慟女大生命案 大學生提校安改革:當你無視,恐又造就下個遺憾的發生

2020-11-25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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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右二)、立委范雲(左二)、伍麗華(右一)25日舉行「還我身體自主權,落實校園安全」記者會。(顏麟宇攝)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右二)、立委范雲(左二)、伍麗華(右一)25日舉行「還我身體自主權,落實校園安全」記者會。(顏麟宇攝)

「我們本來有機會去阻止這事發生,卻變成難以挽救的憾事……」10月28日晚間,一名就讀台南市長榮大學的馬來西亞籍女學生於返回宿舍途中遭擄走、性侵殺害,引起民眾公憤。今(25)日,長期關注性別平等的勵馨基金會召開記者會談婦女「夜行權」,盼改善校園安全環境、提供女性最基本的人身安全。記者會上,學生代表、台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代表詹凱淇便沉痛提醒,若各級學校碰到學生求助仍繼續「吃案」或無視,很可能,又是下個遺憾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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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她自己在性別暴力防治議題有30年經驗,目前勵馨也開始關注熟人性侵、權勢性侵這些更複雜的性暴力議題,然而當10月28日台南女大生命案發生,再次提醒了「夜行權」這樣一個基本的安全議題,也讓她想起24年前的彭婉如事件。

彭婉如事件成分水嶺 勵馨基金會:「個人規責」仍在

1996年11月30日,長期推動婦女運動的彭婉如於深夜失蹤、3日後被發現身中35刀並全裸棄屍,王玥好記得當時婦女團體紛紛發起夜行大遊行,訴求就是「還我夜行權」,女性在夜間也能安心行走的基本權利。

王玥好指出,彭婉如事件在性別暴力防治其實是個分水嶺,過去這方面宣導多半是「個人歸因」、宣導女生該如何保護自己,但在彭婉如事件後,婦女團體提出倡議,表示「社區安全防護工作是國家跟政府的責任」,之後計程車、便利商店、各種企業紛紛加入社區安全工作──然而,當2020年台南女大生命案發生,在網路論壇竟然又有網友批「女孩子不要夜間出門」、「要結伴同行」,再自回到個人歸責。

20201125-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25日舉行「還我身體自主權,落實校園安全」記者會。(顏麟宇攝)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25日出席「還我身體自主權,落實校園安全」記者會。(顏麟宇攝)

因此,王玥好表示,本日記者會用意就是要再次呼籲:給人民一個安全的環境、空間,是國家政府的責任,也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尤其大專生,相較高中職以下,在安全議題還很不足。

王玥好指出,2019年性侵案通報約9100多件,其中1300件就發生在校園與宿舍、有7分之1,雖然在女大生命案後教育部有開始要求各級學校強化校園安全機制、建立校內外巡查熱點,但王玥好希望後續可以落實更多──例如《性別平等教育法》第6條規定學校要設置委員會、規畫性平校安空間,規範法源依據早就在了,但落實程度不夠的,這部份也希望立委持續監督主管機關。至於勵馨下一步行動,也將在2021年推動大專院校性暴力防治套裝宣導活動,包括安全檢視、性騷擾、性侵、親密關係暴力相關課程等。

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協會提3訴求

對於校園安全建議,台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代表詹凱淇表示,從教育部數據看來,校安通報逐年升高、2018年高達15萬件,可見校園安全並未有效改善。從10月28日台南女大生命案,也可看出校方對校園安全提倡不積極、不重視的態度:「我們本來有機會去阻止這事發生,卻變成難以挽救的憾事……學校不重視、警察不處理、市府不積極,都讓學生我們長期以來害怕行政機關怠惰,不知能否在校園安全生活……」

因此,台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盼各縣市政府與學校能積極重新檢視校園安全,學校應與警消民社單位建立聯繫通報、完善校園防護工作,「我們也希望這是台灣校園內發生的最後一起意外。」而協會訴求包括以下3點:

