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縣市接案要先付上萬入會費? 圍繞「單一入會」制度的律師內戰

2017-09-06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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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律師工作權、妨害人民訴訟權」 北律祭出投書攻勢

根據北律整理的資料,各地方律師公會收取數萬元不等的入會費,例如北律2萬3500元、新竹、雲林和嘉義等地3萬元、台東、花蓮均收5萬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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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傳9月9日會員大會的文宣上,北律以「拒繳過路費」的訴求,鼓勵會員出席支持廢除跨區執業限制。北律的理監事等成員也密集在媒體投書,從跨區執業限制侵害律師工作權、妨害人民訴訟權、將成本不合理地轉嫁當事人等角度,論述「單一入會」的必要性,並且反駁地方公會,將因「單一入會」而導致資源不足,進而不再能提供公益服務,或惟有大幅提高會員的會費,才得以維持公會運作的論點。

20170309-民間司改會召開「非法律人」才是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成敗關鍵記者會,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陳雨凡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提供)
陳雨凡日前便以《別讓公益成為拒絕改變的藉口》為題投書媒體。(資料照,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提供)

「會費形同關稅壁壘」 北律:成為律師業健全發展障礙

根據北律常務理事邵瓊慧的資料,北律的在地會員佔7成5,台中、高雄3成多,台南、台東、花蓮2成,其他公會都不到1成,南投最低,約2%。

也就是說,除北律外,非營利性質的各地律師公會,其收入主要來自外地會員,包括入會費及之後的月費,外地會員若結案後退會,之後要再到該地執業,須再入會,重新繳交入會費。北律退出全聯會的聲明指出,這種收費方式造成律師沈重的會費負擔,「形同關稅壁壘,不僅顯著增加律師的執業成本,成為律師業健全發展的巨大障礙,而且也嚴重妨礙當事人自主委任律師的權益」。

「公益服務都是在地律師協助」 劉思龍重申保護門檻防壟斷

劉思龍說,現行制度下,「地方公會的經費的確多數來自外地會員,但是,服務都是地方在做」。他以2014年的高雄氣爆事故為例指出,當時所有法律爭議都是高雄公會派在地會員處理,「台北有下來嗎?」地方有許多公益性質的法律服務需求,例如偏鄉法律諮詢、法扶、強制辯護、義務辯護等案件、陪偵、刑事訴訟法偵查中羈押新制的強制辯護案件等,都需要律師,實際上也都是在地律師在提供協助,多數台北的律師不會去外地做這些服務。

對於跨區執業限制被形容為「關稅壁壘」,劉思龍認為,這個保護門檻仍有必要,除了台北及新北,其他地方的在地律師已經很少了。他舉例,有人介紹他雲林的案子,考慮到入會費且雲林沒有其他案源,他就介紹給雲林的律師,如果沒有任何門檻保護在地律師,有資源的事務所一定去搶案,只會讓事務所更大型化,出現更多壟斷系統,小型事務所或個體戶並不會因免繳入會費而得到多少好處,因為他們沒有那麼多人力在全國各地競爭,而年輕的受僱律師則會疲於奔命,這種惡性競爭的結果,台北會獨大,也會加大貧富及城鄉差距。

劉思龍說,北律推動「單一入會」,是想要「用台北吃全國」。他認為,在台北獨大的事實還沒打破前,對北律以外的地方公會「就要有保護色彩」,近年各地方公會都有儲蓄,可考慮降低入會費,但不能完全取消,公會才能維持運作,有些公會已逐漸發展出地方特色,例如新竹公會與科技廠商合作,開設科技法律的課程;而這種保護充其量也只是部分保護,仍有來自鄰近縣市的競爭,維持跨區執業限制才不會讓律師都集中到台北,而是能鼓勵他們到中南部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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