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少年「越關越大尾」、單親媽上法庭求助無門 一線法官道出「貧窮困境」問題所在

2020-11-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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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是否能以彈性的方式加快審判,讓少年不必在等待期間再去犯罪?為什麼好端端進去,出來又「壞掉」?面對成瑋盛的提問,司法院少事廳廳長謝靜慧回答,通常每個案子的判決與執行會面對證據調查時間、可能同時有好幾個被告、還要看檢察官是否上訴,具體時程法院未必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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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靜慧強調,如果要處理問題,在少年進入司法系統一定要有人陪伴、讓少年穩定下來,同時也讓少年理解,去服刑是履行一種「社會責任」,就像你欠了社會一筆債、現在開始償債、像借錢一樣,「但你必須提供支持系統,讓他度過這段期間的忐忑不安。」

法官鄭昱仁則言,案件若無太多爭議,檢察官通常不會上訴、可以很快確定跟執行,這過程中少年也需要一些陪伴、可以跟法官要求快速執行:「這是可以在司法系統去加速處理的,如果你表現的態度是可以趕快把案子確定下來、不要拖延太久,過程中是可以表達這樣的意旨的……可以從個案判斷,司法沒有那麼硬邦邦,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處理方式。」

至於少年進入監獄可能「學壞」的問題,鄭昱仁回應這涉及監獄管理面向,如果進到監獄接觸一群人會學會,這可能發生、但不是理所當然的,少年進入監獄最大的原因仍是「他是要為之前做的事負責」。當少年必須為之前做的事負責、卻又有進入監獄環境轉變的隱憂,這部分可能就是屬於監獄管理的問題。

單親媽願還卡債、上法庭卻遭質疑「前夫沒扶養孩子嗎」 貧困者司法需求:第三方陪同協助釐清事實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輔大社會系副教授吳宗昇,則看見貧窮人願意面對債務重新生活、卻在法庭上未必能如願的困境。吳宗昇解釋,如今「卡債族」源於2005–06年的卡債風暴,當時銀行放款巨大、甚至有George & Mary這種「現金卡」,許多貧困者會就此處理生活開銷、「借到他貧常不會借的錢」,卻陷入循環利率債務越滾越大、欠50萬很快就能變150萬,為了避免一般工作被扣薪到無法生活,這群人時常選擇避債、走入地下化工作,做領日薪的保全、計程車、工地、攤販等,長期下來經濟狀況更差,而且不受勞保相關制度保障。

面對一群窮到連最低應繳金額10%都繳不起、債滾到幾乎一輩子無法還完的卡債族,2008年司法院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消債條例),一開始「更生」路線是從薪資扣除主計處各縣市「最低生活費」中位數乘以0.6,但沒有包含房租,每月可留在身邊的錢差不多1萬5千元,在台北很難生活,因此後來放寬到1.2倍──雖然看似已經改善很多,吳宗昇看到的問題之一是,有些法官似乎認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能每個月還債還理所當然地扣掉1萬5、3萬4的生活費,法官會要求當事人列出具體開銷、交通費多少、一筆一筆列,這些細節當事人未必能一一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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