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銘志觀點:端不出牛肉的再生能源修法案,成了一盤空心菜

2017-08-1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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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論者會質疑,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不適合處理原本其他法律已經處理的環評、計畫法、農地等議題,但若是如此,何以電業法越俎代庖地,將溫室氣體管制之議題,硬生生從環保署的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那邊拿過來處理?甚至處理原本應該要是非核家園推動法處理的非核家園議題,以及應該是由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處理的核後端基金及低放選址條例處理之低放場址之問題皆納入電業法中規範之?究竟是不為也、還是不能也?已經相當明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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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憑證,怎麼又漏修了?無家可歸的三弟:再生能源憑證

再生能源憑證,可說是今年上半年度,政府在再生能源領域的指標性政績之一。

甚至成為新總統就職五二0前夕,重要的政績之一。在五月十九日,特別發佈「經濟部發出268張再生能源憑證」之消息。

經濟部長李世光為再生能源憑證揭牌。(經濟部提供)
經濟部長李世光為再生能源憑證揭牌。(經濟部提供)

然而,目前規劃的憑證,彷彿是把綠電憑證當作是類似公平交易咖啡認證的咖啡、有非基改黃豆標章之豆漿產品之想法,亦即其當然可以交易,根本不需要額外法規介入。

但,這樣的類比正確嗎?若以溫室氣體碳權買賣,大家可以想像一個沒有法律規範(如沒有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或相關法規)的溫室氣體憑證交易制度嗎?這樣憑證交易,難道跟金融商品或金管會無關嗎?可以這樣自由交易嗎?

不過,若要修法,到底要修什麼法呢?今年三月二十九日能源局邀請德國專家來分享德國導入再生能源憑證之經驗,其相關法規,主要是類似台灣電業法之德國能源工業法及再生能源法。

不知讀者在筆者介紹民進黨鄉土劇之再生能源發展篇的時候是否有注意到,電業法被稱為大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被稱為二哥,叫二哥想必有個三弟吧?這個三弟便是在今年最新產出的再生能源憑證了,而相對於二哥被冷落,三弟其實才是三兄弟之中最可憐的,他面臨的可是無家可歸的窘境。大哥的房子在今年年初才歷經整修,格局中沒有安排三弟的房間,所以就叫三弟跑去找二哥看看。二哥好不容易得到政府的關照,要準備開始規劃新家的裝潢,但想當然的是不受重視的二哥怎麼會有多餘的空間給三弟規劃個房間呢?也就因為這樣,三弟這個理應是最受政府照顧的孩子,竟落得了無家可歸的下場,實在令人不勝唏噓,只能說政府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那既然台灣目前已經剛修完電業法,故唯一比較適合的,就只剩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來針對憑證作規範了。只可惜這樣政府號稱很重要的再生能源憑證,竟然在這次修法,又漏修了?(下篇待續)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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