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慣用政風法辦當指揮棒,陳時中累了嗎?

2020-12-25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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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如何解釋可以公布他到了好市多、新光三越,却不公布他去過的餐廳飯店?有此一說,指揮中心公布的是不對象接觸的公眾場合,至於能掌握特定對象或有把握追蹤的就不公布,試問:象山如何掌握特定接觸接觸對象?為何不公布?陳時中也不能解釋,為什麼第一時間會聲稱沒人勸導該機師要戴口罩,所以不罰,立刻被機師工會打臉,什麼原因會讓陳時中的雷厲防疫在這位外籍機師面前矮一截?他更不能解釋為什麼足跡不全公布,却公布機師與女友的親密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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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案例,讓跨年活動警戒升高,指揮中心限定三類人不能跨年,重點是,政府已經備好「天網」,到底如何追蹤?陳時中說,民眾不需要知道,「只要知道我們查得到就好。」當你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有可能「被接觸」,只有政府知道;當你不知道自己是否違反防疫規定,只有政府知道;這是在嚇誰呢?一無所知放任政府監控的「天網」,「一九八四老大哥」的寓言,活牛生在台灣成為真實了嗎?

日本交流協會,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取自Google Map)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已經消毒,但澄清沒有接到調閱監視錄影器的要求。(取自Google Map)

見解不同不是謠言,動物用藥哪能用食安法移送?

更荒謬的是,指揮中心聲稱,這張疫調圖如果是真的,那就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如果是假的,就是散播假訊息,二者都會觸法。套用一個反諷的說法:不能討論蔡英文論文案,如果蔡英文論文為假,那叫洩露國家機密,如果蔡英文論文為真,那叫散佈假訊息,只要所言不合政府所喜,左右都違法;難道這就是台灣的民主?

由是觀之,反萊豬的蘇偉碩被陳時中舉發移送,就不足為奇,因為他不是違反食安法就是違反社維法,左右都要被偵辦。但陳時中真有理嗎?

第一,萊克多巴胺還是禁用藥,台灣豬不能用,言其有害人體,何錯之有?「見解不同」豈能定位為「謠言」?照陳時中的標準,不合其見解者就是「謠言」,那麼全民戴口罩不夠,還得在貼上撒隆巴斯,一聲一言皆不得出;

第二,陳時中舉發蘇偉碩的法律依據是食品安全管理法,刑責懲罰的依據是謠言致公眾損害,萊豬還沒進口,損害了誰?就算萊豬進口,呼籲人們不吃又損害了誰?表態不吃的人多了,難不成因蘇偉碩的言論而「口福」受損,就成了他的「罪狀」?

第三,但萊克多巴胺並非「食品」,也非「管制用藥」,而是「動物用藥」,適用的法律是《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該法四十八個條文,無一涉及「謠言條款」,如何起訴懲罰?

從移送法源到以見解定義謠言,陳時中一出手,殺敵沒達一千,就先自損八百,與其要政風調查疫調足跡圖從何洩露,不妨查查衛福部法規會到底給了他什麼法律建議?讓他荒腔走板地動輒以政風法辦嚇人。立法院終究通過了萊豬進口案,但陳時中胡亂辦人的鬧劇,却將是蔡政府防疫的汙點,蔡英文執政揮之不去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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