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司法墮落,五權歸一統

2020-12-20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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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司法墮落,執政黨一黨獨大。(資料照,蔡親傑攝)

作者認為司法墮落,執政黨一黨獨大。(資料照,蔡親傑攝)

清一色、不求人及門清,打麻將胡牌加台,但單色蠟筆作畫不美,彩虹單一色彩不吸引人,法官判決評議,唯審判長意見馬首是瞻,受命陪席只會跟屁蟲「同意」,合議審無異獨任審。蔡政府鏟除藍媒異己,獨尊綠媒,剩一種樂器會比合奏悅耳,綠執政嫌噁交響樂團刺耳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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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間八點檔廣告費最貴,夜深人靜及大白天上班時間,早期沒節目黑畫面,所謂人潮即錢潮,中天52台鬧區路段,乃商家必爭之地,A=B、B=C,NCC竟推論A不等於C,也就是認為等邊三角形三邊不等長,因為同樣電視台續照審查,它標準不一,行政法院也認為徵建地補償農地不影響權益,真是難得糊塗的「英明」法官!

52台「得獎人」暫從缺原因,筆者原天真以為是NCC對司法判決尚有顧慮,經此兩回假處分裁定,方恍然大悟其為所欲為關台的自信來自「法院是民進黨開的」,民進黨派系較勁擺不平,新主人難產才是緩議主因,簡言之是NCC惹不起執政派系之爭。消費者蘊釀告有線電視及NCC毀約,遺憾筆者裝MOD沒得告,腦海浮現另一法律疑義,中天屬非自願「關廠」,而是被當權者蠻橫關門大吉,請問裁員的遣散費誰付?此併請法院仲裁囉!

挑戰媒體自由茲事體大,觀中天台不換照聲請假處分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援例」駁回確定,語弊漏洞百出,合議庭指換照准駁主管機關具裁量權,若貿然准許定暫時狀態,讓機關無從監督反有違公益云云...。續照NCC當然具裁量權,但依法不得濫權,這也是司法該審查重點,兩級審眼睛居然都只看到有權無權,刻意蒙蔽有無濫權裁量,路上看到有人呼救綁架,另一方聲稱刑警抓歹徒,穿便衣執勤真假難辨下,是要先攔阻報警或由他去,等明天看報紙揭曉呢?法官顯然選擇裝蒜後者,簡直司法權萎縮凋零之「法匠典範」矣!

法院裁定所認識是新聞台可移撥其他節目部,法官顯然過度抬舉新聞部「通才」能力了,他們不是奧運十項鐵人,也不是民進黨綠官,既是抵死擋萊豬的教授學者,也是矢志「反反萊豬」急先鋒的主委部長,蔡政府的閣員或許當完國防部長可轉任教育部長,「允文允武」文武場皆擅長,律師資格能入主金管會及國安會,看似十項全能,實則酬庸,政府肥貓多為人詬病,但中天可沒閒缺供酬庸安置。拜讀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功力高明不到那裡,甚至有追隨NCC與北高行一犬吠形而百犬吠聲之盲吠感覺。

另裁定指換照並非原則應予許可,筆者認這專業玩笑開大了,換照本應原則許可,例外才不許可,難道本審法官研習的法理是例外多於原則?NCC不續照處分是人治多於法治,比共產黨還共產黨,法庭認為中天台執照失效所生損害並非NCC否准換照所致,沒人可擔保換照必得准許,未獲換照前仍得以他方式呈現新聞報導,怎會有新聞自由受影響問題...。

頗為納悶!中天執照失效損害非NCC不換照所致,莫非是經營不善或自作孽所致?的確沒人敢擔保換照必得准許,但依常理都要獲得准許,法官是要告誡我們,綠燈行駛挨闖紅燈撞仍要自認倒楣?未獲換照前仍得以他方式呈現新聞報導,試問跑到衣索匹亞賣珠寶那來商機,法院大樓倒塌,法官會否搬到公共廁所或路邊擺攤宣判?

假處分是未來式的權利保險箱,是法庭順水人情,應如公示催告來者不拒,異議權則交由本訴詳查決定,殊感遺憾,中天假處分聲請法院儼如政府代言人、錯誤行政辯護律師、惡政化妝師,無怪乎行政法院素有駁回及敗訴法院封號,今日見識,果非浪得虛名,行政訴訟係民告官「蠢行」,民不與官鬥古來皆同,法官判決書依強姦犯犯罪合理化狡辯詞羞辱數落被害人,壓根兒二度傷害,中天假處分法官當之無愧也!弒母殺警無罪,殺子死刑,邏輯恰如海滄計畫受阻戒急用忍時經營之神王董名言─政策不三不四。罪該萬死與罪不至死,有對照案情當比較樣本,衡情判決焉得隨豬價波動調整刑責,中天假處分裁定,法官失格失能,自我閹割。

放眼當前,立法淪行政大哥圍事小弟,司法聽命行政老大寧當政治打手,監察辦藍不辦綠歸順行政,考試權式微拿行政沒輒,五權權能充滿贅肉,三權尚多餘,五權憲法運作殊途同歸於一權一黨獨大,莫名其妙!

*作者為退休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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