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儲蓄、投資:20%
每個月收入下來後,必須要先將收入20%提撥到儲蓄、投資的帳戶中,而非每月收入剩下的錢才拿來投資。
4.生活品質開銷:20%
生活品質開銷,諸如你用在健身中心的費用、在嗜好興趣的開銷、外出用餐享受美食、購買3C 產品等都包含在內,這些全部加起來只能占收入的20%。也就是說,如果你每月收入是3萬5,000元,根據5122原則(詳見表1):日常生活開銷為1萬7,500元(=3萬5,000元×50%)、年度支出費用為3,500元(=3萬5,000元×10%)、儲蓄與投資為7,000元(=3萬5,000元×20%)、生活品質開銷為7,000元(=3萬5,000元×20%)。
當然,5122原則只是我的建議,每個人都可以按照各自的財務狀況,做不同比率上的調整。
步驟6》投入儲蓄、投資,以完成財務目標
進行完預算分配後,接著必須要嚴格執行,尤其是領到每月薪資後,必須要先將收入的20%提撥到儲蓄、投資的帳戶後,剩餘的錢才能拿來花,而非每月收入剩下的錢才拿來投資。
你要了解,要完成未來的財務目標靠的不是運氣,而是提早做計畫。唯有經過有計畫性地及早開始,並且有紀律地把收入的部分金額優先投入儲蓄與投資,為財務目標做準備,讓投資在時間累積下產生出複利效果,達到事半功倍,並在有需要時,能夠有足夠的財務資源作為支撐,過上快樂富足的人生。
作者/廖義榮
本文獲授權轉載自富足一生的理財必修課,未經同意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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