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件性侵案就有247個受害人,半數是男童!監院揭校園、社福機構真實黑暗

2020-12-08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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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8-監察委員紀惠容(右二)、王美玉(左二)、張菊芳(左—)、葉大華(右-)8日舉辦「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成效之研討」通案調查研究-期中專題發表會。(柯承惠攝)

2020.12.08-監察委員紀惠容(右二)、王美玉(左二)、張菊芳(左—)、葉大華(右-)8日舉辦「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成效之研討」通案調查研究-期中專題發表會。(柯承惠攝)

「不管男生女生,在我們社會文化壓力下要主動出來求助,這對年紀偏小受害人來說非常困難,而男性不符傳統『完美受害人』刻板印象,更不容易被鼓勵求助、站出來……」今(8)日上午監察院進行「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成效之探討」期中調查記者會,指出在監院過去進行調查的17件性侵案裡,受害人即高達247位,且受害人性別男女比例各半,而監察委員葉大華表示,其中也可見男性受害者處境更弱勢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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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性侵通報被害人人數有8,160人,其中有5,272人為0-18歲

本次調查由監委紀惠容、王美玉、張菊芳、葉大華合作進行,紀惠容表示,調查係針對過去10年來監察院調查過的17個重大兒少性侵案件進行系統性調查。據衛福部統計,2019年性侵通報被害人人數有8,160人,其中有5,272人為0-18歲,其中就讀於小學到高中的有94.3%,而就就育部統計,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通報案件亦是逐年上升;社福機構通報案件也是不斷上升、2018年最高峰244件,雖然2019年降到123件,紀惠容提醒,數字之外仍有很多黑數。

監察院檢視17件性侵案中 校方主動發現的僅有3件

而就監察院2009年至2018年調查的重大性侵案件,其中11件在學校,6件在安置機構發生(2件兒少機構、4件身心障礙機構),其中受害人有247人,124人為男性、123人為女性,紀惠容對此表示,雖然過去社會會認為被害人是女性為主,其實男女人數不相上下,尤其在兒少性侵害案件。
至於加害人狀況,13件加害人為權勢加害人,即老師、教練、長官,集體互相侵害型5件、一人侵害多人12件,這其中還有老師持續調校加害學生的狀況。至於案情樣態,男對男性侵8件、男對女性侵9件,加害人沒有一位是女性,而男性加害者對男對女都進行侵害。

至於揭發途徑,來自民間團體、同學、老師、家長等,由校方人員主動發現的僅有3件,加害人遭司法機關判決結果則為有期徒刑11件、緩刑3件、緩起訴1件、調解後不受理2件。有期徒刑刑度從2年、4年10個月到28年都有。

從以上數據,紀惠容表示,可明確看見兒少性侵案件持續發生、居高不下、12歲以下被害人數降低幅地也有限,而多數被害人選擇隱忍、有些是隱忍到長大才揭發,在這些數據外仍有很多黑數。至於司法結果,雖然起訴後定罪率有89%,但被起訴的案件僅有45%,推測是兒少陳述能力相較於成人較差,因此起訴率偏低。

紀惠容:揭弊者時常在職場遭受不利對待,被排擠、調職、莫須有罪名懲處

數據之外,監委也看見對揭弊者保護不足的問題。紀惠容表示,本次調查訪談幾名揭弊者,其心聲包括「被單位視為麻煩製造者」、「單位『潛規則』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學生被侵害,學校只考慮到老師」、「孩子被侵害,部份家長會怪孩子、怪揭弊者」、揭弊者身心出狀況、被離職等,從此可見揭弊者面臨的艱困處境。

紀惠容指出,揭弊者本身困難在於加害者往往資歷深、具一定影響力,揭弊者卻是勢單力薄,且礙於機構文化、生活壓力不敢講,甚至被主管、被害者家長聯合施壓,有些安置機構也為了維護學校面子、維護加害者工作權,忽略孩子人權。

