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不是懲罰的手段:《老師該教,卻沒教的事》選摘(1)

2017-09-20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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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每次的承諾,在當下總是一心一意的,你該相信他的許諾裡沒有虛假。但是,能否遵守約定又是另外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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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人不也是一樣:常常立誓、常常破戒;常常發奮,常常怠惰。

因此,別相信孩子真能守住承諾,但要相信他願意守住承諾的心,孩子們那份願意守諾的心總是在的。所以引導孩子完成自己的承諾,或協助他修正成可行性高的承諾,就成了老師的職責所在。

當你開始相信學生時,也許一開始他們會令你失望,但只要撐得夠久,你也選擇持續相信時,他們的表現往往會令你嚇一跳。因為你所相信的,是人們內裡美好良善的本質,孩子們最好的一面終究會展現出來。

這是我從始至終的教學信念:「要求」帶來「距離」,「束縛」帶來「關閉」,而「信任」,將會帶出更多輪轉不休的「自由」。

這個信念,至今從未讓我失望過!

老師該教,卻沒教的事

當與學生們的信任關係建立了,所有的老師將面對一個更為核心、無法逃躲的問題:「那我得教學生什麼?」

我是要教學生面對一次一次的考試,還是要陪伴孩子迎接擺在他們前頭,渾然未知的人生?

在這個注重個人實現的時代裡,每一個孩子的自我都被極致地膨脹。當這樣的一個以自我為始、自我為終的人,進到了社會中,遇到了另一個同樣的人,會撞擊出什麼樣災難性的結果?

我開始思考自己受教育的歷程,是的,學校老師們教會了我國、英、數⋯⋯等基礎科目的知識,我也因此感謝他們。然而,關於尊重、愛、勇氣、道歉、原諒、反思、道別、做自己、面對挫折、解決問題等等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能力,又是誰教會我的呢?

為了培養一位能展現關懷、發揮同理、成熟足意、寬容自信,既不傷害人,又不卑屈自我,最後能自在合宜地順著步伐成為他自己的人,台灣教育——或者更具體一點,台灣教學現場—到底做了哪些努力?

我期待所有在我班級裡的孩子們,當他們從學校畢業後,能學習到這些比考試更重要的能力,並如同輕便的一肩行囊,背起帶到他們人生的下一階段,無論他們在哪裡、做哪些事、遇到哪些人。

*作者為台北市私立開平餐飲學校教師,畢業於淡江大學英美文學研究所。曾經擔任過編輯、行銷和業務,在不同的行業打滾過,而終於在三十三歲那年,毅然轉換人生跑道,離開辦公桌,不再和「電腦」打交道,而去與真實的「人」打交道,成為了毫無背景的菜鳥老師。在教書前,對老師的生活總有夢幻、不現實的想像;原以為,自己是來教學生的,殊不知,自己所做的第一件事,卻是學習。第一年的時候,對別人說起自己是老師時,仍會感到害臊,常常會質疑自己:「真的是一位老師嗎?」幾年後,開始能坦然自居為人師。然而,他內心曉得,這是他這幾年所帶過孩子們的功勞;沒有他們,他無法成為老師;是他們讓他相信,他可以成為老師。

*本文選自作者新著《老師該教,卻沒教的事──那些在升學主義下,被逐漸遺忘的能力》自序(寶瓶文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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