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范雲踢爆了一個大炸彈,然後呢?

2020-12-26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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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范雲踢爆民間業華藝論文數據庫「配合」對岸做「紅色審查」。(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范雲踢爆民間業華藝論文數據庫「配合」對岸做「紅色審查」。(顏麟宇攝)

學者出身的民進黨立委范雲最近踢爆了一個「炸彈」,專司台陸港澳學術論文數據庫的華藝線上圖書館,因為若干論文在中國大陸「被審查」,遭到標題或學者、機關頭銜被竄改,范雲嚴詞質疑「台灣人認同被消失」、「民主被消失」,華藝公司立即紅帽罩頂。古人一言興邦,范雲頗有一言喪一家民間公司的力道。果不其然,教育部立刻「跨部會討論」,認定有違反著作權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虞,將要求華藝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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揆諸早前因為綠委質疑造成大陸繪本童書下架,文化部一不做二不休,決定「嚴厲執法」,但凡大陸出版品都得先經審查始得發行銷售,甚至私人不論是饋贈或購買大陸出版品都可能在海關被查扣,經審查後始得放行的案例,極可能開啟台灣「新禁書年代」。已經困難的出版業者,勢必迎接新一波寒流;范雲的這顆炸彈,在學術圈到底掀起多大漣漪,雖難定論,但照教育部風疾雨驟的處置,勢頭顯然不利。

范雲指控的「事實」,其實並不新鮮,台灣自解嚴廢除出版法之後,堪謂全球出版最自由的地方,即使有大陸出版及影視作品的管理辦法,但對書籍出版基本全開放,管理辦法備而不用,甚至當年即通函各出版社「免送審」。畢竟以台灣暢旺的出版及閱讀能量,不論是早年的新聞局或後來的文化部,都沒有充分的人力和能力全審查。中國大陸則不然,即使號稱改革開放,仍不及於言論(包括出版),「審查制」是中共政權不肯放手的「統治工具」,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大陸作者特別喜歡作品在台發行,因為在台灣他們享有更充分且完整的著作發表權。

對兩岸出版而言,當然是不公平的,因為大陸作家在台出版作品得見全貌,台灣作家作品要登陸,既要看題材還要看作者,版權頁的頭銜同樣不能放過。隨便舉例,齊邦媛老師的《巨流河》才出版就風靡兩岸,為了讓這部回憶錄能誰中國大陸出版,齊邦媛同意對岸的審查與內容的刪減,許多精彩且犀利的句子不得不「犧牲」,大陸讀者只能在互聯網上勾稽比對兩岸的版本,撿拾這些「失落的句子」。作家龍應台的《目送》在大陸狂銷,《天長地久》得以出版,但《大江大海》迄今仍為「禁書」,而她雜文在大陸出版多少也得忍受「被刪減」。節目主持人陳文茜一本《為愛奔波:毛孩子們教我的生死課》,卡在國台辦,遲遲不能出版,讓她詫異不已,「連寫狗都是禁忌嗎?」狗不是禁忌,但作者還是「敏感」。

這的確是一個兩難選擇,最近過世,因為《鄧小平時代》在中國享有盛名的學者傅高義就曾說過,中國刪改他的作品,「是一個『討厭却又必要』的妥協。」這部在大陸出版的著作,比香港版足足少了五萬字!包括天安門事件、中共黨內鬥爭及中國領導人的評價。當然,也有作者拒絕被審查刪節而放棄在大陸出版其著作,比方紐約客記者歐逸文的《野心時代》,或者皮凱提的《資本與意識型態》。

華藝的學術數據庫,同樣難逃中國的內容審查制。如果范雲指控華藝簽的合約同意對岸審查是不可饒恕的「罪狀」,那麼所有授權大陸的出版社,可能都免不了「有罪」;但華藝數據庫和上述出版品不同:第一,這些論文並非在市場發行,而是供學術研究之用,發行不全然是為營利。唯一的考量是華文資料庫其實隱含「話語權」的鬥爭,論文收錄被引用愈多,代表學術研究地位愈高,這不只是學者個人的學術地位,也包含所屬學校或研究機構的權威,全球排名的高低。

