾巨威表示,台灣這幾年每年超額儲蓄金額持續走高,其中絕大部分來自於企業的超額儲蓄,顯示台灣企業界這幾年並不是真的缺資金,除了台積電等少數企業每年持續投入投資研發,多數企業是因為缺乏投資機會,因此寧可將獲利保留在帳上,「要提振民間投資,關鍵還是在投資環境的改善」。

張忠謀董事長出席富比世雜誌全球百大最偉大商業思想家活動。(台積電提供)
圖為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出席富比世雜誌全球百大最偉大商業思想家活動。(資料照,台積電提供)

事實上,在財政部稅改方案出爐後,工商團體不斷主張,應該廢除保留盈餘課稅制度,保留盈餘稅率減半後,未來每年進帳稅收也只剩下300多億元,某種程度上已形同「雞肋」。

「政府可考慮將5%保留盈餘課稅作為獎勵調節措施」

由於目前台灣公司企業每年儲蓄淨額,顯示公司企業帳上的累計未分配盈餘金額仍高,曾巨威認為,現階段保留盈餘課稅制度,仍有保存的必要,但對於真正有心想投資台灣,或是將獲利貢獻員工的企業,政府或許可以考慮將5%的保留盈餘課稅,作為獎勵的調節措施。

曾巨威說,目前《產業創新條例》雖然針對中小企業加薪費用給予130%的租稅折抵,但這對企業的誘因仍相對不足,「假設企業保留盈餘後,可以出具證明,用在實質投資,或者作為下年度員工調薪之用,5%的保留盈餘所得稅,或許可以考慮於隔年度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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