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縣市接案要先付上萬入會費? 圍繞「單一入會」制度的律師內戰

2017-09-06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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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費用於旅遊補助? 南投公會反駁:偏鄉服務里程超過1萬7000公里

北律主張「單一入會」的理由,也包括他們不認同地方公會運用會費的方式。北律常務理事陳雨凡、常務監事尤伯祥於媒體投書中,都曾指出會費被用於旅遊補助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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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師指出,北律的質疑是抹黑,因為旅遊補助都有上限。南投律師公會理事長鄭崇煌8月31日以個人立場發表對北律主張的看法時指出,南投地方公會在2015至2017年間,主動下鄉提供偏鄉法律諮詢服務,行腳里程超過1萬7000公里,這還不包括到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縣政府、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駐點法律服務,公會歷年來也致力提供原住民、新住民以及中低收入弱勢民眾法律諮詢、推廣修復式司法,並且舉辦暑期法律夏令營等公益活動。

北律主張的「單一入會」,是當律師到外地執行職務時,才需支付給該地方公會一筆服務費,或者稱為「隨案徵收制」。鄭崇煌說,以2017年為例,南投公會編列於公益服務的預算是127萬元,如果改採「隨案徵收制」,以現行月費每年收入約15萬元,預估隨案徵收的收入約90萬元計,根本無力支付會務人員薪資,不用說還要在法院提供律師休息室、或閱卷聲請等基本服務,更遑論公益服務的開銷要如何支應,南投公會的公益服務將被迫停止,南投縣民的法律需求也無從確保,「公會的目的是否僅在維護律師執業自由,除外無他?實值深思」。

憂單一入會造成「傾銷」 全聯會理事長:讓在地律師要去大都市執業

全聯會理事長蔡鴻杰8月31日受訪時指出,北律是從個別律師的立場設想,讓個別律師在繳交費用最少之下,能有最大的執業範圍,但律師公會作為個別律師的靠山,當律師在執業上與法院、檢察署、行政機關或監所發生爭執時,協助律師與國家機關的權力抗衡,地方律師公會的存在,有其必要性。

(秀娟專題)全聯會理事長蔡鴻杰指出,在非都會區執業的律師及律師公會就像「小鎮醫生」,維持現行跨區執業限制比較能保障他們的權益,「單一入會」將讓非都會區律師都擠到大都市執業,偏鄉就沒有律師了。(取自蔡鴻杰臉書)
蔡鴻杰指出,律師公會作為個別律師的靠山,當律師在執業上與法院、檢察署、行政機關或監所發生爭執時,協助律師與國家機關的權力抗衡,地方律師公會的存在有其必要性。(資料照,取自蔡鴻杰臉書)

蔡鴻杰指出,現行的入會制度比較能保障在地律師的權益,律師會較願意到大都會以外的地方執業,而這些地方的律師以及律師公會,就像「小鎮醫生」,在南投、苗栗、台東、雲林、屏東等地,都要負責很大面積的範圍,雖然也會有台北的律師到偏鄉從事法律服務,「但他們不會一直待在那」;「單一入會」會為在地律師帶來競爭,競爭沒關係,他比較擔心的是會出現類似「傾銷」的現象,這會讓在地律師無以為繼,必須到大都市執業,偏鄉就沒有律師了。

「最可能交集是降低會費、再入會不須收入會費」

在北律理監事會發表退出全聯會的聲明後,蔡鴻杰隔天曾拜訪北律,表達慰留。蔡鴻杰說,全聯會一直在協調16個公會對於入會收費方式的不同意見,經多年協商,2010年第8屆第4次全國理事長會議時曾達成「主、兼區制」的共識(跨區執業律師繳交給執業所在地律師公會的費用可減半或減為3分之1,但不享有公會的權利與福利),北律當時也主張「單一入會」,但大家對此沒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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