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開放美國萊豬進口 蔡政府辜負台灣人民

2020-12-26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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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民眾把美豬視為萊豬,並對此有不良觀感和心態,蔡政府要自己負責。(資料照,柯承惠攝)

作者認為,民眾把美豬視為萊豬,並對此有不良觀感和心態,蔡政府要自己負責。(資料照,柯承惠攝)

民進黨立院黨團已於24日進行萊豬相關議題的表決戰,即使擋不住美國萊豬進口,蔡政府也應該主動保護國民健康與把關食品安全。綠委堅決拒絕產地國以外的標示,例如強制規定不含萊劑或萊劑含量為安全容許量,這樣的心態就是犧牲國人健康,相當於割地賠款,為台美不平等貿易建立錯誤示範。往後美豬被視同為萊豬,消費者有此預防心態與不良觀感,其責任應由蔡政府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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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以去除非關稅貿易障礙與國際標準接軌為由,認定開放美國萊豬為正確政策。惟此政策充滿矛盾與荒謬,其理由有三項。其一,AIT仍認定萊劑為動物安全用藥,並藉此認定萊豬為安全食品,但農委會禁止本國豬農使用萊劑,若萊劑安全可用,農委會的禁令豈不是製造非關稅貿易障礙?其二,萊劑是否安全,食藥署網站公布兩篇參考報告,其一為成功大學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李俊璋教授於2019年的研究報告,另一篇是台大2018年針對牛肉評估健康風險的研究報告。為何兩篇論文報告就足以讓衛福部確信萊劑的「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能夠據此客觀可信且科學可證?其三,針對國中以下學生等限食國產豬的法令規範,這對於美國萊豬肉商也是非關稅貿易障礙,為何蔡政府明定哪些特定國人只能食用國產豬,其他國人為何要面對可能有食用萊豬的風險?基於上述三項理由,只能說蔡政府的萊豬開放政策,令人不懂也讓人憤怒!

若從科學檢視萊劑的安全與否,就以食藥署公布的上述兩篇研究報告內容為例,第一要討論「無可見作用劑量」(No Observed Effect Level, NOEL)如何訂定,這牽涉國人的體質特殊性與飲食習慣,不可能單純參照日本或美國規定即能科學且適格制定,就以肉圓、貢丸、香腸與臘肉為例,即使是日本人也不同於台灣人的食用習慣。衛福部單純參照CODEX國際標準而疏忽其基礎的NOEL,這是怠惰失職的便宜之舉。第二,上述成大研究報告,並未公布各年齡族群的樣本數為何,亦未公布每日平均攝取豬肉量的計算,是否排除不食用豬肉的國人(例如穆斯林信仰或素食者)?尤其0至3歲幼童,其食用豬肉類食品,明顯不可能與成人完全相同,如此推算的「每日可接受攝入劑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 ADI)以及衍生估算的「最大殘留容許量」(Maximum Residue Limit, MRL),怎能自稱具有科學證明且客觀可信?學校營養午餐吃不到萊豬,但學童與父母在外用餐時,難道不會面臨食用萊豬的風險?

第三,依據衛福部食藥署9月17日所公告的萊劑殘留標準,豬肝與豬腎的萊劑殘留標準為豬肉的4倍,倘若衛福部要保護國人健康與堅守食品安全,為何豬肝與豬腎的萊劑容許量特別高?難道國人不常食用豬肝湯?難道豬腎不會成為肉鬆或其他加工品的原料?要說衛福部已盡健康與食安的把關職責,試問國人同胞,誰敢相信?

無論是政黨票或區域選舉的綠委,已經自「綠」為「萊委」,辜負選民託付,同時也是台美不平等貿易的「幫凶」。AIT有他們的立場與利益,力推萊豬安全是他們的利益,請問蔡政府,放棄清楚標示、隨便源頭管理,難道是民進黨政府對待台灣人民的必要犧牲?標示產地不等同標示肉品有無萊劑,這道理非常簡單易懂,惟有「萊委」與「萊黨」犧牲國人健康與被動食安控管,這才是毫無良心的邪惡之舉。

倘若萊劑無毒,何必規範「最大殘留容許量」?何必禁用於國產豬的飼養?何必限定學生僅能食用國產豬肉?往年的蔡主席打臉現在的蔡總統,當年馬政府為了狂牛症可以限定開放30月齡以下牛肉以及禁止牛內臟進口,並且以「牛豬分離」擋住萊豬進口,為何享有817萬高票的蔡總統,什麼都擋不住,全部都開放?

馬政府為美牛政策備受壓力,馬英九出面在總統府召集兩院協調會議,確定「牛豬分離」立場,沒想到八年後,美豬又要強力扣關了。(總統府網站)
馬政府為美牛政策備受壓力,馬英九出面在總統府召集兩院協調會議,確定「牛豬分離」立場,沒想到八年後,美豬又要強力扣關了。(總統府網站)

蔡總統愧對國人高度期待與信賴託付,沒有「源頭管理,清楚標示」,萊劑進入台灣的食物鏈,就是長期禍害,荼毒子孫!

*作者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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