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總結會議》參審、陪審制改「國民法官制」張靜揚言翻案

2017-08-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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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僚單位避開參審制或陪審制的用法,而稱為建立「國民法官」制度,主張陪審制的司改委員張靜將挑戰議事規則,讓此案成為討論案,試圖翻案。(資料照,陳明仁攝)

幕僚單位避開參審制或陪審制的用法,而稱為建立「國民法官」制度,主張陪審制的司改委員張靜將挑戰議事規則,讓此案成為討論案,試圖翻案。(資料照,陳明仁攝)

司改國是會議第4分組5月曾激辯人民參與審判應採參審制或陪審制,表決時以7比7打平,未成為結論。根據總結會議議事規則,此案無法在12日的總結會議討論,但推動參審制的司法院,已將該議題列為向總結會議報告司改方案的首要重點,而這也是總統府幕僚單位向總結會議提出分組會議12大重點的第1個議題,不過幕僚單位避開參審制或陪審制的用法,而稱為建立「國民法官」制度。主張陪審制的司改委員張靜將挑戰議事規則,讓此案成為討論案,試圖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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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會議議事規則 籌委會決定

根據指出,總結會議的議事規則是籌委會依據《分組會議議事規則》第28條,在7月10日的籌委會上決定的。官員說,《分組會議議事規則》是2月10日就發布了,根據該條文,總結會議應尊重分組會議結論,若有不同意見,總結會議得經全體成員2分之1以上同意,否決分組會議結論、加註或補充不同意見。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第4分組委員張靜2日受訪指出,分組會議議事規則由籌委決定,「我們就算了」,當時司改委員還沒產生,「我們還沒出生,爸爸媽媽取名,我們就接受」,但是總結會議的議事規則,委員們完全沒有置喙的餘地,「這樣對嗎?」張靜主張,只要提案獲連署,就可成案,而不要侷限於只有成為分組會議決議的內容,才能成為總結會議的討論事項。

20170604-人民期待的司法改革座談會,與談人張靜。(盧逸峰攝)
張靜主張,只要提案獲連署,就可成案,而不要侷限於只有成為分組會議決議的內容,才能成為總結會議的討論事項。。(資料照,盧逸峰攝)

官員:被分組會議否決還再討論,總結會議不知開多久

官員3日受訪則指出,的確有想過總結會議的議事規則由委員訂定,但後來就放棄這個想法,要101個人訂定會議規則是很困難的,這樣子會「沒有辦法運作」。他解釋,第28條的用意在於,被分組會議否決掉的案子,就不要再到總結會議討論,這樣的設計「不是百分之百的真理」,但是「必須要有這樣的取捨」,如果要讓沒有成為分組會議決議的內容,也都能再到總結會議討論,總結會議不知道要開多久,這樣也會失去分組會議的功能。

2017年7月10日,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第六次籌備委員會議(總統府)
官員認為,如果要讓沒有成為分組會議決議的內容,也都能再到總結會議討論,總結會議不知道要開多久。圖為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第六次籌備委員會議。(取自總統府)

張靜:總結會議該討論分組會議無法決定的事

受限此議事規則,張靜日前向籌委會提出在總結會議討論的提案,遭籌委會否決。張靜5月在第4分組提案,我國的人民參與審判模式以美國的陪審制為藍本,這項提案獲7票支持,未過半。張靜近日向籌委會提案,建請總結會議「否決」該結論,進而得以讓我國採取類似美國陪審制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張靜指出,他向籌委會的提案有22人連署,達連署門檻,但籌委會認定該案在分組會議沒過,不能在總結會議提出,他將在總結會議質疑議事規則。

高雄地院表示,希望透過教師親身參與,將人民參審觀念帶進校園,促進司法改革。(取自人民審判參與網站)
參審、陪審制與國民法院制,成為司改國是會議總結會議的焦點。(資料照,取自人民審判參與網站)