第二,華藝輸出的論文是PDF檔,但凡進入下載的論文內容一字不能改,包括機關頭銜與題目;唯一能改的是搜尋索引、目錄之類的總標,比方「國立台灣大學教授」在論文首頁依舊在,但索引蒸發了「國立」,變成「台灣大學教授」,論文題目也有這樣的情況,比方「中華民國外交史研究」,就會被改成「台灣外交史研究」。這樣的改動的確會出現令人噴飯的結果,諸如學者「皮國立」在索引只剩下「皮」。問題來了:就學術研究的引用而言,能否容忍索引只剩下「皮」?還是連「皮」都不要?(註:經華藝交涉後,皮國立之名已在中國網站上回復正常)

第三,范雲控訴的另一個大問題是,她的論文被蒸發之外,她甚至沒有授權,更不會同意華藝選擇性篩選哪篇文章可以出現在中國的學術資料庫。台灣已經是對著作權極為重視的社會,沒有授權形同盜版,這個問題比論文登陸索引被改更嚴重,華藝不可能做這樣的事,唯一的解釋是華藝和學校、研究機構的整體授權,以及作者與期刊之間的整體授權。對各國立大學而言,「矮化」都是不可承受之重,如果因此國立大學都不再同意授權,這個經營多年成果累積不易的論文數據庫,幾可預言,大概就垮一半了。

第四,華藝數據庫推廣範圍及於全球,獨獨中國不能進入這個官網(除非翻牆),中國在這個數據庫中選擇他們能接受的,就比例而言,范雲口中「被蒸發」的比例,堪謂微乎其微,這不是兩難,但必須抉擇,要因為少數論文進不去而全面退出?還是先讓多數進去?不論是決定要與不要,或名銜改與不改,范雲該駡的都是「那個政權與體制」,而不是辛苦推廣台灣學術論文的民間公司。

這才是大問題!立法委員監督對象是行政院,而非民間公司,如今立委矛頭掉轉衝著民間公司,當立委控訴華藝配合對岸做「紅色審查」的時候,立委是以本不該及於民眾的權力,做另一種「綠色審查」;教育部因為怕立委監督,立委一句話就立刻跨部會「認定」華藝有違法之虞,像不像台大校長案風風雨雨之際,教育部同樣是「跨部會認定有違法之虞」?問題是,教育部是華藝的「主管機關」嗎?

第五,范雲指控華藝在中國成立子公司,這是事實,但有什麼問題呢?華藝成立於二000年,很早就投身論文數位化工程,為了收集華文論文,能放棄中國這個學術市場嗎?二00五年在北京成立的鴻學,從徵集論文到數位化專案,沒有工程師,從研發到程式,百分之百在台灣。重點是:這個公司也是經過經濟部投審會允准的,民進黨扁政府時代同意的公司,難道要在民進黨蔡政府手上捏死嗎?如果華藝在大陸有公司是「罪狀」,那台積電、鴻海、甚至民進黨中執委的陽信租賃豈不都有「罪」?

范雲踢爆了一個炸彈,倒還負責任的提出「解方」─數據庫公共化;這個解方委實令人不敢恭維,要和中國大陸爭搶學術話語權,政府不體會民間的艱難也罷,還要收回「公辦」?試問國立圖書館的數據庫如何與對岸談授權?或者期待對岸翻牆到國圖引用台灣的論文?就算對岸學者翻牆成功,政府要担心的大概不是大陸「學者」如何翻牆,而是輕易翻過來有無其他企圖?

台灣對抗中國的優勢在民主自由,出版自由讓台灣華文出版市場蓬勃發展,繁體版比簡體版更受人信賴,如今反其道而行,壓縮民間市場空間,擴大政府管制力道,向中國的出版管制看齊,除了滿足少數人「綠色審查」的偏好,沒有任何好處,開放才是防杜「洗腦」的最佳辦法,否則兩蔣洗腦式的黨國教育,不會洗出民進黨。

立法委員是「民意代表」,監督政府或批評政黨對手,怎麼兇都不為過,但批評民間業者,不能如此惡毒地動輒抹紅,民間在第一線拚搏不易,一句話抹紅就輕易抹煞業者的努力和成績,未免有負「為民喉舌」的職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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