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東屏專文:董桂森朝他肚子開了兩槍,却不知此人是誰?

2020-12-31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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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車子是俞大均出面租的,必須由他去還,陳啟禮於是吩咐吳敦、董桂森先回洛杉磯,他留下來安慰「小俞」,同時陪他一起去還車。俞大均也在法庭上表示,陳啟禮跟他說,「這件事本來是要柳茂川(另一位竹聯幫元老)幹的,因為他說能在美國找到當地的人來做,可是那要花錢啊」。換句話說,如果俞大均的說法可信,陳啟禮有一度是計畫找當地人做,但恐怕是因為價碼太高,才轉而找自己人做。(其實,陳啟禮曾經數度更動計畫,請見後面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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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報紙幾乎暈倒

董桂森和吳敦當天晚上就已回到洛杉磯,但由於實在太疲倦,本來預定在晚間舉行的聚會也取消。第二天中午一行人特地選在遠離華人圈的洛杉磯韓國城東王莊燒烤店聚會「慶功」。根據董桂森的描述,他到場時看到桌上已經擺了好多份中文報紙,他打開一看幾乎當場暈倒,原來每一份報紙都以頭條新聞報導了「江南」遇刺的新聞,他才知道自己前一天幹下了滔天大案,也才知道原來「江南」的本名叫做「劉宜良」。

董桂森事後在一九八六年八月間所發表的「董桂森自述」中說道,「我當時對『江南』唯一的認識,就是他是『漢奸』,我自己曾經做過十年的軍人,自然願意替國家去做這件事」。事實上,董桂森於一九八九年間因「江南案」在美國加州聖馬刁紅木城高等法院庭訊中,曾經透過律師在庭上宣讀一份「我的聲明」,指出「這不是個人的行為,也不是幫派的行為,而是政府的行為」。同年五月十一日,董桂森被美國聯邦法庭依「一級謀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七年。

董桂森不知道的是,美國法庭只問是否殺了人,不會去理會為什麼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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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案槍手董桂森》新書。(游韻馨攝)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專欄作家。本文選自作者新作《江南案槍手董桂森:我們是為了國家?!》(時報出版),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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