1. 校安預防勝於補救:校園應盤點校內外公共安全設施,包括監視器、路燈照明燈、逃生按鈕,可以有效避免意外發生。
2. 校務會議全面檢視校園安全緊急處理SOP:各校應立即將校安流程在校務會議、學務會議進行全面檢視,學校應該向學生說明通報流程跟實施狀況、由學生代表確認,納入學生對校園安全權益的意見;這一方面可以讓學生理解校安通報流程,一方面也可進行沙盤推演、去找是否有漏洞,以確保校安制度經師生確認萬無一失。
3. 校園安全地圖規畫:應規畫、滾動式修正校安地圖,啟動社區警消連線合作,並將校內死角、照明監視器不足之高風險場所加以改善,也可規畫「夜間校園安全走廊」,讓夜間人車能有安全行走路線。詹凱淇也強調,校安如果只透過學校單方面的努力,可能無法顧全,校方必須廣納學生對校園安全的意見,畢竟學生身為校園內核心主體、第一線接觸到校園安全的受眾,希望校方尊重並參考學生對校園的建議,而非一味吃案或無視:「當你們無視,可能又造就下個遺憾的發生。」

范雲:人身安全沒保障,再多婦女權益都沒用

對於婦女「夜行權」,民進黨籍立委范雲強調,即便有再多婦女權益,若是女性人身安全沒被保障,也無法使用到這些權益,女性若是沒有夜行權,發展就會受限。雖然1996年彭婉如事件後很快通過《性侵害防治法》、2004年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范雲嘆,很遺憾近日還是有女學生在夜晚發生悲劇。

范雲表示,悲劇會造成很大的恐懼,彭婉如事件發生那時范雲自己正在國外讀書,多少次晚上搭計程車都會感到害怕、夜間出門也會糾結許久,現在又有個女學生在夜晚遇害、而且是在校園這樣理應安全的地方,這也勢必造成恐懼,讓女性因為恐懼而喪失許多發展與進修機會。

范雲表示,多年婦女運動換回的法令政府該做、地方該做、學校也該配合,但就現況,若是學校卸責宿舍附近馬路不屬校方管轄,能保障學生的安全嗎?校園性侵、性騷擾、性霸凌防治相關法規明訂校方應建立「危險地圖」,有多少學校做到?有多少年沒更新?教育部有沒有督促?如果連校內危險空間都顧不了,學校有可能會顧到周邊空間嗎? 

2020111-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求償天價違約金, 醫師節沒有快樂」記者會,立委范雲。(陳品佑攝)
立委范雲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25日出席「還我身體自主權,落實校園安全」記者會。(資料照,陳品佑攝)

范雲也說,在台南女大生遇害前一個月,有有另一名女學生跟警察、校方反應說在同地點差點被陌生人擄走,但長榮大學不僅沒有在72小時完成校安通報、後續也沒補報,前半個月還有學生在學校附近被尾隨、在網站留言說希望學校可以加強路燈照明,校方卻說「屬於區公所管轄,本校無管理權」。

對於這些狀況,范雲質疑,9月底校方是否就應與警局聯繫、標示危險地圖、通報所有學生?不管跟警局聯絡還是做成地圖通報都可能避免悲劇,聯繫告知顯有不足;同時,校安通報人員、長榮大學網站回應人也沒有任何性別平等基本素養,若有,在女學生求助時,就該知道人身安全是所有基本前提的東西。

20201030-有長榮大學校友在PTT列出學校地理環境,指出校園周邊晚上安全有疑慮。(取自PTT八卦版)
有長榮大學校友在PTT列出學校地理環境,指出校園周邊晚上安全有疑慮。(資料照,取自PTT八卦版)

「學校失責我們要譴責,我們也要賦予教育部責任。」對於後續,范雲希望教育部對校安空間進行基本查核,畢竟學校每天追求「頂尖卓越」、未必會花太多心思,主管機關也應查核。此外,目前范雲辦公室也正研議修法,對於未落實校園人身安全的校方應有罰則,否則最後又是互相推卸責任:「我們不要等到失去生命後才問:誰來為這失去的生命得到補償?不然,這些失去的生命、學生因為恐懼失去平等的機會,誰來補償他們?」

民進黨籍立委伍麗華也同意,目前法規執行上有很大缺失,現行法律應落實檢核、未來也應增加罰則。台南女大生命案顯示大學也有很多校園安全上的漏洞,當民代爭取公共設施、路燈、監視器時,地方政府也常問:誰來維護管理、誰來付電費?對於這些問題,伍麗華建議應提升公共設施、夜間警力分佈、加強通報機制,希望無論在校園內外都可全面檢視安全環境,「不要讓大家空談制度完善,但都敗在執行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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