在這些情況下,揭弊者時常在職場遭受不利對待,被排擠、調職、莫須有罪名懲處,甚至產生替代性創傷症候群、憂鬱症等心理疾病。然而,本次訪談揭弊者最不能接受的狀況是,拚命揭弊案件卻被忽視、被輕判,甚至有些案件處理上未落實保密,讓行為人產生戒心而串供滅證,致使案件無法成立,警政司法對被害者協助不足、對加害者判決結果與包庇者懲處也都不如預期。

至於未來建議,紀惠容表示,本次諮詢有專家建議未來應完備性侵案揭弊程序,以保護揭弊者工作權、身份不曝光,此外也應有獨立於機關外的第三方調查與審議機制,由非學校同儕者來進行調查,才能給揭弊者較安心的環境、讓真相浮現。此外,專家也建議應加強兒童人權教育、打破不敢求助的沉默文化,並呼籲政府應挹注資源加強監控機制,避免兒少案件再發生。

葉大華:男性不符傳統「完美受害人」刻板印象,因此不易站出來求助

對於以上狀況,監委葉大華表示,性侵是非常隱私的傷害、受害人無分男女,若在社會文化壓力下要主動出來求助,這對年紀偏小受害人來說是非常困難的,尤其男性不符傳統「完美受害人」刻板印象,更不易被鼓勵求助、站出來、舉發揭弊。

葉大華表示,雖然男性受害人近年開始被重視,在過去其實是被嚴重忽視的。在約詢過程中也發現,在傳統性別刻板印象、男性陽剛文化影響下,這些侵害往往被建立成「性遊戲」、對特定性傾向歧視或霸凌。當校園沒有友善跟安全的舉報文化,身為加害者的師長容易很快取得家長信任,一旦孩子反應被侵害,家長第一時間也往往傾向不相信、懷疑,尤其是男生,當家長得知真相以後可能更自責、無法接受、甚至去阻礙揭發真相,可見男性受害人處境是更弱勢的。

至於保護揭弊者之重要性,葉大華指出,監院過去調查17案重大集體性侵案件,皆顯示權勢性侵易造成揭弊者的困難,如果沒有友善環境支持揭弊行為,後續將變成集體、持續性的侵害,當事件被媒體、被民間團體如人本教育基金會揭露時也往往已經很多人受害,因此必須特別注意揭弊者保護部份,特別年紀偏小的兒少案件預防。

監委張菊芳則言,多數兒少被害選擇隱忍、犯罪黑數一直存在,是因加害人可能是老師,被性侵者會感到羞恥、怕講出來會傷害到親人家人、父母可能也不相信,因此有些受害人甚至會呈現出沒有被侵害的樣子,延遲報案,致犯罪黑數持續增加。

張菊芳:司法人員的性平意識相當重要

至於司法狀況,張菊芳說,當案件進到司法程序,性侵案本身發生在隱匿地點、取證已相當困難,其中兒少與智能障礙者的受害人對犯罪過程比較難完整陳述,可能陳述、記憶、認知能力較成人低,會在訊問時出現證詞前後不一、前後矛盾,如果所有證據只有孩子的陳述,這陳述有瑕疵、又缺乏補強證據時,都會增加偵查跟審判的困難度,因此,司法人員的性平意識是非常重要的。

最後,監委紀惠容強調,兒少人權是是比教師工作權還要重要的,現今兒少所受傷害的行為人懲處顯然不足,葉大華則補充,有些受害人認為的「懲處」不只送司法審判,他需要加害人一個道歉,「這是很沉痛的期待,尤其當事人已成年、過去傷痛他不願提起,但他需要一個道歉……懲處有很多層次,對受害人的心理創傷也要有後續治療,這是有別於懲處的『平反』,是我們要思考的。」

本次調查仍在持續進行中,「監察院全球資訊網」也設置有「兒少性侵害防治問卷調查」專區蒐集廣泛大眾意見,盼對政府防範兒少細侵案之施政提出完整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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