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3期蓋房竟挖到千年遺址!3億元考古費得自付 建商氣喊不合理

2020-10-1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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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建商在台中13期重劃區挖到千年遺址,被政府要求停工並搶救遺址。(商總提供)

有建商在台中13期重劃區挖到千年遺址,被政府要求停工並搶救遺址。(商總提供)

蓋房子竟然挖出千年遺址?有建商近日在台中市13期重劃區開挖建案基地時,竟挖出距今1700年的麻糍埔、番婆庄遺址,隨即被台中文化資產審議保護委員會,以文化資產保存法要求停工並搶救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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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開發商不只開發時程遭延宕,前期試掘探勘費用就花了3200萬元,若加上後續搶救及鑑定等費用,前後可能得自掏腰包近3億元,讓該名建商直呼太不合理,氣得跑去向全國商總不動產委員會陳情。

事實上,台中新開發13期重劃區位於南區與烏日交界處,整體面積約229公頃,原計畫在2015年就要完成配地,卻遇到文資法第35條修正規定「政府機關在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時,應先調查工程地區是否有古蹟歷史建物遺址」,結果竟真的有建商挖到千年遺址,

20201014-台中13期重劃區內,被挖出麻糍埔遺址,現恐得進行大面積都市計畫變更。(資料照,取自台中文資會官網)
台中13期重劃區內,被挖出麻糍埔遺址,現恐得進行大面積都市計畫變更。(資料照,取自台中文資會官網)

現在,該重劃區得進行大片面積的都市計畫變更,日前市府召開配地說明會時,開發商及地主抱怨連連。開發商與地主抱怨,聘請考古家與文物專家及試挖工程費用是沒標準行情的天價,若要開發商全部埋單的話,「實在太不厚道」!

商總:保護文化資產不能無限上綱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說,保護文化資產固然重要,但應考量各項權責更周全,不能無限上綱或要求開發商全部埋單,而且限制開發的搶救時間應縮短在2年內,不能一拖就是5、6年,這樣才能做到搶救文化遺產、符合公共利益之效。

商總指出,相同案例屢見不鮮,過去,新北市金山區市地重劃案因挖到陶片,被認定為郭厝遺址,市地重劃計劃停擺了12年之久。

遺址開發案時有所聞  七期、北區都在列

台中七期重劃區抵費地,在13年前也挖出距今4000年新石器時代中期牛罵頭文化的惠來遺址。台中銀行7年前花57億元在該遺址旁購入一塊基地,準備開發新總部大樓,政府為避免破壞遺跡和影響考古進度,要求暫緩開發長達5年,直到完成搶救程序後,經文化資產保護審議委員會同意,去年才正式復工。

另在台中朝馬路與安和西路交叉處,建商於2015年年初要開發時,文化局依法要求試掘,竟然挖掘出台中市最早的史前安和遺址,經鑑定是距今約4800到4000年;台中科博館前後共挖掘出46具人骨,屬於大坌坑文化遺址,比先前出土的牛罵頭遺址的年代還早。

20200914-七期億元級豪宅10天揭露11筆逾14億元的交易總額,市場熱度驚人。 豪宅、七期、台中七期、配圖。(林喬慧攝)
台中七期重劃區日前也曾挖出新石器時代遺址。示意圖,非關新聞個案。(資料照,林喬慧攝)

賴正鎰指出,近年各縣市政府因應人口增加,大量進行市地重劃,等於將來新開發的重劃區都有可能中獎。飲水思源與保護文化固然重要,但光是等待試掘、鑑定費用是無市場行情的天價,還要被指定某教授、團體或機關單位負責試掘與鑑定,走完相關程序至少耗費5年,工程延宕與龐大財務損失該找誰補償?

他認為,既然文化資產保護的是公共財,理應該由政府全權負責,所以商總將會向文化部提建言,也會建請立法院邀產官學三方共辦公聽會討論檢討相關文資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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