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劍虹觀點:兩岸背後的美國因素─從1922年的《九國公約》談起

2020-10-25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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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當年「背叛」孫中山「革命外交」路線的蔣中正一樣,鄧小平回歸華盛頓體系同樣是建立在向美國遞交「投名狀」之上的。由中共在1979年發起的懲越戰爭,就是鄧小平向美國卡特政府遞交的「投名狀」,表面上是教訓統一後宣佈向蘇聯「一面倒」的越南共產黨政府,實際上是替越戰中失敗的美國討回顏面。鄧小平全面向美國靠攏的舉動,對大陸的毛派份子而言顯然也是「背叛革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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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美國前總統卡特(Jimmy Carter)對中國進行私人訪問,與中國最高領導人鄧小平在北京會晤。(AP)
鄧小平改革開放,也是給美國的投名狀。圖為1987年,美國前總統卡特(Jimmy Carter)對中國進行私人訪問,與中國最高領導人鄧小平在北京會晤。(AP)

自1945年以來,隨著中美關係還有亞太局勢的變化,以《九國公約》為核心的華盛頓體系也必須要靠不同的框架才能維持運作。比如中華民國政府撤退到台灣後,靠的是1954年簽署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此刻美國承認中華民國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將中共界定為蘇聯扶持的傀儡政權,第二個在中國土地上建立的紅色滿洲國,中美關係是兩個民主國家之間的雙邊關係。

直到1979年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並在鄧小平的要求下和中華民國解除邦交關係,所謂中美關係在兩岸都聲稱自己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情況下演變成複雜的兩國三方關係。美國在不破壞「一個中國」政策的情況下,認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但又不願意對台灣屬於哪一個「中國」表達立場。

於是建立在《上海公報》、《建交公報》與《八一七公報》等三個公報,還有《台灣關係法》這一個法案基礎上的美中關係框架,就這樣延續了整整40年下來。海峽兩岸之間也以「三個公報,一個法案」為架構,在模糊「一個中國」含意的前提下發展緊密的經貿及文化交流關係。放在當今的兩岸政治環境下,其實就是我們所認知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三個公報,一個法案」也好,「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也罷,基本上都是以確保中國主權不分裂為基礎,承認兩個中國政權在治權上的各自獨立,美國「門戶開放」和「機會均等」的精神仍貫穿其中。台灣在與大陸維持經貿交流的同時發展民主政治,大陸則能取得美國還有其他海外基金投入基礎建設的發展。富裕起來了的兩岸中國人,又回過頭來投資美國產業,怎麼看都是一個讓華府、北京和台北「三贏」的務實框架。

面臨內外挑戰的華盛頓體系

但是這個「三贏」的局面,是只有在中國大陸國力不足以挑戰美國的情況下才能維持的。縱然兩岸大多數的中國人,都從延續自《九國公約》的「三個公報,一個法案」或者「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中得到好處,但是對這個現狀感到厭惡,甚至認為自己尊嚴受辱的中國人卻也不少。畢竟無論中國在這個框架下得到多少利益,這個框架終究還是建立在華盛頓體系之上,而不是北京或者台北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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