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范雲指控華藝在中國成立子公司,這是事實,但有什麼問題呢?華藝成立於二000年,很早就投身論文數位化工程,為了收集華文論文,能放棄中國這個學術市場嗎?二00五年在北京成立的鴻學,從徵集論文到數位化專案,沒有工程師,從研發到程式,百分之百在台灣。重點是:這個公司也是經過經濟部投審會允准的,民進黨扁政府時代同意的公司,難道要在民進黨蔡政府手上捏死嗎?如果華藝在大陸有公司是「罪狀」,那台積電、鴻海、甚至民進黨中執委的陽信租賃豈不都有「罪」?
范雲踢爆了一個炸彈,倒還負責任的提出「解方」─數據庫公共化;這個解方委實令人不敢恭維,要和中國大陸爭搶學術話語權,政府不體會民間的艱難也罷,還要收回「公辦」?試問國立圖書館的數據庫如何與對岸談授權?或者期待對岸翻牆到國圖引用台灣的論文?就算對岸學者翻牆成功,政府要担心的大概不是大陸「學者」如何翻牆,而是輕易翻過來有無其他企圖?
台灣對抗中國的優勢在民主自由,出版自由讓台灣華文出版市場蓬勃發展,繁體版比簡體版更受人信賴,如今反其道而行,壓縮民間市場空間,擴大政府管制力道,向中國的出版管制看齊,除了滿足少數人「綠色審查」的偏好,沒有任何好處,開放才是防杜「洗腦」的最佳辦法,否則兩蔣洗腦式的黨國教育,不會洗出民進黨。
立法委員是「民意代表」,監督政府或批評政黨對手,怎麼兇都不為過,但批評民間業者,不能如此惡毒地動輒抹紅,民間在第一線拚搏不易,一句話抹紅就輕易抹煞業者的努力和成績,未免有負「為民喉舌」的職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