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和謙觀點:從國際戰爭與人道法,看吳怡農提案陷台灣全民於戰鬥風險

2020-10-19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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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嚴肅的選擇。這是一個會使戰鬥活動擴於全境、使全民(不只是志願參加戰鬥的平民,還包括生活在他們周邊的人)都有可能在極近距離內接觸到交戰活動的一種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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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個構想的提出者也已經承認,從現有的、徒具形式的種種動員和組訓情況來看,民間自發要形成真正有意義軍事戰鬥力為期尚遠;但這麼布建,卻可以形成政治心理上的嚇阻力,料想著這麼作將使對方不敢打。不敢打,還不只是因為戰鬥將瀰漫於城市、山林、草澤谷地而可能打不完;

吳先生等人沒說出來的另一層話是,也是最內核、最隱蔽的政治設計是:如果真要將交戰活動的範圍拉到台島全境、延伸到所有非傳統戰術目標的地區和大家的生活之間,那麼,這一過程中造成的重大傷亡和人道主義災難,以及必將激起的社會情緒,將使戰後的治理成為不可能,使啟動戰爭的政治正當性和道德性被無限降低

換句話說,也就是當全民都躺到砲火可能會襲擊的標靶前,使得開戰的道德和政治成本,遠高於正常軍事參數中所可作的計算,而達到幾乎無限高。

用大白話打個比方,這就像是一組進行擊劍運動的運動員,原本大家擊劍是有規則、有保護、有得分失分的攻擊點的。大家穿著頭盔面罩和有保護的服具,針對指定可攻擊的部位,進行不至於傷害至肉體的攻守。選手就是雙方,身穿的護具和手持的劍就是武裝部隊,肉體就是平民。

不管怎麼輸贏,盡量不傷及平民──即選手的肉身,是較量的規矩。

然而,推動「全民戰時皆兵制」的目標,就宛如忽然有一方選手摘下面罩頭盔、脫掉全身鐵網護具,赤身持劍上場。


這造成的效應是:

一,赤身上場的選手聲明,自己身體上所有的部位都是戰鬥部,肉身就是盔甲、盔甲就是肉身,哪裡都可以被攻擊;

二,然而,如果對手持劍攻擊這些沒有任何防護的部位,可能會導致動脈大出血、臟器受傷等嚴重傷亡後果,引起裁判和各方圍觀者的無盡譴責。使勝負的後果,遠超越一場擊劍本身的得失分戰績,而直接攸關法律責任和一輩子的人格聲譽,最終希望嚇阻對手猶豫而不敢出劍,或是主動放棄比賽。

但終究戰爭不是擊劍;每一個平民也都是自己獨立的構體,而不是權力者的手、眼。

平民,不能是權力者一己可以決定是否要在對手面前卸下護具,以其受傷存亡與否,和對手在檯面上對賭的嚇阻性賭注。

吳先生們在闡述自己理念時沒有明言的是,這種嚇阻其實主要不是軍事性的,而是道德性和政治性的嚇阻。

這幾天看到許多人的討論,聚焦在如何儲存武器、日常如何管理、如何組訓民兵、如何協調民兵與正規武裝之間的關係等操作性細節。這些,我覺得都不是最大的重點。
 
重點是當前的執政者、或執政黨(其智庫)作為一個整體,要出來說清楚:泯除戰場運行過程中戰鬥人員和平民的身份分野,使各地區、各年齡的平民,在戰時都可以編成除軍隊和後備外的第二支武裝力量,是不是一個打算要醞釀、要推的政策方向?

而在野黨要去深究的是,如果要在台灣全境發展這種幾乎可造成現代戰爭模式典範轉移的全民戰時皆兵制的話,那麼,誰才有這個權力、以什麼樣的推動門檻、什麼樣的法定程序,推動或阻擋這個方向的成型。

「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孫子兵法·計篇》。

好好認真討論這個事情,實質上就是在討論誰,能通過什麼機制,決定誰的死與生。

*作者為媒體人,本文原刊《新共和通訊》,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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