他說,總結會議的議事規則不合理,因為總結會議「不就是要決定分組會議沒有辦法決定的議題嗎?」分組會議已經決定的,有必要再到總結會議討論嗎?「根本不需要」,總結會議應該討論的是,分組會議沒辦法過,大家又覺得必須討論的,例如參審制與陪審制的議題,以及第3分組討論檢察官定位的問題,當時關於制定《檢察官法》、《檢察署組織法》的提案,獲得9票支持,有8票反對,沒有通過表決門檻,也沒有成為分組會議的結論。

張靜指出,他將這類案子稱為「僵案」,這些才最需要到總結會議討論。他反問,若是分組會議以懸殊比數否決,例如11比3,而成為分組會議結論的案子,反而能在總結會議討論、被否決,「分組會議有11票支持的,總結會議可以否決,分組會議有7票支持的,總結會議不能否決,這在邏輯上不是很怪嗎?合理嗎?」

20170428-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會議上午召開。(蘇仲泓攝)
張靜質疑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的議事規則。圖為司改國是會議第四分組會議。(資料照,蘇仲泓攝)

對於張靜的論點,官員說,如果分組會議表決結果是11比3,總結會議可以討論的是獲得11票的案,不是3票被否決的案,分組會議已否決的,就不要再到總結會議,「議事不要重複」,通過分組會議、但大家覺得有不妥的地方,再到總結會議,例如第2分組關於終審法院法官選任方式,當時16票通過,因為社會有總統擴權的疑慮,就有委員提到總結會議再討論,在分組會議只有獲得3、5票的案子,如果都要提到總結會議,可以想像總結會議是無法處理的。

雖然人民參與審判的議題,還不確定能否成為總結會議的討論事項,但司法院以及總統府幕僚單位,都會向總結會議報告此案。

司改會議幕僚:人民參與審判是優先推行的司改政策

在整理4個多月的分組會議成果後,幕僚單位已經將分組會議的決議歸納出12大項重點議題,其中第1個議題「推動人民參與司法制度」,就包括建立「國民法官」制度。幕僚單位說明,人民參與審判是優先推行的司改政策,建議司法院考量國情,參考各國的實施經驗,進行研擬,儘速讓「國民法官」走進法庭;而司法院近日公布的「10大司改議題方案重點說明」,也將此議題放第一順位,將在總結會議上報告。

對此,張靜指出,如果要尊重分組會議結論,「司法院也不應硬推參審制」,而應讓立法院或總統來決定,「不能說分組會議上,2個提案都沒過半,實際上司法院卻持續推參審制」,這樣等於是司法院「霸王硬上弓」、「一意孤行」。

2017-01-26-司法院外觀-司法院建築-司法大廈-取自文化部網站
張靜指出,如果要尊重分組會議結論,「司法院也不應硬推參審制」。(資料照,取自文化部網站)

張靜也質疑總統府幕僚單位將這個議題改稱建立「國民法官」制度的用意。他說,過去有稱參審員、陪審員、裁判員,或是素人法官,但是沒有人講過「國民法官」,「是不是政府想推參審制,不願意直說,就改稱『國民法官』?」

官員:參審制陪審制未達共識,最後戰場仍在立法院

官員則指出,幕僚單位將建立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列為分組會議12大重點的首要議題,因為該議題雖沒有在分組會議作成決議,但是非常重要,希望司法院可以聽取各方意見,提出政策,並非沒有成為國是會議結論的,司法院就不能推,「司法院本於職責,提出相關政策,這有什麼問題嗎?」在總結會議上,支持陪審制的委員也可以在「綜合建言」的時段,盡量發言。

官員說,人民參與審判是社會共識,但是要採參審制或陪審制,還沒有共識,這個爭議議題的最後戰場仍在立法院,總統府從來沒有針對支持那種制度表態,但是,「我們要讓社會知道,我們真的要往前走」,而不是討論老半天,都沒有行動;至於提出「國民法官」的說法,則是為了避免造成誤解,如果講建立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很容易被誤以為「參審制」,因此,才想出「國民法官」這個用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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