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煌雄專文:從民主價值與戰略思維談總統直選在台灣

2017-09-30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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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戴高樂的《希望回憶錄》和戴高樂長子菲利普‧戴高樂所寫《我的父親戴高樂》二書,均可明白認識到戴高樂對法國總統和總理兩個職位的區別:總統是「國家的元首和法國的領路人」;「國家元首的職務至高無上,內閣總理是第二號職權」;「國家元首肩負國家的命運,擔負長遠的未來和政權的持續,而內閣總理則在日常發生的各種事務中,指揮政府當時的行動,並領導行政機構」;「他(總理)只能是"我(總統)的總理"」,「正像在一條船上,有長期經驗的水手們要求有一個副手在船長旁邊發揮自己的作用一樣,在我們新的共和國中,除了總統專心致力於主要的和永久性的工作之外,行政部門還需要有一個總理來應付日常事務」;國家元首「首先從這些人中選任總理,使其成為僅次於他(總統)的人物」。正如Roger Price在A Concise Historyof France一書所說,「在戴高樂一直持續到1969年4月的長時期執政中,憲法文件中很多意義模糊的條款,都由他本人釋清」,「制度變革的進程……創立一種新的政治文化。也許戴高樂最偉大的成就,在於政府最富建設性的期間,建立一個為人民所接受的政治制度。第一次,自從大革命以來,人民普遍支持共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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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戴高樂創立第五共和;1969年,戴高樂又以本身的引退,維護第五共和,Charles Williams所著《戴高樂》一書,被譽為是關於戴高樂傳記中最優秀的作品之一,形容戴高樂是「法蘭西最後一位偉人」。1970年11月9日,戴高樂逝世,龐畢度總統在一分鐘左右全國性演講中說,失去戴高樂的法國,變成一位「寡婦」。

戴高樂及第五共和的投影,是影響1990年代台灣民主工作者在民主大憲章討論過程上最重要的元素。

三、民主大憲章

《聯邦論》(The Federalist Papers)是一本瞭解美國憲法原始意涵的權威著作,由漢彌爾頓(Alexander Hamilton)、麥迪遜(James Madison)、傑約翰(John Jay)三人,以「帕布里亞斯」(“Publius”)筆名,在紐約市報紙上公開發表文章,呼籲十三州能夠批准1788年9月17日在費城制憲會議所通過的新憲法草案。這些文章所論述的要旨,正如美國開國元勳、後來也擔任過總統的傑弗遜所說,一般人在對美國憲法「真正意義」發生懷疑時,「習慣上都以它(聯邦論)作為判斷根據,很少有人拒絕或否定它的說法」。《聯邦論》在美國歷史重要政治文獻中的地位,也許僅次於獨立宣言和憲法本身,“Publius”因而也成為不朽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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