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化元專文:不可救藥的樂觀主義者胡適,再也樂觀不下去了

2020-12-13 05:50

? 人氣

陳誠起初「對該刊甚表嫌惡」,王雲五則告訴陳誠,胡適已去函編委會,該函「措詞公正,責備尤嚴,該刊若為刊布,顯然有悔過之意」。三十一日王雲五並將胡適該函送交陳誠院長,陳誠「即席細閱」,並與張群稍作討論。事後,張群告訴王雲五,陳誠的態度好轉,「可望設法緩和該案」。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在刊登〈胡適之先生給本社編輯委員會一封信〉後,《自由中國》雜誌針對雜誌的內容也做了調整,自一九五九年五月一日起取消短評,社論仍照台灣通例不署名,儘管事實上困難甚多,讀者投書盡力照胡適意見調整。之後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就未再傳訊雷震,最後檢察官也未起訴雷震,整個事件告一段落。然而,這篇〈革命軍人為何要以「狗」自居?〉投書,日後卻又在雷震被捕後,成為起訴書、判決書中的「罪證」之一。

雷震創辦的自由中國。(取自維基百科)
雷震創辦的自由中國。(取自維基百科)

胡適文章刊登的餘波

另一方面,《自由中國》內部對於胡適文章的態度,以及處理方向,則仍有爭議。針對〈胡適之先生給本社編輯委員會一封信〉,四月三日《自由中國》社論委員會上,宋文明仍表示不贊成發表,認為代價太大。多年以後,傅正為雷震這段時期的日記做注解時,指出:

很顯然,胡先生是希望採自責的低姿態來化解這件訟案。但我這個一手負責處理「讀者投書」包括陳懷琪投書在內的編者,而且又是一手負責撰「短評」稿的編者,當時也是寧可我去坐牢乃至殺頭,也無法完全同意胡先生的看法。

但胡先生的好意我們不能不承認,尤其胡先生的意見我們不能不尊重。所以,在蔣經國政工幫一手導演的「陳懷琪讀者投書案」,在當時的環境下雖然不得不用發表這種道歉式的信表示屈服,但我當時內心的無限痛苦和高度憤慨,到現在註到這段日記時,雖然已超過三十年,我還是記憶猶新。特別是使我對蔣經國政工幫,乃至警備總部這種非法的黑單位的卑鄙、無恥、下流,永生難忘。

圍繞著胡適這篇〈容忍與自由〉,《自由中國》展開了一連串的文字討論。一九五九年四月一日出刊的《自由中國》第二十卷第七期,刊登來自毛子水、殷海光的討論。毛子水讚揚胡適的主張,認為「我們不能因國家而損害國民的自由。但若國家敗壞,則國民的生存且成問題,何況自由!這是爭自由的人所不可不知道的」。戴杜衡對此曾向雷震表達不滿,認為毛子水「是責備我們」。而殷海光的評論,基本上對胡適持恭維的態度,不過文末仍提出了基本角度的差異:

自古至今,容忍的總是老百姓,被容忍的總是統治者。所以,我們依據經驗事實,認為適之先生要提倡容忍的話,還得多多向這類人士說法。我們認為胡先生不應以這個社會對你底「無神的思想」容忍為滿足,而應以使千千萬萬人不因任何「思想問題」而遭監禁甚至殺害為己任。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