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傑榮專文:北京審判李明哲 釋放清晰而強烈的警訊

2017-10-03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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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李淨瑜原先計畫前往日內瓦,在聯合國強迫失蹤工作組9月12日舉行的會議上與專家對談,然而,中國卻選在此時針對李明哲案開庭,要求李淨瑜立刻前往中國,這絕非巧合。官派律師在開庭前幾天才第一次聯絡她,告訴她可以參與旁聽。李淨瑜選擇前往中國,但其他台灣NGO代表仍然前往日內瓦代表她發言。北京刻意的選定開庭時間,顯然是為了讓台灣在國際舞台上的抗議聲量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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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總統蔡英文也證實,李明哲案已成為重大的兩岸問題。北京政府不僅專斷地侵犯李明哲的人身自由,更忽視2009年兩岸協議中提到的,當一方逮捕另一方的國民時,需即時通報對方人員被限制人身自由、並為家屬探視提供便利。 雖然如此,蔡英文可能因為意識到如果措辭過於強烈,將可能讓李明哲的處境與刑期更為惡化,對此顯得語帶保留。庭審過後,蔡政府發言人強調總統十分關切此案,也表示政府會盡一切努力救援李明哲。就在李明哲案開庭前,台灣政府也建議批准《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ICPEED),提醒世界台灣的人權政策與中國有天壤之別。

李明哲的命運將會如何?相對寬鬆的判決,並讓他提早返回台灣,將會是一個受歡迎,且避免兩岸關係惡化的方式。但無論如何,這起案件對台灣而言,無疑釋放了強烈而清晰的警告,威脅如果台灣如果企圖向中國推廣自由與民主,藉此「顛覆」中國政府,台灣就會陷入極大的危險。受影響的不只是台灣人。中國政府近期頒布法律限制境外的非營利組織在中國開展活動,其他國家的國民也可能遭到起訴。

*作者孔傑榮為紐約大學亞美法研究所所長,美國外交關係委員會亞洲研究兼任資深研究員;共同作者陳玉潔為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本文原題為:Beijing's trial of a Taiwanese NGO activist sends a loud and clear warning。本文與香港《南華早報》同步上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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