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信良專文:台灣採行雙首長制的爭辯與實踐

2017-09-28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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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民選總統的權力不足,或是行政與立法的僵局無解和權力失衡,或是國會制度的嚴重疏失,都將成為台灣政局動亂的制度性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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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也引述著名的法國憲政學者杜瓦傑的說法,指出:「最好的憲法是適時的作品。」這篇文章作了這樣的論述:

「從全球憲政發展的經驗可知,不管是內閣制、雙首長制、總統制,都是民主國家行之有年的良好制度。憲政體制本身並無絕對好壞,體制選擇是否妥當,並不能只分析體制本身的法理邏輯,更應檢視體制是否適合當地的歷史社會條件,例如當事國的國際處境、政黨生態、政治社會文化等等。著名的法國憲政學者杜瓦傑即因此指出:「最好的憲法是適時的作品」。

有鑑於台灣當前的國會生態,我們反對內閣制,認為內閣制將導致黑金坐大和政局動盪。我們主張民選總統應有一定實權,成為超然中立的全國領袖。但從全球第三波民主化的經驗可知,新興民主國家必須同時兼顧國家整合與民主鞏固,才能在穩定中求發展。針對中央政府體制改革,民主進步黨因此提出雙首長制和改良式總統制,並認為二者都遠優於蔣介石法統體制。」

這篇文章更詳盡周密地辯護了民進黨版的雙首長制內涵:

長期以來,國內憲法學界往往只以內閣制和總統制為尊,對於雙首長制不但不夠熟悉,而且還充滿各種過時偏見。部份人士甚至積非成是,不但誤以為雙首長制只有法國採用,更把雙首長制等同為因人設制的「戴高樂憲法」,批為憲政異端。最近強力推銷總統制的「民間監督憲改聯盟」,可說是典型代表。

我們必須指出,該聯盟對於全球憲政發展的了解不夠周延,仍然停留在早已過時和過度簡化的二分法,對於總統制得以成功的歷史條件也未深入檢討。

事實上,總統制作為新興民主國家的憲政選擇,直到最近才開始有成功的例證。1984年,全世界約有22個民主國家,其中內閣制15個,雙首長制6個,總統制只有一個美國。隨著全球第三波民主化的展開,至1991年,全世界已有47個民主國家,其中內閣制27個,總統制12個,雙首長制八個。但須注意的是,不少原本採取總統制的新興民主國家(如波蘭),後來都因為總統與國會的僵局難解,而逐漸轉向雙首長制(目前已經超過十個,而且還在繼續增加之中)。

顯然,三種憲政體制都是民主國家行之有年的良好制度,並無所謂絕對優劣﹐必須就各國特有的歷史條件才能評斷。遺憾的是,該聯盟分明對於全球憲政發展有所疏忽,卻儼然以「知識的傲慢」指責雙首長制的「無知」和「錯誤」。

我們無法接受這種欠缺公允和自以為是的分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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