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哀香港──

2021-01-07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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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6日召開記者會,證實當天出動超過千名警力,在全港逮捕53名疑犯。(美聯社)

香港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6日召開記者會,證實當天出動超過千名警力,在全港逮捕53名疑犯。(美聯社)

二○二─年,一月六日,新年未滿一周,香港人經歷了最黑暗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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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國安處展開《港區國安法》上路半年來最大的拘捕行動,響應香港法律學者戴耀廷2020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前發起「35+初選活動」的53人,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恐面臨無期徒刑。這次港警大抓捕被民進黨立委范雲形容是「美麗島式大搜捕」;只是當年美麗島事件開啟台灣後續民主的可能,香港大抓捕有這個可能性嗎?

「35+初選活動」是指就2020年立法會選舉之前,泛民主派人士希望挾著香港區議會勝選的聲勢,爭取在立法會選舉贏得過半數席次(香港立法會總共70席),包括在泛民內舉行初選,選出泛民派的代表參選,透過協調方式增加勝選機會。這種在民主社會正常的競選活動,竟成了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證。

港府大清算的範圍,遍及與「35+初選活動」相關的政界、學術界、法律界和媒體業。多名資深的泛民派前立法會議員,民主黨的涂謹申、公民黨的楊岳橋等,年青新進者如岑敖輝、袁嘉蔚等均被捕。協調初選的戴耀廷被捕外,港警首度以《港區國安法》搜查負責初選技術操作的「香港民意研究所」,該所行政總裁鍾庭耀被要求協助調查。在法律界,協調「35+初選活動」的民主動力財務長兼美籍人權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亦被捕。

更荒誕的是,香港警方先斬後奏,要媒體七天內交出涉嫌「國安法」資料。香港警方不是備齊資料再抓人,而是在大抓捕的同時,警方前往《立場新聞》、《獨立媒體》、《蘋果日報》等媒體派發「交出令」,要求七天內拿到資料文件。因為《蘋果日報》、《立場新聞》均曾舉辦民主派初選的選舉論壇。

這次泛民主派的初選有逾61萬巿民投票(香港人口約745萬),香港市民關注是否初選投票也是「犯罪」。雖然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表示,去年初選完後幾天,已將約61萬參與投票市民的個人資料完全銷毀,硬碟已壓碎處理,沒有殘存任何資料。但港府此舉已造成港人的寒蟬效應。

這起大抓捕事件讓香港的警政和司法體系蒙羞。首先,北京和港府無視於《香港基本法》對港人的保障:該法第二十六條,香港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第二十七條,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國安人員濫權濫捕,凸顯《香港基本法》對港人權利的保障形同具文。

香港民主派去年7月自行舉辦初選,吸引61萬港人參與投票,積極參與抗爭的政治人物獲得壓倒性勝利。(美聯社)
香港民主派去年7月自行舉辦初選,吸引61萬港人參與投票,積極參與抗爭的政治人物獲得壓倒性勝利。結果,新年伊始,參與者竟都成了大抓補的對象。(美聯社)

其次,港府高壓姿態製造「紅色恐怖」:香港保安局高姿態鎮壓式濫捕,保安局長李家超指稱形容泛民人士涉嫌以「歹毒計劃,圖謀癱瘓特區政府」,屬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的活躍分子。李家超的用語接近北京當局,甚至將選舉活動無限上綱到國家安全的天條。

第三,拘捕理由不足:港府認為泛民人士違反國安法的行動,竟是他們希望透過「35+」以及「攬炒十步曲」計劃,透過否決預算案癱瘓政府,迫使特首辭職。但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看不到民主派初選如何違反《港區國安法》,即使初選時有參選人提及會否決財政預算案,他認為議員否決政府議案是正常行為,不會達到顛覆特區政權。

第四,港警拘捕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不溯及既往」原則:港警拘捕理由是戴耀廷倡議的「攬炒十步曲」,其中「進行協調初選」是攬炒第一步,因此涉嫌違反顛覆國家政權罪。不過,戴耀廷該文〈真攬炒十步,這是香港宿命〉刊在2020年4月28日的《香港蘋果日報》,即國安法7月1日生效之前,港警逮捕行動無視於法律明文規定。

第五,《港區國安法》是祕密審判,而不設公開聆訊。香港大量泛民主派人士因涉國安法被拘捕,國安法案件並不像一般司法案件設有公開審訊,除非被告的律師代表有公開說明,否則外界根本無從得知審訊的過程、控罪內容及公正性。

北京強進《港區國安法》上路至今,雷厲風行已逾半年,一波接一波的政治壓迫接踵而來,加諸在港人的政治壓迫越來越大。去年12月,香港眾志三子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因反送中包圍警察總部的抗爭,分別被判刑入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許志峯流亡英國,青年新政前議員梁頌恆流亡美國。緊接著,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繼「商業詐欺」罪後再被加控「勾結外國勢力」,進入法院時遭港警用鐵鍊纏腰鎖手,動用甲級重犯的「鐵甲威龍」囚車押送到法院。

這次大抓捕,讓香港進入紅色恐怖的戒嚴時期。在民主社會中再正常不過的選舉活動,北京與港府竟然無限上綱到《港區國安法》的層次,無視於《香港基本法》賦予港人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不顧《港區國安法》中「不溯及既往」的規定,意圖一舉殲滅泛民派勢力,完全禁錮港人的參政權,還要面臨祕密審判。香港由「東方之珠」儼然變成了「東方牢籠」,香港蒙難成覆巢,最悲傷的是,覆其巢者不是外人、不是帝國主義,而是曾經以為的「家人」;「祖國」嘴臉如此簡單粗暴,中國失去的又豈只是香港人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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