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與法,是統治者一軟一硬的兩把刀:《中國有哲學嗎?》選摘(3)

2021-02-10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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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虧好像還沒有「學者」給商鞅戴上「哲學家」的帽子,這大概是因為在商鞅看來,「知識越多越反動」,就連探討知識問題都是違法的吧。難道古來真的也存在這麼一層顧慮:過度宣傳商鞅反而會適得其反?根據統治術,這個擔心的存在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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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秦始皇統一的中國對中國未來意義深遠,那麼商鞅功不可沒,因為秦國之所以強大,與商鞅變法有著必然的關係。據司馬遷說,商鞅有好幾套治國方案,只是為了配合秦孝公想當霸主的願望才最終選擇了「富國強兵」的急速路線。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難道商鞅真的可能在登門拜訪之前對「面試」毫無準備、對秦孝公一無所知?難道商鞅真的愚鈍到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婉拒才領悟到孝公的意思嗎?幸虧孝公閒暇,如果孝公拒絕第4次的接見,商鞅可能就真的要懷才不遇了!從商鞅的所作所為來看,他的「徹底」的精神似乎只適用一套方案,即使真有幾套方案,也一定大同小異。這是他的人品所決定的。

編造歷史 有利治國

筆者不是搞歷史的,也許難免有錯誤的判斷。不得不提一筆的是:在發現中國沒有哲學精神的同時,又開始懷疑中國是否也缺乏「歷史精神」。縱觀史書,隨意編造的「歷史」隨處可見,這大概也是中華優良傳統的一個組成部分吧。好像歷史就是用來被隨意消滅、篡改、偽造、美化的,為了達到「事出有因,查無實據」的效果。由於沒有批判和反思的精神,於是乎一傳十十傳百、人云亦云、三人成虎。

還是舉個例子吧:據說商鞅變法始於西元前356年,為了立竿見影還搞了「徙木立信」,並在「期年」(司馬遷如是說) 3因公子駟犯法,為殺雞馴猴而懲處了他的2位老師。我算了一下,公子駟據說生於前356年,那麼犯法的時候才1歲,連站都站不穩。假設司馬遷筆誤,那麼換一個通融的算法:據說公子駟繼位於前338年,接著商鞅被車裂。鑒於公子虔檢舉商鞅謀反之前因為又犯了法而被剜去了鼻子因而8年大門不出,那麼最遲第2次犯法也在前346年之前,即使省略與2次(一說就是1次)被處罰之間的空檔,公子駟犯法的時候也不到10歲!到底犯了什麼罪(一說殺人,還因此被流放,查無實據)? 難道商君還制定了「兒童犯法與成人同罪」的「兒童法」?是否這個「兒童法」因為年久失傳而不為我們所知?哎,沒準搞歷史的比搞哲學的還要不幸!(後來發現也有人發現了司馬遷的時間問題。)

事情還沒搞清,一些缺乏法律概念的人就開始謳歌商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竟然理解不了這正是不平等的典型範例,不但立法,而且執法!……我們最終無法知道歷史真相,這正是統治者們的願望,也是現今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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