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戰狼」,你累了嗎?

2020-10-20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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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駐斐濟代表處舉辦國慶酒會,中方人員進入拍照引發衝突。(駐斐濟商務代表處官網)

我駐斐濟代表處舉辦國慶酒會,中方人員進入拍照引發衝突。(駐斐濟商務代表處官網)

沒有誇張,只有太誇張!根據外媒報導,我駐斐濟代表處在本月八日於當地旅館舉辦國慶酒會,竟遭中國大使館人員闖入,雙方爆發肢體衝突,對方報警,並主張外交豁免權,斐濟警方未有進一步可動;我方則住院驗傷,外交部並未即時公布此事,但通令各駐外館處,對中方外交人員愈來愈強的攻擊性,「提高警覺。」而事隔整整十天,曾任斐濟政府新聞顧問的戴維斯(Graham Davis)在其部落格Grubsheet Feejee披露,我方才知竟有如此荒謬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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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情境特殊,各過各的「國慶」已歷七十年,早年「不談判不接觸」,即使在「外交戰場」第一線,泰半「漢賊不兩立」,你不惹我,我不招你,在外交場合就算難得碰上,眼神交會都屬特例,交談就更稀奇,以避免招惹「通敵」之嫌。

即使兩岸交流之門大開,「外交」依舊「守土有責」,各自想盡辦法挖對方的牆腳,前總統李登輝、陳水扁時代此起彼落的斷交、建交戰,即屬之;而馬政府八年暫時偃旗息鼓,也不表示北京對台灣的國際空間有一絲絲鬆手,包括行禮如儀的「國慶酒會」,通函各國政要不可參加台灣的雙十國慶,就是北京駐各國外館的「績效」之一,即使如此,「侵門踏戶」到我國慶酒會拍照(蒐證)仍屬極為特殊的案例(誰都算不準拍完照會不會投誠?),這也是外交部政次曾厚仁所言,「過去沒有到這麼嚴重的地步。」要持續觀察這是有計畫的普遍現象,還是單一事件。

斐濟與中華民國友好,館處在國慶就在

斐濟(Fiji)與「中華民國」關係久遠,一九三0年代當斐濟還是英國殖民地時代,就在國民黨同意下開設「中國駐斐濟領事館」;斐濟於一九七0年獨立,對兩岸均不承認,都無正式外交關係,但允許中華民國設立「商務代表團」;一九七五年,斐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建交公報,並允諾限期關閉我商務代表團,一九七六年,我撤回代表團改設亞東貿易中心;但一九八七年斐濟政府主動宣布再將亞東貿易中心「復名」為「中華民國駐斐濟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o the Republic of Fiji),這也是少數能以「中華民國」行走於非邦交國的館處,直到去年七月底,在北京施壓下,再次更名為駐斐濟台北商務辦事處(Taipei Trade Office in Fiji)。

在「中華民國」能行走於斐濟的三十二年中,發生了什麼事呢?我代表團「復名中華民國」的隔年,一九八八年五月,斐濟總統甘毅勞(Penaia Ganilau)夫婦抵台訪問,會見李登輝;一九九0年,外交部次長金樹基在斐濟首都主持「第一屆南太平洋地區工作會報」,與會人員包括駐南太平洋國家大使、代表;一九九一年,斐濟總理馬拉(Kamisese Mara)抵台訪問,馬拉就任總統後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和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兩度抵台訪問;一九九六年十月,兩國外長錢復與波雷簽署《相互承認聯合公報》,再次擁有相互承認的關係;一九九七年十二月,斐濟在台北設置斐濟駐華貿易暨觀光代表處(Fiji Trade and Tourism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R.O.C.),由總統馬拉親自主持開幕式,這個以「華」為名的館處,運行二十年後,才於二0一七在北京施壓下撤館。

回顧過去三十多年的歷程,斐濟在兩岸間堪稱靈活,對中華民國則相當友好,否則不會在北京壓力下,撤其駐台館處,降我駐斐濟館處的稱號,却還讓我們留在斐濟。

館處在,國慶就在,國慶酒會當然在,會發生兩岸外交人員大打出手,的確突兀,兩岸縱使政體有別,對「外交官」的職份理當並無差距,外交人員的工作是:處理涉外事務,與外國政府協商談判,動的是嘴不是拳頭;禮賓與服務僑民,只能彎腰不能動手。

2017年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會見出席出席「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的斐濟總理姆拜尼馬拉馬後,斐濟駐台北辦事處旋即撤館。(中新社)
2017年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會見出席出席「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的斐濟總理姆拜尼馬拉馬後,斐濟駐台北辦事處旋即撤館。(中新社)

雙十國慶是否違反斐濟規範,輪不到北京說三道四

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指「中國外交官挺文雅的,怎麼輕易把台灣打成腦震盪」?調侃台灣「隱瞞細節」,意在言內的是─外交官「打人」就落入下風;意在言外的是─先動手的應該是台灣人。所謂胳膊往內彎,胡錫進偏袒自家人可能理解,但他疏忽了最重要的一點,外交人員談判協商都得有理有度,而各種外交理度與禮節,都不包括跑到他人的場子鬧場,我方人員驅離擅自拍照的闖入者,當然也屬「外交工作之正當防衛」。

中國駐斐濟使館發出四百字「嚴正聲明」,痛斥相關報導「顛倒黑白、倒打一耙」,聲明恰恰足以證明中方「顛倒黑白、倒打一耙」。第一,聲明指稱我辦事處「公然」舉行「雙十國慶日」活動,違背一中原則,顯然刻意疏忽兩岸交流的前提是「一中各表」,壓縮「各表」空間,無益營造和平善意;第二,聲明指稱是項活動違反斐濟政府對台機構活動的相關規定,顯然北京又忘了,就算違反斐濟政府規定,縱有外交豁免權,也輪不到中方人員「私刑處理」,要交由斐濟政府處置;第三,聲明指台灣人員對「同一酒店公共區域正常執行公務」的中方人員言語挑釁和肢體衝突,北京還是忘了,酒店是公共場合,但我國慶酒會會場理當「應邀參加」,不請自來還拍照,並不符合「正常執行公務」,即使執行「北京交付公務」,在我方看來,即使非敵意也絕對是不具善意的「情報活動」,準此,我方又豈能視而不見,唾面自乾?

情報,是一種「無聲的戰爭」,是外交工作的一環,守土有責,兩岸皆然,各國均然,但堂而皇之侵入他人場所大打出手,終究不符「儀節」,「戰狼外交」言語耍狠,已然讓國際側目甚至反彈,何況動手,斐濟中方人員溢出規矩的突兀舉動,不能不讓人質疑,壓力已經大到必須違反正常儀節了嗎?戰狼,你累了嗎?喘口氣消停些,對兩岸好,對中國的國際形像改觀,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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